12月15日,廣西高院微信公號發布《廣西楊光毅強姦再審一案今日開庭》。
據介紹,12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一案依法開庭審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
庭審過程中,申訴人及其委託代理律師出庭發表意見。楊光毅及其辯護人圍繞犯罪事實、證據及犯罪情節發表了辯護意見。楊光毅做了最後陳述。因涉及被害人隱私,開庭以不公開方式進行。
法院審理後,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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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查,楊光毅為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伯勞鎮平心村人。2018年10月4日,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伯勞鎮平心村10歲女童楊曉燕在賣百香果回家途中,被時年29歲的同村男子楊光毅強姦後死亡。2020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經研究決定,對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的楊光毅強姦一案調卷審查。2020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被告人楊光毅犯強姦罪再審一案於2020年12月15日9時在靈山縣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廣西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