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秦賦》學點啥第24期
將軍:兩千七百名郿縣勇士,趕來雍城守衛!
……
秦王政:寡人封你等為百夫長,各領眾人共同禦敵,守住這雍城,便是守住了大秦。
士兵:諾。
將軍:大秦的銳士們,備戰!
士兵:大秦萬年,大王萬年,大秦萬年,大王萬年……。
《大秦賦》中秦王政到秦國舊都雍城舉行親政禮,他母親的男寵嫪毐突然發難造反,想著要取秦王而代之,且他控制了秦國本土最大的守衛部隊。
此時的秦王政可謂是岌岌可危。不過秦國的百姓顯然是站在秦王這邊。臨近雍城的郿縣百姓自發的組織起來,前往雍城參與可能的平亂之戰。
秦王政也是放下身段,親自到一線勉勵郿縣百姓守住雍城,等待還在邊關囤積且忠於秦王的大軍回援。
雖然秦王強調保護了他,就是保護了大秦,但是打仗是要死人的,普通人如此奮不顧身的投身上去,不符合人性。秦之後的朝代,逃兵現象可謂屢禁不減,民間更是直言好男不當兵,且更殘酷的是,很多朝代把當兵作為一種刑法(充軍)使用。可見作為一名普通士兵上戰場是很難讓老百姓自願。
因而很多人懷疑這群人是否真心的?《大秦賦》這麼拍是不是瞎掰?
言歸正史,《大秦賦》的演繹應該是正確的,但形成這種真心,並不是人性發展的結果,而是利益綜合考量的結果。
公元前359年前後,秦國迎來大變革,徹底改變了這個國家。一位叫商鞅的才子,響應秦孝公「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的招賢,在秦國開展法家變法。
而這次變法的核心之一就是重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秦國的貴族選拔不再完全吃祖宗老本,要在朝廷上有作為,拿到好的官位,想自己這一脈的榮華富貴傳承下去,必須上戰場拿軍功。
商鞅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
普通百姓層面,只要獲得足夠的軍功,就可以拿到曾經不可沾染的爵位,秦國貴族到百姓的通道被徹底打開。且為將爵位晉升透明化,產生國家公信力,老百姓願意去做,商鞅書寫與頒布了《二十等爵》制。
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跟我們打遊戲一樣,只要「經驗值」夠了,就可以晉升下一級,而這個經驗值,即為士兵們在戰場上殺敵的人數——憑證為敵方士兵的腦袋。其中一級最好升,只需殺掉1個敵人,然後活下來。
更為重要的是,商鞅所設定的爵位並不是榮譽稱號,是可以實打實的改善士兵個人的生活狀態,譬如一級公士的爵位,就可以直接獲得國家提供的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立馬屌絲變人上人。
打一次勝仗,小官升一級。大官升三級。
秦朝國家體系尚能維護賞罰之時,秦國的百姓,尤其是那些貧窮的百姓,他們對戰爭真的不是害怕,而是渴望。打仗是他們改變人生的重要機會,就跟此後的各朝讀書人對科舉制的痴迷一樣。
因而《大秦賦》所演繹的自發保護秦王的事,從秦國因為軍功制的存在,全國士兵渴戰來看,完全是可能的,也肯定是真心的。
在這些士兵的眼裡,哪裡是保護大王,是在給自己掙榮華富貴——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除了賞賜以外,《大秦賦》的百姓們自發去,還有一個誘因,那就是去找救兵的秦王親信在郿縣是高呼過救駕,這等於是秦王對聽到此話之人的徵發兵役,若有不從,待秦王平亂之後,極有可能追責,而這個追責下來往往就是「聽調不聽宣」的死罪。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說裝著聽不到就好。但是從秦法來看這個成本和難度太高了。
秦國當時執行連坐法,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只要有1個鄰居去了,其他人沒有去,那麼結果可能就是剩下的全死。
綜上可見,老百姓確實是自發,但是可能並不是人性出發,是利益太誘人,懲罰太無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