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樓市經歷了「政策大年」,上半年從317開始,樓市調控動作不斷,繼而推出「組合拳」,如果說上半年關鍵字是「限」,那麼下半年關鍵字便是「供」。下半年,增加住宅供應、推出共有產權房、支持租賃市場發展。從調控到供應,抑制了房價過快上漲,不斷強調房子的居住屬性,積極推進租售並舉的房地產供應體系的建立。回顧整個2017年房地產的政策調控,足見國家在建立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的決心和力度。
1、住宅70年產權到期可續期
2017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人民大會堂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住宅70年產權到期後可以續期。
2、317新政:「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2017年3月17日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市銀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北京樓市調控進一步升級。政策規定——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
3、322新政:非京籍在京購房納稅從5年變連繳60個月
2017年3月22日起,非京級購房資格審核中的連續5年納稅記錄由每年至少1次改為連續60個月。非京籍,個稅斷是否還能買房要看斷繳是否超3個月或社保情況:
個稅斷繳不能超過3個月,且需連續繳納60個月(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連續60個月)。註:因工作調動等未繳或補繳且不超過3個月的視為連續繳納。2、社保不能斷月。且需連續繳納60個月(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連續60個月)。2012年12月18日起,補繳社保不予認可,但因工作調動轉單位補繳的不能超過3個月。
4、3.24新政:離婚一年內貸款買房一律算二套
2017年3月24日央行出臺關於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對離婚一年內的貸款人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從嚴防控信貸風險。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商貸和公積金貸款均按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認真查詢住房貸款記錄和公積金貸款記錄,嚴格執行首套房貸認定標準。
5、中小學不得與房地產合作辦學
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教委深夜發文降溫學區住房,各中小學不得與房地產商合作辦學。
6、3.26新政:「商改住」限購! 在建在售「商辦」不得賣個人
2017年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聯合規土委等多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規定,商業、辦公類項目應當嚴格按照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使用,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同時對開發企業新報建商辦類項目的面積也做出具體規定,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500平方米。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項目的個人購房貸款。
7、千年大計 雄安新區成立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在河北省雄縣、容城、安新等3個小縣及周邊部分區域,設立國家級新區,消息落地次日,當地已全面停止房產交易,凍結戶口遷入。
設立河北雄安新區的消息一發布,便引起國內外媒體和社會大眾的廣泛關注與熱議。雄安新區是千年大計,國家大事,如何規劃建設好雄安新區,留給子孫後代一份歷史遺產,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
8、住宅平房納入限購範圍 / 司法拍賣房納入限購
2017年4月3日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平房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出臺《關於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將住宅平房納入本市限購範圍。
繼平房住宅納入限購後,4月28日繼續堵漏。過去不限購的「法拍房」,納入限購範圍。
9、部分非京籍無房家庭可申請公租房/自住房
2017年4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了將在公租房、自住房中為「新北京人」開展專項分配試點的消息,安排30%房源向長期穩定就業的新北京人分配。
10、未來5年內將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2017年4月7日北京發布《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國有建築用地供應計劃》,明確未來5年內將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優化住宅供應結構。
11、房企自持商品房需70年長期持有不能"以租代售"
2017年4月14日為確保企業自持商品住房切實用於出租,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供應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規劃國土委4月14日聯合發布《關於本市企業自持商品住房租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企業持有年限為70年,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銷售。
12、北京教改新規:多校劃片比例擴大 過道房不做入學資格
2017年4月16日北京發布學區房新政,將重點核查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情況。
4月16日,北京市教委發布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今年,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總體將保持穩中求進,具體有四點值得關注。 1、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 2、過道房不作為入學資格; 3、小升初取消「推優」,降低特長生和寄宿生招生比例; 4、市級統籌首次寫入入學意見。
13、明確於3月26日前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可銷售
2017年5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關於「326」商住新政的補充說明,明確於3月26日前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可銷售,但購房人應符合政策要求。
14、北京二環內禁止、四環內嚴控新增建設用地
2017年5月23日北京嚴控城鄉建設用地總量政策再加碼。近日,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發布2017年度績效任務,明確將嚴格落實新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嚴格管控生態紅線和城市開發邊界。其中,今年二環內將禁止新增建設用地,四環內嚴控新增建設用地。
15、建委敦促在途房地產項目儘快入市
2017年6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一次性公布了389個在途房地產項目清單,要求這些項目儘快入市。
16、九部委發布政策支持租賃市場
2017年7月18日住建部等九部委聯合發布政策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建設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並選取12個城市作為首批試點。
17、北京租房新政:集體戶口租公租房可落戶
2017年8月17日市住建委、市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快發展和規範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的徵求意見稿。集體戶口租公租房可落戶;符合條件的京籍、非京籍家庭,子女都可在租住區就近入學;租房合同期內不許隨意漲租金;租金最好按月收取;出租期間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出租住房。
18、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2017年8月28日國土部、住建部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北京、上海、廣州等13個城市開展試點。
19、北京共有產權住房:符合條件家庭限購一套,享有落戶、入學等待遇,共有產權房不得轉商,政府份額暫不出售,滿足新北京人的房源不少於30%
2017年9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發布《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並宣布自9月30日起正式實施。辦法中規定,申請購買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的家庭,應符合:「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在北京市均無住房。」辦法規定,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此外,共有產權住房屬於產權類住房,在落戶、入學上和購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20、北京新總規發布 約三成新建住房將用於租賃
2017年9月29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發布,規劃提出,未來五年新供應各類住房150萬套以上。其中,產權類住房約佔70%,租賃類約30%。產權類住房中,商品住房約佔70%,保障性住房約佔30%。商品住房中,共有產權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約佔70%。共有產權住房中,70%面向本市戶籍人口,30%面向非京籍人口。
同時明確提出北京定位為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
21、多部門發布《關於加快發展和規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
2017年9月29日北京多部門發布《關於加快發展和規範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內容涵蓋子女入學、戶口登記、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等等。
22、《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
2017年9月30日《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這是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23、房住不炒
2017年10月21日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24、北京租賃新政實施
2017年10月31日北京住房租賃新政正式實施,監管和服務平臺同步上線。
25、加強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的相關意見發布
2017年11月16日北京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的有關意見》。
26、本市所有二手交易都需進行買賣合同的籤約
2017年12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於對<關於規範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網籤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對網籤事項進行了全新規範,要求只要是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進入二手交易,都需要通過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進行買賣合同的籤約。
27、四部聯合發文,不得拒絕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
2017年12月26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聯合發文,要求開發商不得拒絕購房人用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須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