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生活之準則,已經出臺的法律有上千部,但大多是以公權為主,而即將問世的中國民法典,則是私權,尊重每個個體,關係14億人的生活質量,每個人的生活都將因法典的誕生而發生一系列改變。
為什麼不叫「民法」,而是法後面多了個「典」字,這個「典」字的意思是大全、系統,只要涉及私權的事情,生老病死都可以在裡面找找答案,怎麼來處理財產、家庭關係,怎麼離婚,怎麼取名字等等。
民法典的第一個之最是條數最多,共有7編1260條,「編」就是一個單獨的「法」,7個「編」合在一起就成了「典」,這是新中國立法的新記錄。第二個之最是醞釀時間最長,從1954年開始國家就計劃出臺民法典,經過幾代人的共同努力,66年的時間內作了5次大的起草,終于于今年的人代會將通過施行。民法典頒布後,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8部法律加一部總則將同時廢止。第三個之最是字數最多,共有10萬餘字。
民法典中充滿了變與不變,不變的是以平等為理論,變的是結合時代的發展做出科學的修改。
民法典有哪些精彩內容呢?
一、胎兒有繼承接受贈與的權利
這可是新鮮事情,如果一個胎兒還沒降臨人世父親就去世了,胎兒可以繼承財產,當然,如果胎兒出生不幸夭折,那他的繼承權也是不存在的。
二、立遺囑以最後一份為準
遺囑這事很有趣,許多人往往寫寫改改,立下多份遺囑,怎麼辦,法典說了,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三、離婚先別慌,冷靜30天再說
衝動是魔鬼,一年輕小兩口曾因為小孩取名吵架,第二天便把婚離了。以後離婚,交了申請必須過了30天的冷靜期再說,估計有很多人想想還是原配好。這是誰想出的高招,實在高。
四、取名字不能率性而為
父母親都姓張,女兒不能隨便姓李,除非你說得出個所以然。
民法典可謂是社會生活的十萬個為什麼,是制度自信的充分體現,每個人都要認真學習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