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輝
「我不知道地獄裡的哪路妖魔鬼怪被喚醒了,我們的子孫毫無疑問會嘲笑我們這個時代人類的瘋狂,在我們這個時代鬱金香花竟然被如此頂禮膜拜。」1648年,當時有一個人如此寫道。作為人類歷史上有記載的最早的投機活動,17世紀荷蘭的歷史事件——「鬱金香泡沫」昭示了此後人類社會的一切投機活動。在對財富狂熱追求的過程中,由於羊群效應、理性的完全喪失等,鬱金香泡沫的最終破滅,帶來的是千百萬人的傾家蕩產。今天,我們回頭再看300多年前,荷蘭人爆炒鬱金香時的種種怪誕行為,可能會覺得他們都是一群瘋子,但今天的我們,炒作ICO這種虛擬貨幣,又比當時的那些荷蘭人炒作植物鬱金香高明多少呢?
所謂ICO,全稱InitialCoinOf-fering,簡譯為「數字貨幣首次公開募資」,概念偷梁換柱於股票市場的IPO。與其不同之處是,IPO是企業為長遠健康發展而向公眾籌集資金,ICO則是企業為發展而向公眾籌集虛擬貨幣,即發行標的物由證券變成了數字加密的虛擬貨幣。簡而言之,由於不像IPO那樣背後是用擬上市公司的資產為抵押,ICO更像是一種眾籌,畢竟它的投資人並不擁有公司的任何股份。而且這種的虛擬技術並非獨一無二,只要有較高技術能力的人都可以開發出類似的虛擬貨幣,於是很多技術牛人趨之若鶩,但由於初期的開發費用過高,所以就必須先面向公眾提前銷售一些「山寨幣」來募集資金,這就是ICO。它的問世,隨之帶來了一場比鬱金香事件更甚的博傻遊戲。
鬱金香當時有多火?在1608年,一個法國人拿著價值3萬法郎的珠寶只能換取一株鬱金香的球莖。但這與鬱金香事件的策源地荷蘭相比,仍舊顯得微不足道。當鬱金香開始在荷蘭流傳之後,在輿論的鼓吹下,一些人開始對鬱金香表現出一種病態的熱情,並開始大量囤積鬱金香球莖。很快,在1634年的時候,炒作鬱金香就成為了荷蘭的全民運動,剛進來時還是1000元一株的鬱金香花根,一個月後的價格已經翻了20倍。僅僅兩年之後,所有的荷蘭人把能夠賣的都賣了,例如房產、田地等,只是為購買一株鬱金香。1634年,為方便鬱金香市場交易,荷蘭人甚至在阿姆斯特丹的證券交易所內開設了專門固定的交易市場,以接受世界各地有錢向荷蘭發出來的訂單,不管多貴他們都會毫不猶豫地買賣。
1637年2月,當時荷蘭人的平均年收入是150荷蘭盾,而一株名為「永遠的奧古斯都」的鬱金香售價竟然高達6700荷蘭盾。必須知道的是,用這筆錢輕輕鬆鬆能夠買下阿姆斯特丹運河旁邊的一幢豪宅。與此同時,鬱金香的價格與上一年相比,總漲幅已經達到了5900%!這與2017年瘋狂的ICO是何等的相似。2017年ICO到底有多火?沒有炒過的人可能都想像不到。拿A股漲停板相比,一個漲停也不過10%,等到下一個漲停板不知要守到什麼時候。ICO就完全不一樣了,一眨眼可能都是100%的收益,甚至有時是2000%的巨額回報,錢財比撿錢來的還快。一睜眼,帳戶裡又多了幾個億,已經成為ICO這個圈子裡最勵志的故事。如得到中國虛擬幣首騙號稱的李笑來,2017年6月,一個ICO項目就能在短短五天內融到1.85億美元。
上帝要讓人滅亡,必先使其瘋狂。當人們被輕鬆攫取的暴利和巨額的財富蒙蔽雙眼之時,就會陷入瘋狂境地。當一些投資者沉浸在鬱金香狂熱中不能自拔之時,一場大崩潰來臨了。由於某個無名投資者突然大量拋售鬱金香,讓公眾陷入恐慌之中,幾乎是一夜之間,鬱金香市場在1637年2月4日土崩瓦解。雖然荷蘭政府在緊急聲明聲稱鬱金香球莖價格屬於無理由下跌,勸告投資者停止拋售,並希望以合同價格的10%來了結所有的合同,卻為時已晚。一星期之後,鬱金香的價格已經等同於一顆洋蔥的售價。絕望中的投資者,紛紛湧向政府希望挽回損失。但最後等來的卻是,荷蘭政府在1637年4月決定終止所有合同,禁止投機式的鬱金香交易。自此,鬱金香泡沫被徹底擊破。
與鬱金香事件有些不同的是,被中國七部委聯合叫停的ICO,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據清暉智庫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已有近200萬人在玩ICO。這些不明真相的投資者手中拿的可是有政府強制信用背書的人民幣,換來的不過是一串沒有任何價值的虛擬代碼而已。當他們中有些人在為自己投資虛擬幣而沾沾自喜時,殊不知自己實際上進入了一場典型的擊鼓傳花、博傻遊戲中去。若政府對此置之不理,那些打著高科技旗號的I-CO,最終亦會像鬱金香泡沫那樣走向破滅,等到投資者恍然大悟、人財兩空之時,已是為時晚矣。最後告誡一些仍不死心的投資者: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