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與舊約的區別(一)
新約寫在心版上;舊約刻在石版上
寫在心版上是無形的,是聖靈的工作;是內在生命的流露,是神賜屬靈生命的見證。新約是按照屬靈的新樣;神的旨意借著聖靈清新的啟示。信徒靠生命聖靈的律活出來,使律法成就在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在聖靈的律中生活有新的秩序,從罪和死的律中得到釋放。有人說:「摩西的律法有合法的權利,但沒有力量;罪的律有力量,但無合法的權利;聖靈的律有權利,也有力量。」
律法雖然是良善、聖潔、公義的,但人因有罪性,而有所不能行,無法遵行律法的要求,人常心有餘力不足。於是神差他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他無罪性,也無罪行,乃是在軀體上成為人的樣子,有人身體的形狀。他本是聖潔毫無瑕疵;只有他才能拯救我們。
基督將自己當作祭物獻上,擔當了信徒的罪,並賜生命聖靈的律,使我們從內心活出律法的義。人靠人自我的毅力,或宗教熱誠來遵行律法是徒勞無益的,惟有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
舊約是神用指頭將十誡寫在石版上,是有形的、物質的、外在的、看得見的,是要人去遵守;寫在石版上也稱「法版、石版、約版」,以色列百姓經過數百年的嘗試,始終無法遵行神的律法,但神借著新約的基督來成全舊約的律法,使我們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