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公益保護"浙江模式":整改為主,賠償修復勞務代償為輔

2020-12-12 正義網

  正義網北京5月23日電(記者於瀟 見習記者單鴿)在浙江,縱觀檢察機關的公益訴訟實踐,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全面實施前的探索和全面實施後的穩步推進。伴隨著在生態資源和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雄烈士保護以及其他新領域的破題與積累,檢察公益保護的「浙江模式」逐漸形成。

  如何理解這一模式?5月23日,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宇在做客正義網「2020全國兩會訪談」時用一話來概括:「就是以整改為主,以賠償、修復、勞務代償為輔。」

  構建以訴前為主、訴訟為輔,訴前與訴訟相結合的辦案模式,在賈宇看來,是把以行政訴前程序實現維護公益目的作為最佳司法狀態,可以更好地貫徹公益保護的目的。

  「通過訴前磋商、發送訴前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實現自我糾錯,就可以以最小的司法資源獲得最佳的社會效果。」賈宇告訴記者,對於行政機關履職有困難的,及時加強溝通協調,協助行政機關排除障礙,從而共同推動公益保護落實到位。

  數據顯示,2017年7月至2020年3月,浙江省檢察機關共立案15458件,啟動訴前程序14443件,訴前程序佔93.4%,檢察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後,行政機關整改13217件,整改率為99.9%。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529件,其中民事105件、行政1件、刑事附帶民事423件。法院審結480件,檢察機關訴訟請求全部實現,支持率為100%。

  「以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為參考對象,浙江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只有1件,這說明絕大部分案件在訴前已經辦結。」賈宇表示。

  「需要說明的是,訴前程序與訴訟程序皆是公益訴訟制度的重要環節。目前浙江大部分案件均解決在訴前階段,也與全國各地開展工作情況一致,契合了『訴前實現保護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狀態』理念。」賈宇進一步說明。

  每個重特大案件的背後,都有一個公益嚴重受損的現實窘境,因此,對一些嚴重侵害公共利益的重特大案件來說,案件質量尤為重要。

  「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正式施行以來,浙江檢察機關的辦案規模從無到有、快速增長,案件多了,就會面臨如何進一步提升質效的問題。」賈宇表示,為此,浙江檢察機關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關於公益訴訟重特大案件標準的規定(試行)》,按照案件發生的特定地域、標的大小、經濟損失、影響範圍等客觀標準,列出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公益訴訟重大案件的21種情形。

  可以說,這項舉措,為正確處理公益訴訟辦案數量和質量關係指明了方向,也引導檢察機關將工作精力更加集中到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嚴重侵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特大案件上來,進一步提高了辦案質效,樹立了檢察監督的權威。

  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專業、科學的技術檢測和鑑定對於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有時會起到決定性作用,對案件質量的影響也不容小覷。

  據賈宇介紹,浙江省的公益訴訟已形成了技術支持的全鏈條:智能輔助系統提供案件線索,聯合實驗室發揮司法鑑定權威,快檢實驗室推向全省,檢測隊伍規範培養,外部專家支持到位,鑑定評估不預先收費,「衛星遙感+無人機+檢測人員」現場勘查「空天地一體化」支持。

  「其中,我們與浙江省生態環境廳聯合成立的全國首家公益訴訟(環境損害)司法鑑定聯合實驗室,一年來共受理鑑定評估案件20餘件,相關經驗被最高檢及兄弟省份借鑑。」賈宇說道。

  浙江檢察機關還積極探索完善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銜接,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關於服務保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意見。在督促整改的同時,及時向侵權行為人追償生態環境修復等費用,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對於案件標的額較小、違法行為人自願賠償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確保程序公正和受損公益得到修復彌補的前提下,試點推進訴前賠償制度。

  「我們還運用『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異地賠償』等生態補償方式,加強公益保護。」賈宇介紹說,2017年7月至2020年3月,全省檢察機關共督促修復被毀耕地、林地2777畝,清理處置各類固體廢物66萬餘噸,督促查處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藥品33.65噸,督促收回國家所有財產、權益8.5億元,督促收回國有土地758畝。

  圍繞人民群眾的熱點難點痛點問題,浙江檢察機關積極、穩妥探索公益訴訟新領域,主動回應人民群眾的新需求新期待,亦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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