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4:25-35
鑰 節 14:26,27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經過與對敵自己的法利賽人群體的一系列交鋒之後,主轉向了一大群樂意跟隨自己的人。這群人歡天喜地地跟隨耶穌,最大的盼望就是和他一同榮入聖城,一同做王。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主耶穌卻轉過來對他們說了充滿挑戰的話。
01
跟從耶穌的代價(25-27,33)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路14:26)
這是讓他們調整自己生命中的優先次序,把耶穌放在生命中的首位,看重與主的關係超過一切,超過至親,也超過自己的性命。主耶穌所說的非常實在,因為主耶穌就要遭遇極大的對敵,被所有人拋棄,他的門徒也要持續地遭遇逼迫,這逼迫甚至來自家人,他們的確有可能因為信主的緣故失去性命。「連你們的父母、弟兄、親族、朋友也要把你們交官,你們也有被他們害死的。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路21:16,17)。
耶穌更指出有一種得失是高於地上的生命。「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路12:4,5)
耶穌是在問他們:如果跟隨我,會違背家人的意願,會失去家人的支持,失去家庭關係,失去社會關係,被社會排斥,甚至要失去自己肉身的性命,如果跟從我意味著要付出這樣的代價,你還願意嗎?
主又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
這句話給眾人的衝擊力是何等巨大。在當時的情境中,背十字架所代表的意義是非常清楚的,就是作為罪大惡極的犯人,被定罪,被判處十字架刑,還要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向刑場,被釘死去。眾人期待的是跟隨著耶穌從勝利走向勝利,但耶穌很快就要被賣,被捕,受審,被羞辱,在外邦人手下被定罪,被處以代表羞辱、失敗和咒詛的十字架刑(來12:2)。
耶穌在問他們:如果跟隨我,意味著徹底地降卑和順服,被世界拋棄,被神離棄,被神咒詛,以至於死,如果跟從我,意味著付出自己在今生的榮耀為代價,你還願意嗎?
在通過蓋樓和與打仗的比喻教導了計算代價的重要性之後,主耶穌又說:「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
「所有的」是指財產。「撇下」就是「放棄,拋棄」。雖然門徒也要作好因逼迫被奪去家產的準備,但主在這裡所說的卻是為了跟從自己的緣故,主動放棄財物。
與今天一樣,財產與一個人在社會中的地位聯繫在一起。放下所擁有的財產無疑意味著自絕於社會的運轉體系。耶穌在問他們:如果跟隨我意味著放下世人所最看重的財產,放下財產所代表的社會地位,放下金錢這個人們最為看重的手段,如果跟從我,意味著以你從前所倚仗付的金錢為代價,你還願意嗎?
家庭的歸屬和社會關係、自己的性命、自我的榮耀與夢想,還有財富,這幾乎包括了一個人在地上生活所最看重的一切。失去其中任何一項對一個想在世界發展的人來說,都是致命的,都會導致連鎖的反應。並且因為這些東西通常本身並不是惡的,也就更具有隱蔽性。
因此,耶穌實際上是在問:如果跟隨我,意味著放下今生一切你所看重的東西,放下看似你可以合法擁有的東西,放下在人看來天經地義的東西,乃至放下你的一切所有——放下一切你在這個世上所夢想的、所努力爭取的、所拼命積累的,甚至付上你所最愛的生命為代價,你還願意嗎?
02
付代價跟從主的意義(28-33)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一定要付上這些為代價來跟從耶穌,不付代價跟從耶穌可不可以?答案是:「斷乎不可」。
跟從耶穌意味著我們以他為主和救主,相信跟從他就能進入神的國。如果我們所跟隨的這位主,命令我們只有付代價跟從自己這條路才能使我們得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9:24);如果他自己都走了這條路,如果他明確地說「人到我這裡來」、「凡不」、「無論什麼人」,說明無論是誰,只要是跟從耶穌的人,耶穌都要求這樣的委身,我們還有什麼其他的選擇呢?要麼付代價跟從主,要麼不跟從他,沒有第三條路。
對於想要跟從主的人來說,要做的不是糾結要不要付代價,而是原原本本地聆聽耶穌所說的話,計算好代價和得失,既然下定決心,就義無返顧地跟從耶穌踏上這條十字架的道路。就像主在蓋樓和打仗的比喻中所講的,若不計算代價就跟隨自己,必定會落入半途而廢、被人嗤笑、損兵折將、又失去求和機會的境地。得救在於主先對我們委身,作為回應我們也向主委身。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林後6:14-18)
進入任何一種委身的關係都要付代價。對於要進入婚姻的人來說,要付上代價是必然的。比如:從前可以考慮和多人發展,現在只能專一在一個人身上。從前只屬於自己,現在卻屬於對方。從前一個人生活,遇到事情自己說了算,現在多了一個人拿主意。從前一個人養活自己,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現在還要顧著另外一個人。從前一個人想幹啥,就幹啥,現在還得顧及另一個人的喜好和感受。然而,這才是愛,這才是婚姻的意義。愛不就是為了對方的緣故否認自我嗎?在愛與被愛中,人才能得到最大的滿足。只有為了對方犧牲自己,才能進入人所渴望的最深的聯結。
婚姻生活的確要求付代價,但與只有在婚姻中才能得到的契合相比又算得了什麼呢?如果夫妻之間都要求這樣的委身和為此付代價,更何況與神建立關係呢?如果作好付代價的準備進入婚姻,都會得到婚姻中本有的甜蜜,更何況付代價進入與主的關係呢,豈不更會得到無法想像的與神同在時才能有的永遠的愛、喜樂和生命嗎?
我們看看聖經當中,那些為了信仰付代價的人,他們的結局如何,而那些不付代價的人又怎樣。
亞伯拉罕順從神的命令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所指示的地去,就成為信仰的祖先。他愛神超過愛神所賜的以撒,將以撒獻給神,結果不僅得回以撒來,更得到神的應許,使以撒接續他繼承了神的約。「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6-18)
亞伯拉罕更為以撒娶了信心的女人利百加,而沒有讓他與迦南的女子通婚,從而保留了信仰的純正與傳承。
羅得卻貪愛世界,為了給自己的家人謀求更好的環境,住進罪惡的所多瑪,又為女兒娶當地不信並且輕視神審判的人,反害了自己的家人。他的女婿原本可以一起逃走,這樣還可以有後代,但他們卻無視審判的警告,留在城裡,一同滅亡。他的妻子放不下那裡,不聽天使的警告,在逃離審判的路上仍然忍不住回頭看,就變成了鹽柱。他的女兒在罪惡的城市耳濡目染,受到敗壞文化的影響,在洞中用亂倫的方式生下後代,就是不可入耶和華會的摩押人和亞捫人(申23:3)。
請問什麼是孝呢?什麼是真正的愛家人呢?什麼是為子孫帶來祝福呢?是的,比起家人更愛耶和華,在家庭生活中優先按著神的意思行,看起來是付出代價,實際上是得到驚人的祝福。
或許你想說,為什麼聖經中有不少信仰的偉人,現實中也有不少真基督徒,過得也挺「風光」的,看起來沒付什麼代價?答案很簡單,這正是他們付代價的結果。
約瑟貴為埃及的宰相,但那之前,他經受了多少的磨難。摩西成為帶領以色列出埃及的英雄,但在那之前,他經過多少試煉。大衛成為君王,但在成為王之前,以及成為王之後,他遭受過多少毀謗和攻擊。但以理被多位君王重用,但其間他也經受諸般信仰的考驗。每一位被神重用、蒙神賜福的人,都走過這條付代價順從神旨意的道路。他們並非因為「高升」而成為信仰的偉人,而是在「高升」之前,就已經因信得了神的喜悅。
但更通常的情況是,有太多神的僕人並沒有在地上就立刻為人所知,而是默默無聞地跟從主。他們並沒有得到榮耀,反倒經歷苦難,然而卻要在天上得到獎賞。
這就是希伯來書11章信心篇中後半部中那些信心偉人的經歷。
「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釋放」原文作「贖」),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
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鍊,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 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11:35-40)
這些因為信主而被社會所不容,被當局定罪和逼迫,甚至失去性命的人,卻得到神子民的身份和地位,被神所承認,將來要得到神所賜的榮耀,在天上得到極大的賞賜和安慰。
復活的主對示每拿教會說:「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2:10)
如果為了忠於主,而願意付上一切乃至生命為代價,到了神的國完全臨到的時候,必定會得到榮耀的冠冕。
最終,在地上降卑到底,至死順服,被神升高的至高的典範就是我們的主耶穌。耶穌不只是命令我們背十字架,他是自己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們前頭走,然後才讓我們照著他的腳蹤行。這樣,願意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有了方向,就有了確信,可以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他,與他聯合,支取他的能力,走信心的道路。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 神寶座的右邊。」(來12:2)
付代價跟從耶穌的路是與世界徹底分別的路,是出黑暗入光明的路,是出死入生的路,是脫離世界又在世界彰顯神國的路,是苦難的路但卻是通向真正的榮耀的路,是表面上失去的路但實際上卻是得著的路。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為跟從耶穌所付出的所謂「代價」根本就不是什麼代價,而是益處,是除去貪慾、情慾和驕傲,是治死老我舊人,讓我們從撒但的誘惑、罪的權勢、世界的捆綁中得自由,是得到屬天的眼光和智慧。
與其說,耶穌是臨死前多拉幾個墊背的,不如說他是在帶我們走上一條生命更新與豐盛的旅程,是邀請我們進入他的內心世界,分享他的生命。不是讓我們做出受苦的樣子,而是讓我們與他心意相通,與他同心同行(腓2:5;摩3:3)。
你曾經接觸過全然委身跟從主的人嗎?讀到過為主全然擺上者的傳記嗎?你在他們的身上是否看到了神的榮耀?是否看到了神國度中的自由?是否看到他們屬天的眼光和從上頭來的智慧?你願意成為這樣的人嗎?是否有了新的眼光來看這些所謂的代價?
03
不付代價的代價(34,35)
那麼,如果我們就是不願付代價跟隨耶穌呢?不付代價跟隨耶穌,也有自己的代價,而且這代價太大。
這就是主在失味的鹽這個比喻中所教導我們的。耶穌說,「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它再鹹呢?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34,35)
今天生產的純正的鹽,當然不可能會失了味;但第一世紀在巴勒斯坦所用的鹽非常不純,其中的鹽分非常有可能會被溶解掉,以致剩下來的就缺乏鹽味,也就變得沒有用了 。
它既不能叫田地肥沃,也不能用來分解糞堆,只好丟在外面。對門徒素質的要求是嚴謹的,如果任何人缺少了它,那麼無論他可能有什麼別的素質,以門徒來說,都是沒有用處的。(丁道爾)這裡「丟在外面」,有審判的含義。
「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苦切齒了。」(路13:28)。重點是,門徒的生活若不像門徒,就與沒有鹹味的鹽一樣,毫無價值。結合當時的場景,主耶穌是在提醒那些熱衷跟隨自己的人,若不願付代價跟從,無論外表看起來如何,本質上都像失味的鹽一樣,變得無用,只能被丟棄。雖然作門徒要付代價,但不作門徒要付的代價更大,就如同失味的鹽,在神的國裡沒有絲毫的價值,只能丟棄。
今天凡是被耶穌吸引、到耶穌這裡來的人,也都蒙召作耶穌的門徒,也都要作好付代價跟從耶穌的準備,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繼續作耶穌的門徒,否則只能被丟棄。
耶穌將真門徒比作鹽,這對於我們的信仰生活意義重大。
主說:「你們是世上的鹽」(太5:13a)。鹽只有在需要的地方才有意義,門徒只有在世界才能發揮功效。鹽的比喻表明門徒的呼召並不是脫離世界,而是要進入世界。
「路德離開修道院回到世界中去,這是早期基督教時代以來世界遭受的最壞的打擊。」(朋霍非爾《作門徒的代價》)而今天的話語更提醒我們,只有真正願意付代價跟從耶穌的人,才會發揮鹽的功用。
耶穌其實是在說:只有願意付代價跟從自己的人,才能像鹽一樣,向世界散發聖潔的影響力。鹽可以調味,也可以防腐。因罪而敗壞的世界需要鹽一樣的門徒,向世人見證神的國,把人引向基督。但只有願意付上一切代價,拋棄今生,單單跟從耶穌,注目天國的門徒才能保有鹽的味道。
C.S.路易斯說的好:
「你若讀歷史,便會知道,那些對這個世界貢獻最大的人,也是對另一個世界盼望最切的人。那些致力教羅馬帝國歸信基督的使徒,那些建立歐洲中世紀文明的偉人,還有廢除販奴制度的英國福音信仰者,……他們所以能夠有偉大的成就,是因為他們都滿心盼望天國。等到大多數的基督徒不再盼望那個世界以後基督教會才在這個世界裡變得軟弱無力。眼睛望住天國,可以得到地上;眼睛若只望住地上,天國和地上都得不到。……
人能健康生活是大福,若是有一天,你把健康當作直接追求的大目標,你便會變成一個怪人,時刻擔心自己會生病。你若把重心轉移到食物、遊戲、工作、娛樂、戶外活動等等上,健康也就隨之而來。同樣,假若我們的主要目標是文明,我們決難挽救文明。我們一定得學會,在地上的物質之外,更多盼望天上的東西。」(《返璞歸真》10.盼望)
那麼,我們如何才能做到付代價跟從耶穌呢?就像我們常說的「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9)
一樣,付代價跟從主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對恩典的回應。在我們付代價之前,耶穌已經為我們付了代價。進一步而言,不僅救恩本身是神所預備的,就連對救恩的回應也是神所賜的。
悔改和相信固然要表現為我們自己的行動,但從根本上說卻是神的作為。
當我們按照今天的話語,清楚明白跟從主所要付的代價,並且仍然定意跟從耶穌,也願意為跟從主付上代價的時候,神就是已經在我們心中動工了,他也會繼續在我們心中運行,使我們實際地這樣行。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份了。」(來3:14)因此,重點不在於能不能,實際上在與得救有關的一切事上,我們都是不能的,沒有一個天然人是能做到的,而在於願不願。
我們付代價的舉動不可能是完全的,我們的信心也是充滿缺陷的,但就連這些也都因主所付的代價被赦免了。
請參考信仰的祖先亞伯拉罕,再參考偉大的使徒彼得,回顧他們付代價跟從主的歷程,你絕對會發現,原來都是恩典,都是主的工作,都是神來榮耀祂自己。無論我們為跟從耶穌付出什麼代價,與我們所得到的相比,都不值一提。就連付代價跟從耶穌本身,也是神的恩典。
當我們願意遵行的時候,就是主已經賜下恩典的明證,並且主還會賜下恩典來扶持我們,堅固我們,使我們不斷長進。
因此,我們要做的,就是不要注目在小信的自己身上,而要注目看耶穌,看在我們前面行的主,看釘十字架的主,看釘十字架之後復活得勝的主,明白主耶穌為我們所付的代價以及這代價的果效,和在這代價中所顯明的神對我們的愛,並被這愛激勵。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前5:14,15)
也被付代價後的前景所激勵。「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 神寶座的右邊。」(來12:2)
從主的愛在我們心裡生發出的信、望和愛開始,從芥菜種大小的信心出發,邁出第一步;此後每一步都要對準基督,偏離時醒悟過來後隨時再轉向耶穌基督,始終對準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在聖靈的幫助下將自己的老我舊人、以及世界,與主同釘在十字架上。
我們要認識到與我們所付的代價相比,耶穌所付的代價才是根基,並且知道在你付代價跟從主的一路上,自始至終,都會有恩典相伴。看起來是我們在做,但實際上是支取了主的恩典,不僅有過去的恩典和現在的恩典,還有將來的恩典。看起來是失,但實際上是得,而我們所得到最大的好處就是越來越靠近主,越來越認識主,越來越懂得主的心,越來越像主。
我們要在主的話語面前細細省察,有哪些事情是我們不想為著信仰的緣故失去或害怕失去的,其中有些似乎不是「罪」,但卻因為攔阻我們向主委身而同樣需要丟棄:家人的認可?隨心所欲的生活?生活的自由、舒適?佛系的生活方式?佔公司的小便宜?回扣?將來的保障?升職的機會?在辦公室中呼風喚雨?子女的將來?只想與主內肢體交流,不想接觸不信者?
今天的話語催促我們這些已經信的人,回想主耶穌的恩典,他為這樣自我中心的我們死了,又預備好將來的恩典,要把我們變化成像他一樣蒙主喜悅的人,這是何等大的恩惠。
既然基督已將自己都給了我們,那麼我們還有什麼是不能放下的呢?你願意得著這世界上的好處,卻失去基督嗎?還是願意為了得著基督,不惜付上任何代價?願這話語得著我們,使我們為了得著基督,不惜付出世界所看重的任何東西,得著世界所不能給我們的基督裡的新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