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威海環翠警方快速偵辦一起妨害公務案件,依法將犯罪嫌疑人付某龍刑事拘留。
經依法查明:7月13日上午,在交警二大隊民警的部署和指揮下,執勤輔警對張村鎮黃河街違規停車問題進行清理糾章。
7時19分許,執勤輔警駕駛警用摩託車沿黃河街由西向東巡邏時,發現魯K2C9**號輕型貨車停放在盛德世紀新城南門路南非機動車道上。因該路段禁停且該貨車靠近人行橫道,執勤輔警告知駕駛員(付某龍,男,29歲)將車駛離。付某龍將車輛向前行駛10米後,再次將車輛停靠在路邊,拒絕駛離和出示駕駛證、行駛證。隨後,下車推搡執勤輔警,把執勤輔警推到花壇邊,並採用拳打、腳踢和木棒擊打的方式,致執勤輔警身上多處受傷。
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張村派出所接到報警後,迅速出警將付某龍控制並將其傳喚至派出所調查。經審訊,犯罪嫌疑人付某龍交代因對執勤輔警對其違章停車進行糾章工作產生不滿,遂採用暴力、威脅的方式阻礙執勤輔警執行職務,導致執勤輔警身體受傷的犯罪事實。辦案民警通過收集相關證據,調取相關視聽資料,迅速查清了案情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付某龍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環翠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威海警方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