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1月23日 00:11:19 中財網 |
原標題:
通富微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之見證意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關於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
圖片包含 遊戲機, 畫
描述已自動生成
之
見證意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陽區東大橋路9號僑福芳草地D座7層(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釋 義
在本法律意見書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下列含義:
本所
指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
指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為本項目指派的承辦律師
《公司法》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6日通過,
自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
《證券法》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19年12月28日修
訂,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發行管理辦法》
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經2020年1月10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0年第1次委務會議審議
通過,自2020年2月14日起公布、施行)
《實施細則》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20修正)》
本次非公開發行/本次
發行
指發行人向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
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34,000萬股(含34,000萬股)
面值為1.00元的人民幣普通股
發行人/
通富微電指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元、萬元
指人民幣元、人民幣萬元
招商證券指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國開證券
指國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銷商
招商證券和國開證券
合稱聯席主承銷商
致同
指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關於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
之見證意見
致: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發行人委託,根據本所與發行人籤訂的關於聘請專項法律顧問的相
關協議,擔任發行人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參與發行人本
次發行股票的相關工作。本所律師接受指派,依據《公司法》、《證券法》、《發
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和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
精神,依據中國證監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聯合發布的《律師事務所從事證
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的要求,
出具本見證意見。
為出具本見證意見,本所律師作出如下聲明:
(一)本所及經辦律師依據《證券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
理辦法》和《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執業規則(試行)》等規定及本見證意見
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者存在的事實,嚴格履行了法定職責,遵循了勤勉盡責和
誠實信用原則,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保證本見證意見所認定的事實真實、準
確、完整,所發表的結論性意見合法、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對於本見證意見至關重要而又無法得到直接證據支持的事實,本所律
師依據發行人、有關政府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文件或陳述作出判斷。
(三)本見證意見僅就與發行人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的合規
性發表法律意見,並不對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非本所專業事項發表意見。本
見證意見涉及該等內容時,均為嚴格按照有關中介機構出具的報告或發行人的文
件引述。
(四)本見證意見僅供向中國證監會報備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書面同意,
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目的。
基於上述聲明,本所律師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中國證監
會的有關規定,在對本次發行過程及發行對象的合規性進行了充分的核查、見證
的基礎上,就本次非公開發行發表如下法律意見: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涉及的批准和授權
(一)發行人已分別於2020年2月21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
並依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地作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相關決議。
(二)發行人已於2020年3月9日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現
場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發行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議案,
並授權董事會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三)中國證監會於2020年7月22日下發證監許可[2020]1488號《關於核
準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核准發行人非公開發行不
超過34,000萬股(含34,000萬股)新股。
綜上,本律師認為,發行人本次發行已獲得其內部必要的批准與授權,並已
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和許可程序。
二、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過程和發行結果
根據發行人與
招商證券籤署的有關本次發行的承銷協議以及與國開證券籤
署的本次發行的承銷協議,
招商證券擔任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國開證券與招商
證券共同擔任聯席主承銷商。經核查,本次發行的詢價對象、詢價結果、定價和
配售對象確定及繳款和驗資過程如下:
(一)本次發送的詢價對象
根據聯席主承銷商提供的電子郵件發送記錄以及快遞底單等資料,發行人和
兩家主承銷商於2020年9月22日共向117家投資者發出《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邀請書》(以下簡稱《認購邀請書》)及其附件《通富
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購報價單》(以下簡稱《申購報價單》)
等認購文件。上述117名投資者中包括:截至2020年8月20日收市後發行人前
20名股東(其中南通華達微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專用證券帳戶為發行人關聯方未
發送認購邀請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22家,
證券公司12家,保險機構9
家,以及其他已向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表達認購意向的9名個人投資者及45
名其他投資機構。
因2020年9月22日晚中金期貨有限公司向聯席主承銷商表達了參與本次認
購的意向,故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向中金期貨有限公司補充發送了認購邀請文
件。
綜上,截至2020年9月25日9:00前,本次非公開發行向22家證券投資基
金管理公司,12家
證券公司,9家保險機構、前20名股東(2020年8月20日
股東名冊,3名發行人關聯方未發送認購邀請書),以及其他已向發行人和聯席
主承銷商表達認購意向的9名個人投資者及46名其他投資機構,以上合計向118
家機構和個人發送了認購邀請文件。
鑑於2020年9月25日首輪申購報價結束後,獲配投資者認購股份數量低於
中國證監會批文核准數量(34,000萬股),認購資金未達到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
總額(400,000萬元,含發行費用)且認購對象未超過35名,經發行人和聯席主
承銷商協商後決定啟動追加認購程序。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於2020年9月25
日至2020年10月18日以電子郵件和快遞郵寄形式向首輪已發送《認購邀請書》
的投資者及另外51家投資者發出了《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
認購邀請書(追加認購)》(以下簡稱《追加認購邀請書》)並附有《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購報價單(追加認購)》(以下簡稱《追加申
購單》)。
經核查,《認購邀請書》及《追加認購邀請書》主要包括認購對象與條件、
認購時間與認購方式、發行價格、發行對象及獲配股數的確定程序和規則等內容。
《申購報價單》及《追加申購單》主要包括認購價格、認購金額、認購對象同意
按照發行人最終確定的獲配金額和時間繳納認購款等內容。
經核查,本所認為,《認購邀請書》發送對象名單符合《實施細則》、《證
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認購邀請書》及附件均參照《實施細則》
附件的範本製作,並已經發行人加蓋公章及保薦代表人籤署;《認購邀請書》已
按照公正、透明的原則,事先約定了認購對象與條件,認購時間安排,發行價格、
發行對象及分配股數的確定程序與規則,特別提示等事項,符合《實施細則》的
規定,合法、有效。本次發行的詢價對象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發行人2020年第
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作為本次發行對象的資格和條件。
(二) 本次發行的詢價結果
1. 首輪申購報價情況
2020年9月25日9:00-12:00,在本所律師現場見證下,發行人與聯席主
承銷商共收到9名投資者提交的《申購報價單》。經核查,前述《申購報價單》
均為有效申購。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對所有有效《申購報價單》進行了統一的
簿記建檔,申購報價的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申購對象名稱
申購價格(元/股)
認購金額(萬元)
1
中金期貨有限公司
20.00
30,000.00
2
湘江產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20.99
12,000.00
3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發展新動能基金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9.80
12,000.00
4
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8.66
12,000.00
5
紅塔紅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98
14,000.00
18.78
14,500.00
18.66
15,000.00
6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99
19,593.00
7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66
13,936.00
8
李興華
18.66
12,000.00
9
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8.86
12,000.00
經核查,本所認為,上述《申購報價單》的內容合法有效,本次發行的申購
報價符合《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2. 追加認購情況
首輪申購報價結束後,因獲配投資者認購股份數量低於中國證監會批文核准
數量(34,000萬股),認購資金未達到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400,000萬元
萬元,含發行費用)且認購對象未超過35名,經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協商後
決定以首輪詢價後確定的發行價格(18.66元/股)啟動追加認購程序。
經本所律師見證,在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9日12:00時前有
效追加認購詢價時間內,有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時代復興投資管理有限
公司、江蘇
卓勝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華峰測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54名
投資者表達了認購意向,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了《申購報價單(追加認購)》。
經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核查,前述參與追加認購的54名投資者中的3名為
2020年9月25日已獲配售的投資者,為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發展新動能基金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具體追加情況如下:
序號
申購對象名稱
申購價格(元/股)
認購金額(萬元)
1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發展新動能基金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
18.66
3,000.00
2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66
12,866.00
3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66
13,830.00
4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8.66
12,500.00
5
張慕瀕
18.66
10,000.00
6
朱一明
18.66
10,000.00
7
北京時代復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8.66
9,000.00
8
江蘇
卓勝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8.66
8,397.00
9
北京
華峰測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18.66
7,000.00
10
楊俊敏
18.66
6,000.00
11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8.66
6,000.00
12
上海
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8.66
6,000.00
13
張懷斌
18.66
6,000.00
14
上海君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8.66
5,100.00
15
上海湧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8.66
5,100.00
16
浙江韋爾股權投資有限公司
18.66
5,038.20
17
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66
5,000.00
18
陳友發
18.66
5,000.00
19
福建福順半導體製造有限公司
18.66
5,000.00
20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66
5,000.00
21
貴州鐵路壹期陸號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
合夥)
18.66
5,000.00
22
上海馳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8.66
5,000.00
23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18.66
5,000.00
24
張勤
18.66
5,000.00
25
吳山
18.66
4,800.00
26
來濤
18.66
4,510.00
27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8.66
4,500.00
28
北京和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8.66
4,500.00
序號
申購對象名稱
申購價格(元/股)
認購金額(萬元)
29
徐毓榮
18.66
4,500.00
30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8.66
4,500.00
31
盛宇2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4,500.00
32
上海盛宇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18.66
4,380.00
33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
18.66
4,310.00
34
上海謙榮投資有限公司(光華9234捕魚私募
基金二期)
18.66
4,300.00
35
希瓦小康精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4,000.00
36
廣西御萬商務諮詢有限公司
18.66
4,000.00
37
希瓦輝耀精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3,500.00
38
希瓦小牛精選私募基金
18.66
3,500.00
39
希瓦小牛精選B私募基金
18.66
3,500.00
40
蕪湖弘唯基石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限
合夥)
18.66
3,118.00
41
上海雷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8.66
3,100.00
42
希瓦金箍棒精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3,000.00
43
希瓦小牛精選C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3,000.00
44
希瓦小牛精選D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3,000.00
45
銅陵有色金屬集團上海投資貿易有限公司
18.66
3,000.00
46
中航證券有限公司
18.66
3,000.00
47
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18.66
2,500.00
48
上海丹晟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8.66
2,000.00
49
進化論亦谷精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1,866.00
50
進化論黃靚精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1,866.00
51
深圳思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8.66
1,600.00
52
希瓦風行精選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8.66
1,500.00
53
諾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66
1,200.00
54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8.66
1,200.00
經核查,本所認為,本次發行上述追加認購有效申購的文件符合《追加認購
邀請書》的相關規定。
(三)發行價格、認購對象和發行數量的確定
本次發行申購報價結束後,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根據認購對象的有效報價,
按照認購價格優先、認購金額優先、認購時間優先的原則,確定本次發行的發行
價格為18.66元/股,發行股數為175,332,356.00股,募集資金總額3,271,701,762.96
元。
本次發行對象最終確定為35家,具體配售情況如下:
序號
發行對象名稱
類型
配售股數
(股)
配售金額
(元)
佔發行總量
比例
鎖定期
1
中金期貨有限公司
其他
16,077,170
299,999,992.20
9.17%
6
2
湘江產業投資有限責
任公司
其他
6,430,868
119,999,996.88
3.67%
6
3
馬鞍山中安基石長三
角發展新動能基金合
夥企業(有限合夥)
其他
8,038,585
149,999,996.10
4.58%
6
4
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
限公司
保險
6,430,868
119,999,996.88
3.67%
6
5
紅塔紅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
8,038,585
149,999,996.10
4.58%
6
6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證券
17,394,962
324,589,990.92
9.92%
6
7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
14,879,957
277,659,997.62
8.49%
6
8
李興華
個人
6,430,868
119,999,996.88
3.67%
6
9
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
證券
6,430,868
119,999,996.88
3.67%
6
10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
證券
6,698,821
124,999,999.86
3.82%
6
11
張慕瀕
個人
5,359,056
99,999,984.96
3.06%
6
12
朱一明
個人
5,359,056
99,999,984.96
3.06%
6
13
北京時代復興投資管
理有限公司
其他
4,823,151
89,999,997.66
2.75%
6
14
江蘇
卓勝微電子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
4,500,000
83,970,000.00
2.57%
6
15
北京
華峰測控技術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
3,751,339
69,999,985.74
2.14%
6
16
楊俊敏
個人
3,215,434
59,999,998.44
1.83%
6
17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
證券
3,215,434
59,999,998.44
1.83%
6
18
上海
國泰君安證券資
產管理有限公司
證券
3,215,434
59,999,998.44
1.83%
6
19
張懷斌
個人
3,215,434
59,999,998.44
1.83%
6
20
上海君犀投資管理有
其他
2,733,118
50,999,981.88
1.56%
6
限公司
21
上海湧津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
其他
2,733,118
50,999,981.88
1.56%
6
22
浙江韋爾股權投資有
限公司
其他
2,700,000
50,382,000.00
1.54%
6
23
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
2,679,528
49,999,992.48
1.53%
6
24
陳友發
個人
2,679,528
49,999,992.48
1.53%
6
25
福建福順半導體製造
有限公司
其他
2,679,528
49,999,992.48
1.53%
6
26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
2,679,528
49,999,992.48
1.53%
6
27
貴州鐵路壹期陸號股
權投資基金中心(有
限合夥)
其他
2,679,528
49,999,992.48
1.53%
6
28
上海馳泰資產管理有
限公司
其他
2,679,528
49,999,992.48
1.53%
6
29
芯海科技(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
2,679,528
49,999,992.48
1.53%
6
30
張勤
個人
2,679,528
49,999,992.48
1.53%
6
31
吳山
個人
2,572,347
47,999,995.02
1.47%
6
32
來濤
個人
2,416,934
45,099,988.44
1.38%
6
33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
證券
2,411,575
44,999,989.50
1.38%
6
34
北京和聚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
其他
2,411,575
44,999,989.50
1.38%
6
35
徐毓榮
個人
2,411,575
44,999,989.50
1.38%
6
合計
175,332,356
3,271,701,762.96
100.00%
-
經核查,本所認為,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認購對象和發行數量的確定符合
《實施細則》的規定以及《認購邀請書》的要求,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
(四)繳款與驗資
根據確定的獲配對象名稱,發行人與聯席主承銷商於2020年10月21日以
郵件和電話通知方式向獲配對象發出了《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
票繳款通知書》和《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之認
購合同》(以下簡稱「《認購合同》」)。
經核查,前述獲配對象均已按照繳款通知書的要求將認購資金匯入聯席主承
銷商指定的繳款帳戶,認購資金總額共計3,271,701,762.96元人民幣,前述認購
資金繳納情況已經致同審驗,並出具了編號為致同驗字(2020)第110ZC00404
號的《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驗資報告》。
根據致同出具的致同驗字[2020]第110ZC00405號《驗資報告》,截至2020
年10月28日止,發行人已收到主承銷商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轉入的股東認繳
股款扣除部分保薦費及承銷費後人民幣3,247,808,148.86元(大寫:叄拾貳億肆
仟柒佰捌拾萬零捌仟壹佰肆拾捌元捌角陸分)。發行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
資金總額3,271,701,762.96元,扣除發行費人民幣26,352,779.67元(不含增值稅),
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3,245,348,983.29元,其中:增加股本為人民幣
175,332,356.00元,增加資本公積為人民幣3,070,016,627.29元。
經核查,本所認為,本次發行的繳款與驗資符合《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的
規定。
綜上所述,本所認為,發行人本次發行過程符合《發行管理辦法》、《發行
與承銷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等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規定,發行結果
公平、公正。
三、本次發行認購對象的合規性
(一) 投資者適當性核查
根據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提供的簿記建檔資料、認購對象提供的申購材料
等文件並經核查,本次發行的認購對象為本見證意見「二、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
過程和發行結果」之「發行價格、認購對象和發行數量的確定」部分列示的35
名投資者。上述認購對象均具有本次發行的主體資格;本次發行的認購對象未超
過三十五名。
(二) 認購對象的登記備案情況
1、最終配售對象的產品認購名稱/出資方信息如下:
序號
認購對象名稱
產品名稱/出資方信息
1
中金期貨有限公司
中金期貨-融匯1號資產管理計劃
2
湘江產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自有資金
3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發展新動能
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發展新動能基金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
4
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國壽資產-PIPE2020保險資產管理產品
5
紅塔紅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紅塔紅土薔薇致遠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6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資金
7
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財通基金髮展資產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定增優選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東興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君享佳鑫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1018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998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同茂3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963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傳璞2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璞信3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匯盈多策略分級8號集合資產管理計
劃
財通基金宏妤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建興誠益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聯鑫定增2號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908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安吉117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天禧定增15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希瓦定增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興銀成長動力壹號單一資產管理計
劃
財通基金玉泉966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華商財富定增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君享通財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慧智5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弘龍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安吉87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安吉112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20號郝慧資產管理合同
財通基金言諾定增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理享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財通基金玉泉慧智3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8
李興華
自有資金
9
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資金
10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資金
11
張慕瀕
自有資金
12
朱一明
自有資金
13
北京時代復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時代復興磐石六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14
江蘇
卓勝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資金
15
北京
華峰測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資金
16
楊俊敏
自有資金
17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證券-平安人壽權益委託投資1號單一資
產管理計劃
18
上海
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
司
國君資管2765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國泰君安君得明混合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19
張懷斌
自有資金
20
上海君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君犀欣元7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21
上海湧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湧津湧發價值成長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22
浙江韋爾股權投資有限公司
自有資金
23
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創金合信匯融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
創金合信鑫享28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24
陳友發
自有資金
25
福建福順半導體製造有限公司
自有資金
26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金鷹優選6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27
貴州鐵路壹期陸號股權投資基金中
心(有限合夥)
貴州鐵路壹期陸號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
夥)
28
上海馳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馳泰匯金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29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資金
30
張勤
自有資金
31
吳山
自有資金
32
來濤
自有資金
33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創業證券優質成長單一資產管理計劃
34
北京和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和聚平臺證券投資基金
35
徐毓榮
自有資金
2、認購對象的私募基金備案情況
(1)湘江產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李興華、
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張慕瀕、朱一明、江蘇
卓勝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華峰測控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楊俊敏、張懷斌、浙江韋
爾股權投資有限公司、陳友發、福建福順半導體製造有限公司、
芯海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張勤、吳山、來濤、徐毓榮均以其自有資金參與認購,不屬於《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
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
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辦法(試
行)》等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無需進行相關備案。
(2)北京和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和聚平臺證券投資基金、上海馳泰
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馳泰匯金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上海湧津投資管理有
限公司管理的湧津湧發價值成長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上海君犀投資管理有限
公司管理的君犀欣元7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北京時代復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的時代復興磐石六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烏魯木齊鳳凰基石股權投資管理有限
合夥企業管理的馬鞍山中安基石
長三角發展新動能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和
貴州鐵路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貴州鐵路壹期陸號股權投資基金中心(有
限合夥)均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
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
(3)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創金合信匯融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
證券投資基金、上海
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國泰君安君得明混合
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
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
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私募資產管理計劃
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無需進行相關備案。
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
國泰君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其他產品均已履行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手續。
(4)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紅塔紅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金期貨有限
公司管理的產品均已履行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手續。
(5)
中國人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國壽資產-PIPE2020保險資產管理
產品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已按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保險法》《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以及《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
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所規定的要求辦理了
相關備案登記手續,並提交了產品備案證明。
(三) 關聯關係核查
根據發行人及本次發行認購對象分別出具的承諾,並經本所律師查詢國家企
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gsxt.gdgs.gov.cn),本次發行的認購對象不
存在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以及與上述機構及人員存在關聯關係的關聯人,亦不存在上述機構及人員直
接或間接參與本次發行的情形;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向發行
對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
方向本次發行的認購對象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的情形。
因此,本所認為,本次發行確定的認購對象符合《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發行人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相關要
求,具備相應主體資格。
四、本次發行的法律文書
經本所律師核查本次發行的《認購邀請書》、《追加認購邀請書》、《申購
報價單》、《追加認購單》、發行人與認購對象正式籤署的《認購合同》等法律
文書,本所認為,該等文書依照《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製作,權利義務明確,
合法有效。
五、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本次發行股票已獲得必要的批准、授權和
核准;本次發行股票所涉及的《認購邀請書》、《追加認購邀請書》、《申購報
價單》、《追加認購單》、《認購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文書合法、有效;本次
發行股票的發行過程和確定的認購對象符合《發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發行結果
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合法有效。
發行人尚待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本次發行涉
及的新增股份登記手續,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審核同
意。
本見證意見經本所經辦律師及負責人籤字並加蓋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公章
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為《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關於
通富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
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見證意見》之籤字蓋章頁)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
單位負責人
授權代表 王 雋
經辦律師
王 念
吳凌雲
2020年11月4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