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籍詐騙嫌犯在大陸接受審訊。
「功夫不負有心人」,一番恐慌性的奮力「搶人」後,臺當局總算「搶」回了其中20名嫌犯。本以為臺灣總算迎來了回擊「輕縱詐騙犯」、「司法有漏洞」等批評,並為其頻頻自詡的「法制社會」進行證明的良機,誰料劇情竟出現了神轉折。涉案的20名臺灣籍嫌犯15日晚間抵臺後,竟由於臺灣當局對這些人「無法可管」,被當場釋放。
據報導,這20名嫌犯一路上大多低頭不語。媒體追問:「知道肯亞案嗎?你們不用送大陸而是送回臺灣,爽不爽?」一名男子回答:「知道送回臺灣,回家很爽,臺灣有『人權』,能回家,真的很感謝!」
好一個「民主法制社會」,所謂的「人權」就是用於「保送」嫌犯,在結束了異國詐騙之旅後「爽回家」,難怪有網友不禁感嘆,機場一問一答間盡顯臺灣詐騙犯逃脫法律制裁後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猥瑣心態。
臺當局縱放詐騙嫌犯引起了兩岸譁然。越來越多的島內民眾從最初的跟風政客「譴責大陸」,轉為支持大陸嚴懲罪犯。臺灣民眾甚至表示「感謝大陸,收留臺灣人渣,請勿送回,可以直接填南海,還有很多渣,可以長期供應……」
針對此次印尼案,臺灣新黨分析指出,過去的案例也說明,詐騙犯罪的罪證多留在犯罪地及被害者處,一旦詐騙嫌犯引渡回臺,多因無法掌握罪證,最後不是輕判,就是根本難以審訊,能抓到的也只有中間運錢的「車手」,背後真正犯罪的詐騙集團根本難以破獲。新黨呼籲,普遍民意都無法接受輕縱罪嫌,「既然臺灣管不了,乾脆給大陸管」。
其實,不只是縱放詐騙犯,不久前,連島內最大的貪汙犯都險些被迫於壓力放出來。數周前,綠營「女大佬」呂秀蓮叫囂「很多案子都證明阿扁無罪」,要求馬英九卸任前「特赦」陳水扁。民進黨「南霸天」陳菊隨後公然呼籲馬英九「把握歷史機遇」,稱「能掌握歷史機遇的人,歷史和人民都能記住他」。面對「赦扁」議題,蔡英文及黨內大佬則態度曖昧,一方面盼著能「撈出」陳水扁,一方面又不願背上縱放同黨貪汙犯的「鍋」,寄盼讓馬英九在卸任前把「鍋」背走。此後,國民黨中常會通過決議,建請馬英九不赦免陳水扁。另一方面,過半臺民眾也認為馬英九、蔡英文不該「特赦」陳水扁,風波才暫獲平息。
長久以來,所謂的「自由民主」、「民主選舉」、「法制社會」一直被眾多島內民眾稱許,並帶給其一種微醺的「制度優越感」。但事實不容否認,陳水扁的上臺、連任,就是臺灣「民主選舉」的結果。臺灣民眾一人一票,「自由」、「民主」地選出了一位島內頭號貪汙犯,成為自己的「民選最高領導人」,這不能不說是對臺灣「民主選舉」一大諷刺。
酷愛給臺灣的「自由民主」做廣告的還有現任領導人馬英九。記得早年間,每逢重大公開場合,當時還算意氣風發的小馬哥總要給臺灣「自由民主」唱唱讚歌,但自由來、自由去的結果是,在喧囂對立的社會中,任誰都可以朝最高領導人扔鞋、叫囂,在野黨民代可以指著「閣揆」的鼻子罵破口大罵。執政者的社會發展、經濟建設綱領更遭到在野黨「為了反對而反對」的拼死掣肘。
馬英九在臺執政8年,足足被綠營黑了8年,一切涉及兩岸的重大政策,特別是與大陸籤訂、商談的可使臺灣獲利,甚至得到「讓利」的兩岸經貿協議,硬是被綠營憑「以暴力阻撓議事」的手段死死壓著動彈不得。反過來,綠營借所謂「自由民主」顛倒黑白、「指馬為鹿」,不斷煽動著「仇中」、「反中」、青年造反,從馬英九當局手中搶走掌權,繼而顛覆馬苦心維繫的臺海和平局勢。應該說,臺灣的「自由民主」又在馬英九身上體現了深刻的諷刺性。
臺灣藍綠因「自由民主」圍繞「中央政權」鬥得你死我活,地方縣市也不太平。也是在「民主選舉」中,一名沒有絲毫施政經驗醫生可以藉助「階級鬥爭」,鬥垮具有財經專長的政治人物成為「首都市長」,在施政滿意度節節下滑後,民眾才開始覺醒,學會對「網民治國」荒謬模式產生醒思。
正是在「自由民主」的奉送的紛亂惡鬥、社會撕裂中,臺灣的發展、商機通通錯過,民眾實際生活水平不升反降。反觀大陸,近年來經濟建設飛速發展,遠區別於臺灣建一座橋、修一條馬路都要吵上好幾年的亂象。
總之,臺灣的「自由民主」一點沒幫百姓過上好日子,現如今,就連為禍四方的電信詐騙犯也因「無法可管」被公然釋放,讓人不知與「自由民主」一併讓臺灣引以為傲的「法制社會」要從何談起,更不知如此這般的「民主法制」下,臺灣民眾的生活能否越來越好,如此這般的「民主法制」,究竟會把臺灣的未來帶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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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臺灣之光」你們也要?
「肯亞事件」還未解除紛擾,馬來西亞那邊又有類似事件發生。4月15日晚,在馬來西亞涉嫌詐騙的20名臺灣人遭驅逐出境後搭機返回臺北,但卻因犯罪事證不完整且無拘票,被臺灣警方於16日凌晨釋放了。
臺灣對詐騙犯的「寬容」與「放縱」,早已舉世皆知。5年前,14名臺灣人涉嫌電信欺詐遭菲律賓遣送大陸,經兩岸協商,以臺方協辦、回臺審訊的方式解決,結果臺灣法院對這些欺詐者予以輕判,反而激起島內民眾「不如留在大陸受審」的叫罵聲;同年,另一批臺灣自印度尼西亞押返的167人詐騙集團,半年後臺中地院審結26人,僅一人判刑,其餘皆輕判,準予易科罰金或緩刑,連承辦檢察官都嘆息:「臺灣已淪為詐騙王國!」
對於此次20名馬亞西亞涉案的嫌犯被全部釋放,亦有臺灣法律界人士直言「可笑」,指臺灣欠缺事證,爭了半天卻放人,既無程序正義,更無司法正義可言。臺灣知名律師許文彬說,不事先掌握證據而是直接放人不僅影響了臺灣形象,對被害人也不公平。
臺灣資深新聞工作者唐湘龍也說,詐騙集團行遍天下,這是「臺灣之光」,而且越來越光,臺灣不但沒有根本作為,反而把自己同胞到處行騙的罪行用最政治的方式在處理,甚至乾脆耍脾氣。這些幾乎可以一口咬定就是丟光臺灣人臉的詐騙罪犯,一被逮就開始「愛臺灣」,要回臺灣受審,是真的覺得臺灣司法公正?夠了!別丟人現眼了!
過去我們提到的「臺灣之光」,都是指那些能為臺灣帶來榮譽的人。比如體育界的王建民、奧運跆拳金牌得主朱木炎、亞運會跆拳道冠軍楊淑君,還有電影界的李安、魔術界的劉謙、音樂界的周杰倫,都曾被稱為「臺灣之光」。只是這幾年,這個名稱在島內已慢慢被臺灣民眾所厭惡,成了臺灣媒體用來進行自我心理安慰的一種稱呼。此次唐湘龍稱詐騙集團是「臺灣之光」,應該就是對這種厭惡的一種本能反應吧。
過去8年,兩岸和平發展取得積極進展,也讓島內某些人忘記了8年前兩岸緊張的氣氛。於是,他們開始仗著兩岸關係好,一遇事就擺出一副「不讓著我一點,我就翻臉」的腔調。以前是經貿讓利、「外交」讓路,現在居然連「是非」都要讓,這樣真的對臺灣好嗎?有臺媒直言:臺灣這樣的處理結果是再次往受害者的傷口撒鹽,幾十位詐騙案嫌犯又跑回臺灣民間,無辜民眾可能繼續受害,也讓臺灣背上「詐騙犯天堂」的汙名。
犯了罪就要被懲罰,這是人類通用準則。我們很欣慰地看到,在臺媒進行的民調中,有超過96%的臺灣網民認為「臺灣輕罪,詐騙犯有恃無恐」;臉譜網主頁上,網友的評論也絕大多數支持交由大陸司法處理。這種一邊倒地譴責詐騙犯罪行為的民意,代表了這樣的「臺灣之光」並不容於臺灣主流社會,那些還在折騰的政客們,你們呢?(中國臺灣網網友: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