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等之恭敬心看待一切凡聖(圖片來源:鳳凰佛教)
凡剃髮披袈裟者,皆是釋迦佛子,在家人見之,應一例生恭敬心;不可分別持戒破戒。
若皈依三寶時,禮一出家人為師而作證明者,不可妄雲皈依某人。因所皈依者為僧,非皈依某一人,應於一切僧眾,若賢若愚,生平等心,至誠恭敬,尊之為師,自稱弟子。則與皈依僧伽之義,乃符合矣。
供養僧者亦爾。不可專供有德者,應於一切僧生平等心,普遍供之,乃可獲極大之功德也。專贈一人功德小,供眾者功德大。
出家人若有過失,在家人聞之,萬不可輕言。此為佛所痛誡者,最宜慎之。
以上已略言敬三寶義竟。茲附有告者,廈門泉州神廟甚多,在家人敬神,每用豬雞等物。豈知神皆好善而惡殺,今殺豬雞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災耶。惟願自今以後,痛革此種習慣,凡敬神時,亦一例改用素食,則至善矣。
法師簡介:弘一大師,俗名李叔同,在家時是民國時期著名音樂家、美術教育家、書法家、戲劇活動家,是中國話劇的開拓者之一。從日本留學歸國後,先後擔任過教師、編輯之職,後剃度為僧,法名演音,號弘一,晚號晚晴老人,後被人尊稱為弘一大師。弘一大師對佛學的貢獻,主要體現在他對律宗的研究與弘揚上。大師出家後為振興律學,不畏艱難,深入律藏,著書說法,實踐躬行,著作《四分律比丘戎相表記》及晚年所撰的《南山律在家備覽略篇》等,合為近現代佛教律學研究巨著。鳳凰佛教《般若講堂》欄目今日刊登法師開示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