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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體制改革是當代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改革開放新時期,鄧小平從總結文化大革命的教訓入手,從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出發,深刻論述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精心設計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宏偉藍圖,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推動了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順利發展。深入研究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思想,不僅對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而且對在新形勢下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不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不可能順利進行四個現代化建設」: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思想的提出
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思想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1978年。他在9月15日黑龍江省委常委匯報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國的體制,包括機構體制等,基本上是從蘇聯來的,是一種落後的東西,人浮於事,機構重疊,官僚主義發展。」這種體制其癥結所在是「不適應現代化建設,上層建築不適應新的要求」。因此,有好多體制問題需要重新考慮;體制問題不解決不行。[1]
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起步,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解放思想的潮流中開始的。全會所提出的改革,既包括經濟體制改革,又包括政治體制改革。全會公報指出:「必須有充分的民主」,而「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2]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正是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
1979年10月30日,鄧小平在全國第四次文代會上所作的講話中指出:「我們要在大幅度提高生產力的同時,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發展高度的社會主義民主和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制。」[3]這就揭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主題。
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了題為《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對政治體制改革,作了系統而精闢的論述。在這裡,鄧小平主要是著眼於從制度上解決如何防止「文化大革命」這類歷史悲劇重演、實現長治久安的問題,鞭辟入裡地分析了我國原有政治體制的弊端、根源、實質。改革的鋒芒所向,直指原有政治體制的「總病根」——權力過分集中,特別是領導者個人高度集權的體制。對此,他指出:「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這「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如果不堅決改革現行制度中的弊端,過去出現過的一些嚴重問題今後就有可能重新出現」。[4]這篇講話,成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文件。這個綱領的提出,是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我國改革開放向政治領域深層發展的標誌,也是對馬克思主義關於社會主義理論的重大發展。[5]
由於國內外形勢的變化,1980年提出的政治體制改革沒有具體化,亦未能立刻全面實施和展開。十二大以後,經濟體制改革,從農村到城市,全面展開,不斷深入,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日益迫切的要求。在此背景下,鄧小平根據形勢的發展,於20世紀80年代中期,再次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問題,僅1986年鄧小平就有20多次講話涉及到政治體制改革問題,其中有9次是作為主要談話內容。與1980年主要是從總結「文化大革命」的教訓提出政治體制改革不同,這一次更多的是以「政治體制改革同經濟體制改革應該相互依賴,相互配合」作為著眼點提出問題的,因而思考的角度和重心有了顯著的變化。
按照經濟體制改革的客觀要求,鄧小平重新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但他沒有把目光局限於圍繞濟體制改革中的一些實際問題來談論政治體制改革,而是高瞻遠矚,從社會主義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從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要求和實現現代化偉大目標的戰略高度對其進行總體設計。對此,他不僅強調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而且將其目標和內容也都明確提了出來,並將目標分為長遠目標和近期目標。[6]從長遠目標到近期目標到具體內容,既著眼於社會主義的長久發展又充分考慮當前的客觀實際,顯示出鄧小平對政治體制改革問題的深思熟慮,也表明此時他的政治體制改革思想已基本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體系,為黨重新把政治體制改革擺上議事日程,奠定了思想基礎。
在鄧小平的推動下,政治體制加快了改革的步伐。1986年9月,中央成立了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經過研究和論證,形成了《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的初步方案,其主要內容寫入了十三大報告。1987年10月召開的十三大將政治體制改革問題列入議程,提出了政治體制改革的藍圖[7]。而這一藍圖,完全體現了鄧小平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設想。
二、建設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目標
明確願景,是進行任何一次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和保證。對於一項涉及到中國的前途和命運的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而言,制定一個清晰的目標尤為重要。鄧小平從中國的實際出發,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設計了一個多層次的目標體系。
1. 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目標是建設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黨始終不變的奮鬥目標。把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目標,是鄧小平總結幾千年封建制度對中國的影響和「文化大革命」的經驗教訓後得出的重要結論,也是他對社會主義本質特徵的一個重要認識。他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8]民主政治既是發展經濟,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條件和保證,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在強調民主政治的同時,鄧小平始終強調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他認為兩者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基於對民主與法制不可分割的深刻理解和把握,鄧小平反覆強調的一個基本觀點就是:「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9]因此,貫穿鄧小平民主思想的一個核心問題,是關於民主必須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在民主與法制問題上,鄧小平繼承了毛澤東,又超越了毛澤東。他所繼承的是毛澤東關於要用人民民主來防止黨和國家權力蛻變的思想;他對毛澤東的超越,是摒棄了毛澤東的「大民主」方式和「人治」式民主,主張「法治民主論」。
在鄧小平民主法制建設思想的指導下,我國的民主法制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就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豐富和完善。今天,「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已成為全國人民的共識和黨堅持不懈的奮鬥目標。
2. 政治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
20世紀80年代中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鋪開和整體推進,滯後的政治體制與其不相適應的矛盾日漸凸現。在此情況下,鄧小平多次強調要加快政治體制改革,使之同經濟體制改革相適應。為此,他明確地設定了政治體制改革的總目標:「第一,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第二,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第三,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10]根據總目標,針對當時的形勢和迫切需要解決的諸如理順黨政關係、精簡機構、實現領導幹部年輕化、實行政企分開等問題,他更富有新意地提出政治體制改革的近期目標或者叫具體目標:「第一個目標是始終保持黨和國家的活力」,主要是實現領導層幹部隊伍年輕化;「第二個目標是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第三個目標是調動基層和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的積極性。」[11]因為「領導層有活力,克服了官僚主義,提高了效率,調動了基層和人民的積極性,四個現代化才真正有希望。」[12]
鄧小平制定的政治體制改革總體目標對政治體制改革具有導向性和規範性,近期目標對政治體制改革具有現實性和可操作性。二者的關係是,用長遠目標統攝政治體制改革的全過程和總方向,用近期目標指導並推進當前的改革過程,通過有效地簡政放權,理順黨政關係,轉變政府職能,精簡機構,克服官僚主義,健全乾部管理制度,充分調動人民群眾投身現代化事業的積極性,從而加快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促進社會的全面進步,最終實現政治體制改革的總目標。
三、解決黨如何善於領導的問題: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內容,鄧小平在不同時期,不同場合有過多次論述,其主要內容有:
1.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理順黨政關係
共產黨是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領導力量,加強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事業不斷前進的根本保證。對此,鄧小平認為,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沒有共產黨的統一領導,是不可設想的,「那就只會四分五裂,一事無成。這是全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的奮鬥實踐中深刻認識到的真理。」[13]在論及堅持黨的領導的同時,鄧小平強調要改善黨的領導。他認為,只有改善黨的領導,才能堅持黨的領導。而「黨要善於領導,不能干預太多,應該從中央開始。幹預太多,搞不好倒會削弱黨的領導。」[14]因此,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最主要的是要理順黨政關係,首先是黨政要分開,解決黨如何善於領導的問題。
2.調整權力結構,改變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
權力過分集中、結構不合理,特別是領導者個人高度集權的體制,是中國傳統管理體制的「總病根」。所以,改革必須首先改變我國長期以來存在的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鄧小平認為:「權力不宜過分集中。權力過分集中,妨礙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實行,妨礙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妨礙集體智慧的發展,容易造成個人專斷,破壞集體領導,也是在新的條件下產生官僚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因。」[15]調整不合理的權力結構,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既要「真正建立從國務院到地方各級政府從上到下的強有力的工作系統」[16],實現縱向權力結構的合理配置,同時又要理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機關之間的關係,實現橫向權力結構的合理配置。他還認為,以實現縱向權力結構的合理配置為目的的權力下放,不是不要集中,只有該集中的「認真集中」,才能「把效率提高一些」[17],如果把權力下放同中央擁有的必要權威對立起來,或者破壞了集中統一領導,社會就會導致「亂鬨鬨」,「各顧各,相互打架,互相拆臺」。所以,「宏觀管理要體現在中央說話能夠算數」,「中央要有權威」。[18]鄧小平有關權力下放的論述,不是簡單地放權,而是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之間以及集中與分散的關係,實現權力結構的合理配置,從而真正地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3.精簡機構,實現政府工作高效率
機構改革既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又是整個政治體制改革的先導。早在1980年3月,鄧小平在軍委擴大會議講話中就提出精簡機構問題。他指出,軍隊和國家主要問題是機構臃腫,人浮於事,因此,要從體制上進行改革,辦法就是精簡機構和精簡人員。8月,他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中進一步論述了機構改革的問題。1982年1月,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了《精簡機構是一場革命》的講話,系統全面闡述了機構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規定了機構改革的範圍、主要任務、基本原則和方針方法。1986年12月鄧小平在聽取中央負責同志匯報後的談話中,突出地講了政企分開和進一步精簡機構和精簡人員問題。從他的上述系列講話中,可以明確機構改革在全面改革中的位置,這對於總結我國曆次機構改革經驗教訓,走出「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惡性循環的怪圈,使機構改革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4.改革幹部人事制度,實現人事管理現代化
在1980年8月那篇著名講話中,鄧小平提出要「堅決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礙,打破老框框,勇於改革不合時宜的組織制度、人事制度」。[19]要改變事實上存在過的「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清除「殘存在黨內的這種家長製作風」[20]。同時,要「按照『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選拔德才兼備的人進班子」[21],「這是保持黨和政府正確領導的連續性、穩定性的重大戰略措施」[22],也是始終保持黨和國家的活力之關鍵所在。由此他不僅指出了中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緊迫性,而且明確了改革的方向和具體內容,為我國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寶貴的理論依據。
5.克服官僚主義,強化監督機制
注意克服官僚主義和強化監督機制,是搞好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條件和保障。鄧小平對官僚主義深惡痛絕,認為:「官僚主義是小生產的產物,同社會化的大生產是根本不相容的。要搞四個現代化,把社會主義經濟全面地轉到大生產的技術基礎上來,非克服官僚主義這個禍害不可。」[23]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改革》中,他對官僚主義的表現和危害作了高度的概括,把官僚主義的醜惡嘴臉揭露得淋漓盡致[24]。在1992年南方著名談話中,他進一步指出「形式主義也是官僚主義」。如何才能克服官僚主義?鄧小平認為,首先要「注意工作方法」,深化改革,另外還要強化監督機制。強調黨和政府要接受監督,是其一以貫之的重要思想。只有從制度上到作風上克服了官僚主義,我們的各項事業才可能取得更大成就。
6.加強法制建設,實行責任制
鄧小平十分重視加強法制建設。在1980年年底的中央工作會議上,他指出:「要繼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這是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堅定不移的基本方針,今後也決不允許有任何動搖。」[25]把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提到黨的基本方針的高度,鄧小平對其之重視由此可見一斑。他認為,只有健全法制,才能保障整個社會有秩序地前進。在具體管理中,鄧小平強調要加強責任制,使黨與國家機關每一項工作任務,都要明確責任到人,以此來解決無人負責的問題。只有從上到下建立了嚴格的法規和制度,明確規定每個機關的職責權限,才能避免各部門之間遇到利益相互爭奪,遇到責任互相推諉的行政弊端,才能真正促進各級機關工作作風的改變和效率的提高。
四、「政治體制改革要分步驟、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的路徑方略
政治體制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牽一髮而動全身。在領導和規劃全面改革過程中,鄧小平立足我國國情,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進程,走出一條通過漸進改革的政治發展之路。
1.立足國情,「走自己的路」
政治體制改革要從國情出發,走「自己的路」,這是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思想的基本原則和根本特點。
當中國把政治體制改革提上日程的時候,蘇聯及東歐許多社會主義國家正湧動著改革的巨大浪潮,不可能不對中國有所影響和觸動,然而鄧小平始終保持著清醒的頭腦。他指出:「別人的經驗可以借鑑,但不能照搬。」[26]1986年9月,他在會見波蘭客人時說:「我們兩國原來的政治體制都是從蘇聯模式來的。看來這個模式在蘇聯也不是很成功的。即使在蘇聯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它能夠符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嗎?能夠符合波蘭的實際情況嗎?……我們現在提出政治體制改革,是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決定的。」[27]社會主義國家由於歷史不同,經驗不同,現在所處的情況不同,「各國的改革不可能一樣。」 因此,政治體制改革「既不能照搬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做法」[28]
走「自己的路」,標誌著鄧小平在我國改革問題上是比較自覺和清醒的。他把辯證唯物論的基本原理,創造性地運用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偉大實踐中,從而為當代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開闢了唯一正確的方向。
2.以政治穩定為前提的漸進改革
針對政治體制改革這個問題太困難、會遇到很多的障礙等問題,鄧小平主張,進行政治體制改革要審慎從事,必須掌握火候,做到改革和穩定並重。改革過快,會引起社會動蕩,導致翻船;改革太慢,其他改革搞不下去,也要翻船。為此,他一方面強調在政治體制改革中保持穩定的重要性,「中國正處在特別需要集中注意力發展經濟的進程中。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結果是既實現不了民主,經濟也得不到發展,只會出現國家混亂、人心渙散的局面。」[29]另一方面,他又從政治與經濟兩大體制改革相適應的角度闡明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前進。
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不是要改變社會主義的根本政治制度,而是為了完善這個制度。因此,鄧小平指出:「我們的改革不能離開社會主義道路,不能沒有共產黨的領導」。[30]他說,共產黨的領導丟不得,一丟就是動亂局面,或者是不穩定狀態。他用「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作為佐證:「『文化大革命』時搞『大民主』,以為把群眾哄起來,就是民主,就能解決問題。實際上一哄起來就打內戰。」[31]他強調,政治體制改革要分步驟、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要有穩定的政治環境。
正因為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遵循一條漸進穩定的改革發展之路,既避免了因體制改革而引起的大規模動蕩,又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成果,為我國當前和今後的政治體制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因此,可以說,以政治穩定為前提的漸進改革是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思想的一大特點,也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和基本原則。
3.雙管齊下的改革方略
這是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思想的一大特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僅要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文化,而且包括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在改革起步階段,鄧小平設計的中國改革思路,是政治體制與經濟體制改革雙管齊下的改革方略,用他後來的概括就是「政治發展民主,經濟上實行改革」,民主政治與經濟改革如雙輪互動、雙足前進。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他深刻地指出:「現在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前進,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阻礙四個現代化的實現。」[32]「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通,因為首先遇到人的障礙。事情要人來做,你提倡放權,他那裡收權,你有什麼辦法?從這個角度講,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於政治體制改革。」[33]由此看出,鄧小平主張的改革是雙輪一體的改革思路。政治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是中國改革的兩個主動輪,是中國改革出手不凡的兩大動力源,也是鄧小平總體改革論中的兩個主要環節。
綜上所述,鄧小平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思想,是一個相當完整的體系。這些思想,是在總結黨長期領導人民進行民主政治建設的實踐中提供的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並且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中被證明是正確的,是進一步推進當代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強大思想武器。適應擴大人民民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要求,必須堅持以鄧小平政治體制改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1]《鄧小平思想年譜(1975—1997)》,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77頁。
[2]《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頁。
[3][4][9][13][15][16][17][19][20][22][23][24][25]《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8、333、146、341-342、321、339、282、326、331、321、150、327-328、359頁。
[5]《中國改革史》,遼寧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3頁。
[6][8][10][11][18][21][26][27][28][29][30][31][32][33]《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78-180、178、178、179-180、277-288、380、229、178、256、284、242、380、176、164頁。
[7]《改革開放三十年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第488-496頁。
[12][14]《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第1152-1153、1026頁。
(作者單位:中共北京市東城區委黨史工作辦公室 北京 1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