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馮友蘭
一、中 和
&34;的觀念在《中庸》裡充分發展了。&34;很像亞力士多德的&34;的觀念。有人可能把它理解為做事不要徹底,這就完全錯了。&34;的真正涵義是既不太過,又不不及。公元前三世紀宋玉描寫一位美女說:&34;這番描寫是說她的身體、容顏恰到好處。&34;即儒家所謂的&34;。
時間,在&34;的觀念中是個重要因素。冬天穿皮襖是恰好,夏天穿皮襖就不是了。所以儒家常常將&34;字與&34;字連用,如&34;。孟子說孔子&34;,所以&34;。
《中庸》說:&34;情感完全沒有發生的時候,心的活動就無所謂太過、不及,而恰到好處。這是中的一個例子。情感發生了,而無所乖戾,這也是中,因為和是中的結果,中是來調和那些搞不好就會不和的東西的。
以上是就情感說,所說的也適用於欲望。在個人行為和社會關係中,都有些適中之點,作為滿足欲望和表現情感的恰當的限度。一個人,一切欲望和情感都滿足和表達到恰當的限度,他的內部就達到和諧,在精神上很健康。一個社會也同樣,其中各式各樣的人的一切欲望和情感,都滿足和表現到恰當的限度,這個社會的內部就達到和諧,安定而有秩序。
和是調和不同以達到和諧的統一。《左傳》昭公二十年記載晏子一段話,其中區分了&34;與&34;。他說:&34;,由這些作料產生了一種新的滋味,它既不只是醯(醋)的味,也不只是醢(醬)的味。另一方面,同,&34;,&34;,沒有產生任何新的東西。同與異是不相容的,和與異不是不相容的,相反,只有幾種異合在一起形成統一時才有和。但是要達到和,合在一起的各種異都要按適當的比例,這就是中。所以中的作用是達到和。
一個組織得很好的社會,是一個和諧的統一,在其中,各種才能、各種職業的人都有適當的位置,發揮適當的作用,人人都同樣地感到滿意,彼此沒有衝突。《中庸》說:&34;
這種和,若不只是包括人類社會,而且瀰漫全宇宙,就叫做&34;。易乾卦《象辭》說:&34;
二、庸 常
《中庸》說:&34;我們在此接觸到&34;的重要性思想,這是《中庸》的另一個重要概念。這個概念就是《中庸》的&34;字,意思是普通或平常。
每個人都知道天天要吃要喝。所以吃喝是人類普通而平常的活動。它們普通而平常,正由於它們重要,沒有人能夠沒有它。人倫和道德也是如此。它們在有些人看來,簡直普通而平常得沒有價值。可是它們之所以如此,正由於它們重要,沒有人能夠離開它。吃飯,喝水,維護人倫,實行道德,都是&34;,即遵循天性。這不是別的,就是&34;。所謂&34;不過就是&34;。
既然&34;是人不可離的,事實上也沒有離的,為什麼還需要修道。需要教呢?回答是這樣:雖然所有人實際在某種程度上都遵循&34;,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充分覺悟到事實是如此。《中庸》說;&34;教的作用,就是使人們了解他們都在不同程度地實際遵循&34;,使他們對於自己正在做的覺悟起來。
還有一層,雖然所有人由於實際需要不得不在某種程度上遵循&34;,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完全地遵循之。所以固然沒有人能夠完全不顧人倫而在社會中生活,可是同時也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夠完全符合這些人倫提出的條件。教的作用,就是使人把事實上已經不同程度地在做的事,做完全。
所以《中庸》說:&34;所有的人,即使有的愚而不肖,都在某種程度上遵循&34;,雖然如此,教仍然需要,才能使人覺悟而完全,也就是明而誠。
三、明 誠
在《中庸》裡,誠和明是聯在一起的。《中庸》說:&34;這就是說,一個人若是明白了日常生活中普通而平常的活動的一切意義,諸如飲食人倫的意義,他就已經是聖人。一個人若是把他所明白的完全做到了,他也是聖人。如果做不到,也就不可能完全明白其意義。如果不完全明白其意義,也就不可能完全做到。
《中庸》還說:&34;這段話的意義很清楚,我倒是懷疑,&34;字、&34;字是不是該互換一下。
《中庸》又說:&34;
成己的同時,一定要看到還要成人。不管成人,也就不能成己。這是因為,只有通過人倫,即在社會領域內,才能盡其性。這就回到孔子、孟子的傳統了,就是為了成己,必須行忠、恕,即行仁,這就包含著助人。成己,就是盡其性,即盡其受之於天者。助人,就是贊天地之化育。完全明白了這些意義,就可以與天地參。完全明白了意義,就是《中庸》所說的明;如此與天地參,就是它所說的誠。
為了達到與天地參,是不是需要做非常的事呢?不需要,僅只需要做普通而平常的事,做得恰到好處,而且明白其全部意義。這樣做,就可以達到合內外,這不僅是人與天地參,而且是人與天地合一。用這種方法可以達到出世,而同時仍然入世。後來的新儒家發展了這個思想,並且就是用這個思想抨擊佛教的出世哲學。
這就是儒家的方法,這種方法把人的精神提高到同天的境界。它與道家的方法不同,道家的方法是通過否定知識,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脫人世間的&34;此"分別。儒家的方法不是這樣,它是通過推廣仁愛,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脫尋常的人我和物我分別。
◎本文摘自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圖源網絡,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