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12:7「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基本觀點
聖靈是通過給信徒各樣屬靈的恩賜而彰顯出來的(林前12:7)。聖靈的顯明是為了教會的建造和成聖(林前12:7;參14:26注)。這些屬靈的恩賜與羅馬書12:6-8和以弗所書4:11中提到的恩賜和事奉不一樣,那些經文指信徒們得著了在教會中持久事奉神的恩賜和能力。哥林多前書12:8-10所列的不一定詳盡,而且有些恩賜常常結合在一起,出現在信徒的身上。
1.聖靈的顯明是隨著聖靈的意思(林前12:11),在需要的時候,按照信徒所渴望的顯明出來(12:31;14:1)。
2.有些恩賜可以較普遍地顯明在一些人身上。一個信徒由於事奉的需要可能會有多種的恩賜。信徒應該渴望各樣的恩賜,而不是僅僅一個(林前12:31;14:1)。
3.如果因為某人有特別的恩賜,就認為他比其他恩賜少的人更加屬靈,這種看法是不對的,是不符合聖經的。而且,擁有某種恩賜並不表示神贊同這個人所做的一切。屬靈的恩賜不能與聖靈的果子混淆起來,後者與基督徒的性情和聖潔有更直接的聯繫(加5:22-23)。
4.撒旦或假師傅會假冒聖靈顯明的恩賜,把自己偽裝成基督的僕人(太7:21-23;24:11,24;林後11:13-15;提後2:8-10),信徒絕對不可每一種靈的顯明都相信,必須「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一4:1;提前5:20-21;參基督教刊|基督徒如何試驗真正的聖靈浸?)。
各種恩賜
在哥林多前書12:8-10中,保羅列出了聖靈給信徒的各樣恩賜,儘管他在這裡沒有定義它們的特徵,但我們從其它的經文中可以發現它們是怎樣的。
1.智慧的言語:即通過聖靈的運行說出智慧的言語。它指的是針對特別情況或問題來自於神話語的啟示,或者聖靈的智慧(徒6:10;15:13-22)。它與日常生活中運用神的智慧不一樣。後者是通過努力學習,仔細思考神的話語和禱告得著的(雅1:5-6)。
2.知識的言語:這是由聖靈啟示說出的話語,顯明有關人、環境和聖經真理的知識,這常與預言緊密聯繫(徒5:1-10;10:47-48;15:7-11;林前14:24-25)。
3.信心:這不是得救的信心,而是聖靈所賜的一種特別的超自然的信心,能讓人相信神施行神跡奇事的大能,這是一種能移山的信心(林前13:2),常與其它恩賜,如醫病、行神跡等並行(參太17:20有關真信心的注釋;可11:22-24;路17:6)。
4.醫病的恩賜:這些恩賜賜給教會以超自然的方式使人身體恢復健康(太4:23-25;10:1;徒3:6-8;4:30)。這裡用了複數的恩賜,是指醫治不同的疾病,暗示每一次醫病都是神的一個特別恩賜。雖然醫病的恩賜不是給每一個信徒(比較林前12:11,30),但任何信徒都可以為病人禱告。如果有信心,病人就可以得醫治(參基督教刊|神的醫治),按照雅各書5:14-16中的所說的做,病也會得醫治(參雅5:15注)。
5.行異能:這是改變一般自然規律的超自然行為,包括抵擋撒旦和邪靈,彰顯神的國度的行為(參約6:2注;參基督教刊|神的國度是什麼?基督徒務要知道!)。
6.說預言:我們必須區分聖靈暫時顯明的說預言(林前12:10)與教會事奉恩賜的說預言(弗4:11)。作為一種事奉的恩賜,只是一些信徒可以說預言,他們在教會中起先知的作用。作為聖靈的顯明,每一個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都可能說預言(徒2:17-18)。
有關聖靈顯明的預言:
(1)說預言是一種特別的恩賜,可以讓信徒藉著聖靈直接從神那裡得到話語或啟示(林前14:24-25,29-31),而不是事先準備好的說教。
(2)在舊約和新約中,說預言大都不是預示將來的事,而是宣講神的旨意,規勸和鼓勵神子民要追求公義、信實、忍耐(14:3;參基督教刊|聖經舊約中的先知。)
(3)預言可能會顯露人心裡的隱情(14:25),或給人力量、鼓勵、安慰、提醒和審判(14:3,25-26,31)。
(4)教會不能把預言看成是一貫不會出錯的,因為有許多假先知進入教會(約一4:1),所以,要判斷所有預言的真假(林前14:29,32;帖前5:20-21),要看是否與神的話語相符(約一4:1),是否對屬靈生活有益處(提前6:3),是否由對基督敬虔的人所說(林前12:3)。
(5)預言是神的旨意,不是人的意思,新約從未說過教會積極地尋求那些自稱是先知的啟示或指引。只有當神有信息時,才給教會預言(林前12:11;彼後1:21)。
7.辨別諸靈:這一恩賜是聖靈所給的一種特別的能力,可以正確判斷預言,或各種教導是否從聖靈來(參林前14:29注;約一4:1)。在世界的末日,假教師(參太24:5注),以及對基督教義的錯誤教導都會增加(參提前4:1注),這一恩賜對教會特別重要。
8.說各樣的方言:方言(希臘文是glossa,意思是語言)是一種聖靈的超自然的顯明,有關「方言」,要指明以下幾點:
(1)方言可以是一種地上存在的語言(徒2:4-6),也可以是一種地上不懂的語言,例如「天使的語言」(林前13:1;參14章注;參基督教刊|你是否遇見過說假方言的基督徒?)這種語言人並未學過,經常說的人不明白,聽的人也不明白(14:14,16)。
(2)說方言是人的靈與神的靈溶合在一起,信徒可以直接與神交通(用禱告、讚美、祝福、或感恩),用靈而不是用悟性來向神表達(林前14:2,14),並在聖靈的帶領下為自己或別人禱告,而不是靠理性的影響(參林前14:2,4,15,28;猶20)。
(3)在聚會中說方言時,必須有一位翻方言的,可以將所說的內容和意思向信徒們交通(林前14:3,27-28)。這裡面可能包括給大家的啟示、知識、預言或教導(林前14:6)。
(4)在聚會中說方言必須有規矩,不可「發狂」或「失控」(林前14:27-28)。
9.翻方言:這是聖靈所賜的能力,可以明白、交流所說的方言的意思。當為聚會翻方言時,方言就起到引導敬拜和禱告的作用,或者作為預言。信徒分享了聖靈的啟示,因此被翻出來的方言對整個聚會起到了啟示和教導的作用(參14:6,13)。這一恩賜會賜給說方言的人,或其他的人。有方言恩賜的人也應禱告求翻方言的恩賜(林前14:13)。
想了解更多精彩內容,快來關注基督教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