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種族主義:為何「平權法案」會讓亞裔學生考學難?

2021-01-10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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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跡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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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塗洋洋

圖片/排版/校對:循跡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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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發於循跡曉講

當地時間2020年11月12日,美國聯邦第一巡迴上訴法院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irst Circuit)法官Sandra Lynch裁定哈佛大學「有限度考慮學生種族以實現多元化」的招生方式未構成對亞裔學生的歧視,符合最高法院先前的判例(stare decisis),維持地區法院原判。

▲在2019年部分華人就此事進行過抗議活動 圖源於網絡

有專家預測此案極有可能最後會上升到美國最高法院 (SCOTUS),此前允許有限程度考慮申請者種族(race-conscious admission)的有關判例可能會被推翻。

01

控告哈佛

事情最早要追溯到2014年。

學生錄取公平組織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簡稱SFFA)基於多元管轄權原則(diversity jurisdiction),首先在聯邦地區法院代表幾位申請被拒的匿名亞裔學生起訴哈佛大學,控告哈佛大學通過變相的種族配額(racial quota)限制在校亞裔學生的數量和比例。

▲圖片來自SFFA官方

一年後,60多個亞裔組織聯名向美國教育部和司法部投訴哈佛大學。

近年來雖然申請哈佛的亞裔高中生數量在大幅增加,但是亞裔在被錄取學生的比例卻並無明顯變化。

通過搜集到的一些申請者個人檔案和往年的集合數據,以及對幾名招生官的問詢,原告指出哈佛大學普遍地對亞裔學生的受歡迎度,受尊敬程度,勇氣,善良等主觀因素打出明顯低於其他種族的分數,從而抵消亞裔在考試分數,平時GPA,和課外活動所取得的客觀評價的高分。

▲哈佛校園 圖源於網絡

儘管面試學生的校友對亞裔申請者給出了類似於給白人的個性評分,同時招生官在作證時聲明整個亞裔群體在個性方面並不弱於其他種族,哈佛大學的招生辦公室仍然給亞裔學生打了最低的個性分。

杜克大學的經濟學家Peter Arcidiacono作證,這些主觀評分把亞裔學生的錄取率拉到了最低,如果把這些主觀因素剔除的話,被錄取的亞裔學生數量會增加16%。

此外,申請者的族裔本身會直接影響被錄取的概率。如果一位亞裔學生有25%的錄取機率,那麼同樣資質的白人學生的錄取率會是36%,拉美裔和非裔分別是77%和95%。

2013年哈佛大學的內部調查也表明了對亞裔申請者的歧視,然而並未將調查公開或是採取任何行動。

02

美國社會的逆向種族歧視

這般嘴臉與20世紀初美國頂級大學將猶太人標榜為模範族裔同時以個性為藉口進行打壓的做法無異。華爾街日報評論家將現代受高等教育的亞裔學生叫做新猶太人。

▲哈佛大學的亞裔應屆畢業生 圖源於網絡

在庭上,哈佛大學否認了歧視性招生的指控,反駁道,最近十年來被錄取的所有學生裡面亞裔的比例從17%上升到了21%(2024屆達到了24%,見下圖),即使亞裔僅佔美國6%的人口。

哈佛還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經濟學家David Card作證,SFFA的分析漏掉了申請文書和推薦信;從總體的數據來看,亞裔和白人學生的差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SFFA提供的模型對申請者的亞裔身份有出乎意料的加成。

除此之外哈佛還聲稱,考慮種族為保持生源多樣性之先決必要條件,而生源多樣性則是學術成就的根基。

▲哈佛官方給出的2024屆學生統計 圖源於網絡

對此案的審理拖到了最高法院2016年對Fisher訴德克薩斯大學案4-3裁定德州大學奧斯丁分校的錄取標準通過了法理上的嚴格審查(strict scrutiny),德克薩斯大學勝訴之後。

2018年10月,美國麻薩諸塞地區聯邦地區法院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Massachusetts) 的法官聽取了學生錄取公平組織訴哈佛大學案雙方的當庭辯論。

2019年10月Allison Dale Burroughs法官裁定哈佛大學的行為未構成對亞裔學生的歧視;雖然哈佛大學的招生系統不完美,族裔因素成為了錄取與否的考量標準之一,但是哈佛大學沒有對任何種族的學生實行配額制,故不做違憲的判決,哈佛勝訴。

03

平權運動早已完成

2020年二月,SFFA提出上訴,之後案子就緩慢地拖到了本文開頭的一幕。然而事情的發展在川普政府開始特別針對藤校採取行動了之後,又有了新的轉機。

美國司法部站在了SFFA一邊,向法院提交了法院之友文書(amicus brief), 其中包含兩條論述:

1. 哈佛大學「種族平衡」的招生措施使得每年新招的學生種族比例都非常的一致,實際上與最高法院所禁止的種族定額別無二致[1]。

2. 哈佛大學招生辦內部對亞裔申請人的評估方法造成了系統性的不利影響。與此同時,美國司法部最近發起了對耶魯大學的訴訟(2016年,亞裔美國人教育聯盟就聯合眾多華人團體,向司法部和教育部投訴耶魯大學招生過程中存在不公平的現象。)。

由於篇幅所限和雷同的情況,筆者選擇不在此進行對細節的討論。

美國司法部於2018年開始調查,結果顯示,每年白人和亞裔學生的被錄取的機率只有相同資質非裔學生的八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而且耶魯的招生模式違反了1964年通過的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3]。

司法部命令耶魯大學在法庭判決之前暫停對申請人種族的考量,為期一年,遭到耶魯大學的強烈抵制。

SFFA主席Edward Blum表示堅決贊同司法部的行動:「所有常青藤的學校都承認種族因素在招生政策裡舉足輕重,司法部的調查將會是終結這種操作的重要一步。」他發誓要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SFFA的支持者 圖源於網絡

這一系列訴訟案的最終目標是訴諸法律途徑推翻現如今美國「自由派」佔絕對主導地位的高等教育領域所實行的平權行動(或稱肯定性行動, affirmative action)政策。

平權行動的歷史由來已久,源自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所推出的法案,旨在給予歷史上受歧視的少數群體一定程度的傾斜性優厚待遇來緩解和糾正其在社會上的劣勢,其中包括受教育的機會。

現在很多人要推翻平權行動的理由是此政策早已完成了其歷史使命,正如2003年Grutter訴Bollinger案Sandra Day O』Connor大法官結案所言「預料在25年後平權行動的存在將不再必要」,如果現在不退場則會造成更嚴重的對白人和亞裔的逆向歧視,助長某些族裔的受害者思維定式,擴大弱勢族裔內部的階級差距,而且圍繞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2]有重大爭議。

以哈佛和耶魯為首的學校堅持聲稱學生種族只是眾多考量標準之一,實際上諸多證據表明種族因素的重要性被這些學校刻意輕描淡寫。

從現在來看,由民主黨的總統林登·詹森籤署的《平權法案》將種族觀念凝固於法律之中,使膚色遠比品格重要。它本為消除不公,實際卻產生不公。

04

亞裔的「內鬥」與抗爭

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哈佛大學最後一輪篩選申請者的階段會有一個電子表格,所有人的種族以最明顯的方式被標出。

再比如加州立法禁止把種族納入招生標準之後,亞裔學生十年之內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比例從37%上升到47%,二十年裡在加州理工學院從29.8%上升到42.5%。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也是類似的情況。

而根據《經濟學人》雜誌的數據,美國精英大學亞裔學生的數量1993年為20%左右,此後不升反降。而全國大學本科學生的組成比例,1984年亞裔為4%,24年後,終於增長至6%。而在此期間,拉丁裔和非裔卻增長至15%。

▲加州華人抗議第16號提案 圖源於網絡

與此同時,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亞裔學生進入常青藤名校的門檻遠高於其他族裔。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指出,普林斯頓大學亞裔錄取者的SAT成績需要比白人、西裔、非裔的成績分別高出50分、235分、280分,哈佛大學的SAT成績,亞裔需要比白人、西裔、非裔分別高出140分、270分、450分(滿分1600分)才能錄取。

同樣的成績下,非裔被醫學院錄取的機會是亞裔的三倍。據報導,一些亞裔甚至白人,為了避免申請大學被「平權」,很多人故意將姓改為西裔和非裔。

今年某些勢力在加州妄圖廢除禁止考慮種族的法律,這就是後話了。

▲從21世紀以後,亞裔學生在所有常青藤大學的比例一直受到控制 圖源於網絡

耐人尋味的是,數據都擺在面前了,美國亞裔群體對此案的態度還是極為分裂。

根據NBC的報導,今年對1570名亞裔選民的調查表明支持平權政策的有70%,只有16%反對。華裔裡面支持平權政策的也佔56%。

而與60多個反平權政策的亞裔組織對抗的,是以亞裔美國人法律辯護與教育基金(Asian American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和亞裔美國人促義聯盟洛杉磯分部(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 | AAJC – Los Angeles)為首的四十餘個組織,而且這些人佔多數。雙方都向法庭遞交了法庭之友文書。

「考慮種族的意識對我們的教育事業,商業,以至於我們後代終將繼承的整個世界至關重要。我們不該繼續內鬥下去,而應當理解考慮種族帶來的好處。」 AAJC總裁John C. Yang如是說道。

他還認為哈佛大學的招生政策也兼顧了亞裔學生的利益,而SFFA之類的白人組織只是把亞裔當成政治棋子(其實左右兩派都是如此)。

另外有專家認為拿掉平權政策會顯著降低少數族裔的預期收入。現在大多數位於「自由派」陣營的亞裔將一切呼籲真正公平招生的做法視為「少數自私的亞裔和白人串通起來打壓西裔與非裔的卑鄙陰謀。」,認為維護種族正義與民權的唯一途徑就是平權行動(這也必是日後司法界所爭論的焦點之一)。

結語

美國教育系統內在的不公平固然存在,但是這些人面對遠比表面看上去複雜的問題,永遠不去探尋問題背後的根源,設法改善美國基礎教育資源分配嚴重不均,各州學區指導方針和教師水平良莠不齊,推出鼓勵經濟條件困難的少數族裔學習(例如獎學金)的政策,增加聯邦政府、州政府撥款和私人企業機構的捐款;總是覺得在最後一步大學招生的時候「稍微照顧一下」然後所有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此類關心結果儘可能而不是機會均等的,不關心中間過程的想法,背後無非是左派常有的聖母情結(savior complex)作祟。

筆者相信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讀者都應了解,歷史上數不勝數的大惡都來自於不切實際的理想。

而在美國,曾經「偉大」的平權運動最後卻成了另一種種族歧視。不過,這也佐證了保守主義的一個常見論點:由於人類理性和道德的不完美,「用心良好的」政策往往事與願違。

在頂級大學的招生環節強行拉低錄取標準(體育生除外,他們本就不是上學來的),會無法避免地導致一些學生跟不上進度,最後拉低整個學校的學術水平,絕不會像是哈佛的代表冠冕堂皇的諸如「促進我們的教育大計」之類的官話。

未來雖然美國政府會處於民主黨的領導,但由於美國最高法院(SCOTUS)中極力鼓吹平權運動的自由派金斯伯格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 簡稱RBG)[4]去世,給斯卡利亞法官(Antonin Gregory Scalia)當過助理的Amy Coney Barrett 接任之後,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勢力對比是6-3。

所以對平權運動的最終判決將會和之前的判決大相逕庭,甚至可能直接推翻先例。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END)

註:[1] 1798年最高法院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案的裁決禁止了當年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醫學院將16個名額留給少數族裔學生之類的招生辦法。

[2] 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的譯文如下:所有出生於美國或歸化為加入美國國籍的人,無論居住於何地,在司法面前且遵守美國司法的管轄,都被視為是美國及所在州的公民,為美國的一分子。任何一州皆不得制定或執行,任何可能消減公民的特權和免除法定權利,或是解除美國公民資格的法律;在未經適正當的法律程序時,任何一州不得能剝奪人公民的生命、自由或財產;亦不得否認轄區內任何人在其治下受法律平等保護之權利。

[3] 即受聯邦政府資助的機構不得對不同種族或國別的申請者區別對待。

[4] 2003年Gratz v. Bollinger案最高法院6-3判決給申請的學生加種族分的招生政策違憲,Ginsburg親筆寫了反對意見。

參考文獻

1.https://www.politico.com/news/2020/11/12/harvard-affirmative-action-case-ruling-436282

2. https://studentsforfairadmissions.org/

3. https://www.nytimes.com/2020/02/18/us/affirmative-action-harvard.html

4.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education/2018/08/30/justice-dept-criticizes-harvard-affirmative-action-case/

5. https://www.vox.com/2014/11/20/7254903/harvard-affirmative-action-asians

6. https://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20/10/13/harvard-sffa-next-steps/

7. https://www.wsj.com/articles/the-new-jews-of-harvard-admissions-1432077157

8. https://college.harvard.edu/admissions/admissions-statistics

9. https://www.nytimes.com/2020/08/13/us/yale-discrimination.html

10. https://www.thedp.com/article/2020/10/yale-ivy-league-affirmative-action-doj-lawsuit

11.http://samv91khoyt2i553a2t1s05i-wpengine.netdna-ssl.com/wp-content/uploads/2020/10/SFFA-Yale-Motion-to-Intervene-with-Attachments.pdf

原標題:《逆向種族主義:為何「平權法案」會讓亞裔學生考學難? | 循跡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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