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開車打手機上海今年已查處3115起 記2分罰200元
圖片說明:開車打手機害己害人。網絡配圖
記者昨天從上海警方獲悉,今年以來,上海已經查處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違法行為3115起,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違法行為4203起。其中,交通大整治開展以來分別查獲2232起和2067起。
記2分罰200元
很多人認為開車打手機只是輕微違法,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有以上行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的規定,將被記2分罰款200元。
上海警方表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開展以來,上海公安機關以「全覆蓋、零容忍」的態度整治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通過加強路面執法,依法嚴格查處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行車的違法行為。
警方特別提醒:除了開車使用手機以外,設置導航、擦拭眼鏡、抽菸、吃東西、自拍等行為均會妨礙安全駕駛,駕駛車輛時必須杜絕。
曾引發嚴重事故
也有人認為開車打電話影響不大,覺得車速不快,即使撞了也沒啥問題。實際上,開車打手機曾經引發嚴重事故。2014年11月3日10時08分,上海洋山島東海大道近能源路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趙某駕駛大型客車搭載48名乘客沿洋山島東海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能源路以西約300米處時,因駕駛人操作不當致車輛右側車輪與道路南側路垣發生刮蹭後,駕駛人又向左猛打方向,致使車輛失控向右方側翻並撞擊道路中心綠化隔離帶及路燈燈柱,造成6人當場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傷。
經調查取證,事發時趙某在取駕駛臺上的手機時手機掉落,在其俯身撿拾手機過程中,車輛向右偏離碰擦道路右側側石後,又向左急打方向造成車輛失控側翻。另經調查,事故發生時,大客車存在超速違法行為,且駕駛人及車上乘客未系安全帶。
用耳機同樣危險
據交警介紹,從人體學角度分析,駕駛員從發現緊急情況,到腳踩向制動器所需的時間,即便技術嫻熟的駕駛者也需要0.8秒,如果這時正在接聽手機,那麼這一時間就要延長至3秒,而危險往往就在這時降臨。
有人認為,改用耳機或使用車載電話就不會有危險,事實並非如此。耳機或車載電話雖解放了雙手,但並沒解放駕駛人大腦,通話過程仍會分散駕駛人注意力,存在安全隱患。據統計,駕車打電話導致交通事故風險比通常高4倍,70%的致命交通事故是司機注意力不集中所造成。
開車打手機還會加劇路面車輛擁堵。交警統計,撥打手機的駕駛人行車速度比正常狀態慢9%,剎車的反應速度也要慢19%,駕車撥打或者接聽手機還會導致司機駕駛過程中因身體不平衡猛踏油門,方向把握不穩,忘記使用提示燈光,發現險情時猶豫不決、反應遲緩、操作不當等,影響其他車輛的通行效率,從而加劇路面車輛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