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訊 10月26日消息,據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通報,2020年4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依法對東方銀谷(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於5月18日對東方銀谷(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並已對犯罪嫌疑人束某(36歲)、金某(30歲)、劉某(32歲)、疏某(41歲)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為依法查清涉嫌犯罪事實,公安機關將圍繞任職的城市經理、團隊經理、業務員和其他為吸收資金提供幫助人員,依法持續查處並全面追繳違法所得。上述人員應認真收集整理與案件有關的材料和違法所得資金明細,於2020年11月15日前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配合調查取證並退繳在職期間的全部違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績效等款項),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寬處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對公告期間不配合調查、拒不退繳違法所得,或期滿仍不主動說明情況的人員,將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了解,今年5月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正式通報「銀谷財富」案情況,2020年3月29日,依法受理東方銀谷(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東方銀谷)涉嫌非法吸收存款案,並於2020年4月3日立案偵查。經工作,於2020年4月29日對公司實際控制人孫某(女,41歲)等100餘名涉案人員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調查取證、人員審查、投資人接報案、資產追繳等工作全力開展。公安機關正告該公司其他從業人員,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說明情況,全額退還在公司任職期間的違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績效等款項),退款時註明退款人詳細信息,以便確定退款人。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相關強制措施。
在銀谷財富的立案通報發布後,淄博、合肥、珠海、天津、哈爾濱、大慶等地警方已接連發布「銀谷案」通報。需要指出的是,據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此前通報顯示,按照公安部案件管轄規定,該案由北京市公安機關主辦,並對資產進行處置。這也表明,銀谷在線和銀谷財富在全國各地分公司和門店的涉案情況,均將由當地轄區公安機關進行偵辦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