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一直在發展,多年前的「克隆羊多利」,它是世界上第一例經體細胞核移植出生的動物,是克隆技術領域研究的巨大突破,克隆技術的巨大理論意義和實用價值促使科學家們加快了研究的步伐,從而使動物克隆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進入一個高潮。但是由此衍射到「複製人」有悖於道德倫理。
那麼1978年第一例試管嬰兒誕生,直到現在四十多年,試管嬰兒技術發展至今也到了第三代試管嬰兒,也衍生出其他的項目。試管嬰兒技術和自然生育最大的區別就是可以人為的控制精卵結合的方式和環境場合,甚至其他細節。
目前試管嬰兒的核心技術在於體外顯微單精子卵母細胞胞漿注射;PGS/PGD胚胎移植前染色體篩查和診斷技術。目前有生育困難的患者日益增多,更多的患者選擇了試管嬰兒;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讓許多人加入了試管嬰兒。
為什麼要說試管嬰兒技術到底有沒有違法道德和倫理呢?
大家都知道,一個寶寶的誕生,必須要有男女的精卵參與,那有的患者的沒有精卵該如何呢?那就需要志願者了,這方面大家也都懂我說的什麼意思。所以在這個環節,就會涉及到倫理道德問題。從血緣上將,確實存在著違背倫理的方面,但是,要是沒有志願者的參與,這個試管嬰兒可能就不存在,一方面是家庭,一方面是人倫。
再來講另一個方面:由於第三代試管嬰兒技術PGS/PGD技術的存在,可以篩查胚胎的染色體,由染色體又可以得出胚胎的性別,那麼這一步就滿足了部分患者的特殊需求,國家明文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預非醫學需要的性別鑑定。一方面是生命的平等,一方面是患者的需求。
不知大家對同性的看法是什麼,在我看來,同性是一個掙脫了性別束縛,傳統觀念的群體,做到了愛情自由,生活自由,而試管嬰兒又給了同性的生育自由。但是這就饒到我們上面談的問題,既然是同性,那麼肯定會有一方沒有精或卵。那麼這時候試管嬰技術到底有沒有違反道德倫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