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與新約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面前。(希伯來書 7:18-19 和合本)
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譯: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希伯來書 8:7-8 和合本)
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希伯來書 8:13 和合本)
新約和舊約既有根本性的區別,也有根本性的聯繫。正如天高過地,新約也是這樣高過舊約,正如身體和靈魂緊密聯繫不可分開,新約和舊約也是這樣緊密聯繫在一起。基督徒如果不能區分新約和舊約,就不能進入神所應許的自由。如果把新約和舊約完全割裂開來,就會誤解新約的含義。
一,約的含義及特徵
A,約是神主動發起的
聖經上的約,是神主動發起的承諾和應許,為的是向人施行慈愛和拯救,有一些約對人沒有要求,比如彩虹之約,大衛之約。有一些約是對人有要求的,比如摩西之約,「人若如此行就必因此活著」。無論在那種情況下,神總是履行自己的約(所給出的承諾和應許),問題是人能否持守在這個約中。
B,約是不改變的,
在聖經上,約和遺囑是同一個詞,正如一個死了的人不能再改變自己的遺囑,別人也不能改變這個遺囑,神也不會改變與人所立的約,神所給出的承諾和應許是永遠有效的。正如神對摩西將自己啟示的那樣,「守約施慈愛」。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創世記 9:8-12 和合本)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創世記 17:4-8 和合本)
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恆一般,(詩篇 89:35-36 和合本)
C,約中的憑據
約還有一個要素,就是憑據(sign),這個憑據是神對自己的提醒,受約的那一方也可以拿這個憑據來提醒神。與挪亞立的約是以彩虹為憑據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以割禮為憑據。
D,約與合同不一樣
所以,約與我們常見的合同不一樣,合同是兩個地位相對平等的個體經過協商達致的,並且事後經過雙方的同意也可以修改。約則是神主動發起的,不經過協商的,並且是不能改變的。從地位上來講,神也是遠遠超越人的,神是絕對強勢的那一方,約其實是神對於自己的約束(並非消極的意義),並且是對人的保證,為的是向人施行慈愛和拯救。
二,舊約
我們通常提到舊約的時候指舊約聖經,但這裡所提的舊約(希伯來書所指)是指摩西之約。雖然舊約聖經中有好幾個約,但通常我們所討論的舊約就是指神藉著摩西與以色列人所立的律法之約。
摩西將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灑在壇上;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出埃及記 24:6-8 和合本)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未記 18:5 和合本)
A, 舊約的精義
舊約雖有一個龐大的體系來支撐,但它的根本點在於遵行律法,「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所以在舊約中,神給人的承諾是「活著(稱義)」,人所當盡的責任是「遵行律法(順服)」。如果人偶然犯了罪(沒有遵行律法,並非故意悖逆),神給人提供一條暫時的出路,就是祭司和祭物。藉著祭司獻上祭物使人的罪暫時得以遮蓋,好叫人可以繼續在神面前學習遵行律法。對於故意悖逆神的人,則沒有贖罪祭,直接用石頭打死。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利未記 18:5 和合本)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馬書 2:13 和合本)
「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利未記 4:27-31 和合本)
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民數記 15:30-31 和合本)
由此可見,舊約的精義在於行為,在舊的約裡,神只提供律法讓人來遵行。人若能全然遵行律法,就能稱義,若不能全守律法,破壞一條就是破壞眾條,便要被咒詛。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 1:17 和合本)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 (申命記 27:15 和合本)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命記 27:16 和合本)
「『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命記 27:17 和合本)
B,舊約的局限性(一無所成)
舊約實際上從來沒有得以成全,人在舊約裡完全失敗了,人因著自己被賣給罪,成了罪的奴僕,總不能全然遵行律法,所以也不能藉著遵行律法稱義,可以說,人在舊約之下,只能領受咒詛,不能領受祝福。因為舊約只提供了要求(律法),卻沒有給予達致要求的幫助(恩典),所以人在舊約裡失敗是必然的,也是神所預期的結果。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 1:17 和合本)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面前。(希伯來書 7:19 和合本)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希伯來書 8:9 和合本)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 3:20 和合本)
人在舊約上的失敗,並不是神的失敗,而是神引進更美之約的機會,因為人只有發現自己不能靠自己稱義的時候,才能謙卑下來領受神所預備的恩典。
應用與討論:
1,你能否理解「約」的含義和重要性?
2,你覺得自己是否活在舊約裡?
3,在何種情況下,你會掉入舊約裡?
三,新約
提到「新約」,大部人首先會想到新約聖經,或者新約時代,這裡所要討論的乃是「新約」本身,就是主耶穌用自己的血為我們所立的約,我們一切的福分都在這個奇妙的約裡。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路加福音 22:20 和合本)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希伯來書 8:6 和合本)
A,新約的內容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翰福音 6:40 和合本)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翰福音 6:54 和合本)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 26:28 和合本)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希伯來書 8:10-12 和合本)
新約是以耶穌的血為憑據,父應許完全的赦罪,生命的內在更新改變,及至末日的復活。在我們這一邊則是相信耶穌基督和他的十字架。
這福音是 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 神的兒子。(羅馬書 1:2-4 和合本)
B,新約的精義
舊約的精義是「行為」,新約的精義則是「信心」。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 1:17 和合本)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馬書 3:22 和合本)。
行為所面對的對象是律法(要求),信心所面對的對象是基督,行為是可以獨立存在的,信心則是不能獨立存在的。正如時間是對變化(運動)的一種描述,信心也是對人對基督的認識的一種描述。這兩者都不能獨立存在,唯獨行為是可以獨立存在的。這也是人為什麼常常從新約跌入舊約,從信心跌入行為的原因。因為信心難以捉摸的到,行為倒是很具體可見,所以人極易關注自己的行為,並且以自己的行為來評價自己,並且認定上帝也是這樣按行為評定人。甚至當人開始關注自己有沒有信心的時候,也是在關注行為。唯有一條路是信心的路,那就是不看自己,不看自己的成功與失敗,不看自己有沒有做到,甚至不看自己有多少信心,而是專一的仰望基督和他的十字架。什麼時候我們的眼光定睛在基督身上,我們就得勝,什麼時候我們的眼光離開基督,我們就失敗。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民數記 21:9 和合本)
C 新約的超越性
新約是更美之約,因為新約在每一個層面都遠遠超越舊約,並且可以說,新約是舊約的實體和完全的應驗,舊約是新約的影兒和預表。
1,完美的祭物
耶穌基督既是大祭司又是祭物,他的身子在城門外受苦,他的血則被帶入天堂,這祭物是完美的,只需獻上一次就永遠有效。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 神嗎?(希伯來書 9:12-14 和合本)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希伯來書 10:10 和合本)
2,永活的大祭司
耶穌基督作我們永遠的大祭司,坐在父的右邊,替我們代求。使祭物的果效永遠成就在我們的身上。換句話說,每一次撒旦起來反對我們,控告我們的時候,我們的大祭司就以自己的寶血來為我們說話。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 7:23-25 和合本)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約翰一書 2:1 和合本)
3,完全的赦罪
在舊約裡面,罪沒有真正被塗抹,只不過暫時遮蓋,所以要每年獻上同樣的祭物,但在新約裡面,因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我們的罪被完全赦免,我們的不義被完全洗淨了。過往的罪不能再困擾我們的良心,現時所犯的罪,藉著認罪悔改,也可立時得著赦免。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希伯來書 10:2-4 和合本)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希伯來書 10:10 和合本)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 神嗎?(希伯來書 9:13-14 和合本)
在神那一邊,他已經不再紀念(忘記)我們的罪愆,就如那隻進入曠野無人之地的羊(阿撒謝勒)。但我們這一邊需要與神認同,不要接受仇敵的謊言,我們若不站在神話語的立場上,撒旦仍然可以用過去的罪來折磨我們的良心。換句話說,我們需要保持活的信心,積極主動的認信。
4,內在生命的更新改變
在舊約裡面,人的內在生命並沒有被改變,只不過人的意志被律法激活了,人決定努力來順服神的律法,不過,人依然是那樣一個人,是舊的生命,舊人。但在新約裡面則不一樣,舊人被釘死,新人賜下來,這新人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或說,律法被寫在其內,遵行律法不再是一個外在的要求,而是內在的渴慕和生命。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後書 5:17 和合本)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加拉太書 6:15 和合本)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以弗所書 4:24 和合本)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希伯來書 10:16 和合本)
我們若活在新的生命中,就會發現遵行律法(去愛)並不是難的事,而是很自然的事,所以保羅說,「要緊的是作新造的人」。約翰也說,「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burdensome)」,雅各說,「使人自由之律法」,所有這些都不在舊的生命的範疇裡說的,乃是在新約所啟示的新生命的範疇來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