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因為生產、銷售假冒「六神」花露水瓶,2015年年底,被告人中牟縣女子趙振雙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金3萬元。4月8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該案件所牽涉的民事部分進行了開庭審理。原被告雙方同意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
【現場】院長擔任審判長 原被告雙方均未到庭
4月8日上午9時,關於中牟縣恆昌玻璃製品廠負責人生產、銷售假冒「六神」花露水瓶民事案件在鄭州市中院開庭,原被告雙方均未到場,案件由鄭州中院院長於東輝擔任審判長。案件的焦點在於「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商標的相關權限;被告是否存在侵犯原告商標權利的行為,原告要求承擔相關民事責任的依據」。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審判,最終雙方答應調解,鑑於被告玻璃製品廠仍「屬於家庭式作坊,被告家庭條件較為苦難」,雙方達成協議,「被告趙振雙在5日內賠償原告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15000元,其次,案件受理費折半收取,由原告承擔」。
【延伸】違法生產15萬餘個「六神」花露水瓶 未銷出被查
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因犯非法製造註冊商標識罪,被告人趙振雙在2015年被判處3年6個月,罰金3萬元,目前已經被關押。
據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內容,被告人趙振雙「從2013年以來,在未實際取得相關委託手續的前提下,即生產標註有『六神花露水』字樣註冊商標的玻璃瓶,2013年11月3日,公安機關現場查獲已生產的假冒玻璃瓶157640個」。
經過法院調查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罪名及提請懲處成立,在量刑時,法院考慮到趙振雙製造的玻璃瓶未實際銷售即被查獲,在量刑上已經酌情予以體現。
據被告人趙振雙供述,其此次生產未經授權的「六神」花露水瓶子為首次,並且並未銷售出去便被中牟縣公安局查獲。
【提醒】3招分辨真假花露水
眾所周知,每到夏季,花露水幾乎是每個家庭的必備產品,那麼如何分辨真假花露水。
在庭審現場,上海家華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代理律師鄭計欣說,首先「真花露水在製作工藝上比較精緻,標籤摸上去有磨砂感,假的摸上去可能會比較光滑;其次,真花露水顏色綠中方白,假的花露水會非常白;第三在味覺上,真花露水有一種芳香,醇厚,假的有一種刺鼻味」。(記者 巫曉 文/圖)
來源:映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