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萬存款被銀行員工挪用,法院判儲戶承擔60%損失,合理嗎?

2020-12-12 鯉行者

一直以來,銀行就是老百姓的投資的首選平臺,因為在普通老百姓的認知裡,銀行就是安全的代表,但最近這幾年,飛單、虛假理財、虛假存款、存款變保險等等案例卻時有發生,讓不少民眾對於在銀行的安全性有一定的擔憂,近日遼寧一起存款被挪用的判決案件,讓銀行再一次站在風口浪尖之上,那這次誰對誰錯呢?法院的判決又是否合理?

案情判決

2020年11月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一份關於《馬玉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金融委託理財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在這份判決書上我們可以看到:工行建平支行客戶經理張璐以辦理理財產品為由,將農民馬玉芹的350萬元挪用於投資購買「倫敦金」,結果中了騙子的圈套,挪用而來的350萬元都被騙子給騙光了。最終,張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而此事之所以引起眾多人的關注,主要在於二審法院判定工行建平支行承擔40%賠償責任,儲戶馬玉芹自己承擔60%的損失,也就是說馬玉芹最終只能拿回140萬元,整整損失了210萬元。

案情回顧?

對於法院的判決是否合理?我們必須要了解整個事件的脈絡分析,根據裁判文書網的介紹,整個事件的脈絡大致如下:馬玉芹在銀行購買的的300萬元國債到期後,因為嫌棄銀行存款以及國債的利息太低,所以就向她所熟悉的銀行員工張璐諮詢,有沒有利息更高一點的產品?張璐說有一種理財產品,利息高,每月結一次息,想用錢,只需要提前三天告訴她,錢就可以取出來(其實在這裡本身就是一種騙局了,銀行理財產品只有兩種類型,封閉式和開放式,封閉式未到期不能支取,開放式是隨時可以支取的),不過馬玉芹一方面可能沒有足夠的理財知識,另一方面可能是出於對銀行員工的信任,所以就同意了。

按照張璐的要求,馬玉芹在櫃檯上辦了網上銀行和電子密碼器。不過因為自己的手機不是智能機,無法進行手機銀行操作,所以就交由張璐手機進行操作,但張璐其實將馬玉芹的資金轉入其母親的帳戶上,而非是去購買所謂的銀行理財,對於張璐的轉帳行為,馬玉芹並未驗證(其實如果馬玉芹有一點點警戒心,最少可以看一下張璐的轉帳交易對象);幾個月後,馬玉芹又在銀行卡中存了50萬元,找到張璐,張璐依然直接轉入其母親和他人卡上,馬玉芹依舊未驗證,馬玉芹曾經問張璐要過憑據,但張璐說和密碼器綁定的,馬玉芹就沒有索要手續和憑據,也沒去櫃檯再驗證,直接完全相信了張璐的話語。

那張璐拿了這個錢去幹嘛了呢?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去投資了一個釣魚網站的「倫敦金」,結果被騙子給吃光了,這還是一個具備一定金融知識的銀行員工,可見,現在騙子的手段又多麼的高明,所以有空多看看各類詐騙案例,可以提高自己的防騙能力。

法院判決

對於法院的判決是否合理,其實網友的意見分歧很大,有的人認為馬玉芹之所以會相信張璐,主要是因為張璐是銀行的員工,所以銀行要承擔起全部的責任?有的人則認為馬玉芹自身沒有一點點風險防範意識,銀行只是作為監管主體,未能監管到位,所以銀行承擔40%是合理的。

在這件事上如何看待呢?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銀行肯定有責任,最少監管責任不到位,不過要說責任全部在銀行也說不過去,就像之前西安大唐不夜城的不倒翁小哥,利用其身份,向網友借錢,如果說其不是大唐不夜城的員工,網友會輕信嗎?不會,但大唐不夜城對其借款負責嗎?顯然也沒有,畢竟這是其個人原因。如果說員工的行為全部由單位買單,那全國的單位沒幾個撐得住,其實並不只是銀行這樣,試問下現在有幾個單位對其員工的全部行為都買單的?很多單位更是直接以臨時工進行推脫。

在這件事上,馬玉芹本身也有過錯,錯誤在於兩點:一是作為一個購買過國債,又懂得存款利息低,理財產品利息高,顯然馬玉芹應該是稍微懂一點理財知識的(完全不懂的人,比如我媽,只會相信存款,從不聽銀行員工任何建議,就只會存定期存款),既然有一定的理財常識,但馬玉芹卻選擇盲目相信張璐的高息理財,事後也沒有進行任何的驗證措施,顯然自己也有過失;二是作為最關鍵的密碼環節,馬玉芹輕易將密碼輸入給她人,對於張璐的手機操作沒有任何的注意。顯然馬玉芹沒有盡到充分的注意義務,疏於防範。可以說馬玉芹的被騙有一定的原因也在自己的身上,如果稍微適當注意,這件事完全不可能發生。

總結

這件事在我個人看來,銀行與馬玉芹的責任各一半差不多,不過相比於個人而言,銀行相對強勢一些,所以承擔的損失責任反過來差不多,也就是說銀行承擔60%,馬玉芹承擔40%(當然馬玉芹損失的部分依然可以保留向張璐追索的權利,後續只要張璐名下有任何資產,馬玉芹都可以請求法院執行追償)。

這個案件也再一次提示我們,即使是最安全的銀行,在辦理存款/理財時也必須慎重,懂得電子銀行的,自己通過網銀或者手機銀行操作,儘量不通過銀行員工,避免被騙;如果不懂得電子渠道,需要通過銀行員工這個環節的,除了保留相應的憑證資料外,過後一定要到其他的網點進行驗證是否真的存入或者購買了理財,畢竟一個人做鬼,不可能所有人都做鬼!

相關焦點

  • 儲戶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挪用,法院判儲戶承擔60 %損失如何解讀?
    不過,令人吃驚的是,張璐又將詐騙來的300萬元通過別人的銀行帳戶、用來投資購買「倫敦金」,結果中了騙子的圈套,張璐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被騙光了所有投資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張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值得一提的是,二審法院判定工行建平支行承擔40%賠償責任,馬玉芹承擔60%。從法律角度如何解讀這次判決?
  • 煙臺銀行票據案:被判返還儲戶千萬存款
    4月初,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二審民事裁定書,判定煙臺銀行返還儲戶佳人遞賀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人遞公司」)存款本息逾千萬元,駁回了銀行上訴。由於該裁定為儲蓄存款合同糾紛的終審裁定,這也意味著持續6年多的糾紛案件最終仍由煙臺銀行來「買單」。
  • 支行長挪用資金2.2億未還 多人起訴後銀行被判本金全額賠付
    禹某英案發後,經向某元及懷化農商行調解,約定由懷化農商行先行向向某元按照40%的比例墊付5.2萬元,雙方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最終由法院判決。  後經向某元起訴,法院認定向某元在舞水路支行開設了銀行帳戶並存款。
  • 銀行員工私轉客戶百餘萬存款潛逃 法院判銀行無責
    河南平頂山汝州市一企業存在銀行的120萬元,被銀行員工私自轉出。之後,這名員工潛逃至今。受害方將銀行起訴至法院,法院判銀行無過錯。本社記者 李曉磊見習記者 莊德通兩年多來,杜濤一直尋找答案,他們在銀行的存款「丟失」後,到底該由誰負責?杜濤是河南平頂山汝州市平安牧業有限公司(簡稱平安牧業)法人代表,2016年時,公司存在汝州農村商業銀行(簡稱汝州農商行)的120萬元,被該行員工楊現國偷偷轉出。此後,雖然有多個官方信源能證實這一情況,但無人願意擔責。
  • 銀行雖然安全,員工的「這些話」卻要格外留意!小心資金被挪用
    銀行是最保險、最安全的地方嗎?相信在絕大多數人心裡,答案都是肯定的。尤其是最近幾年,理財平臺紛紛「爆雷」倒閉,大量投資者資金損失,更是對沒有將錢存在銀行後悔不已。然而「絕對安全」這種情況真的存在嗎?我看未必,因為銀行系統中有機器也有員工——是機器就有故障概率,是人就可能犯錯,因此沒有「把錢放在哪裡是絕對安全」這樣的說法。
  • 銀行卡被盜刷,一個操作法院判銀行全賠
    小康氣炸之後一頓操作,把銀行告到了法院。結局是——小康拿回了所有的損失!維權意識很強的小康當天便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並拿著借記卡去銀行櫃檯存入100元,列印、留存了此次操作的憑條。小康還聯繫了發卡銀行要求賠償,但銀行拒絕賠付。為維護自身權益,小康將銀行訴至法院,要求銀行賠償存款損失102128.31元並賠償相應利息。
  • 存摺在手十幾萬存款被告知沒了?法院判銀行全賠
    原標題:存摺在手十幾萬存款被告知沒了? 法院判銀行全賠存摺裡明明還有十幾萬存款,但拿去銀行取現時,銀行卻拒絕兌付,原因是系統顯示該存摺已「掛失銷戶」,無法取款。本打算著將存摺裡的錢全都取出來,不料,從2017年開始,陳伯多次拿著存摺到銀行取款,卻都被告知該銀行帳戶已註銷,無法取款。「十幾萬塊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沒了!」陳伯與銀行多次交涉都無果,無奈之下,他只好將銀行告上法院要求償還存款,支付利息,並承擔訴訟費用。
  • 去銀行存錢時,銀行員工問你「這個問題」,要想清楚再回答!
    不管中國經濟發展到什麼樣的階段,都改變不了國人愛存錢的習慣,改革開放之前是想存沒有錢存,改革開放之後大家的收入越來越高,銀行的存款也越來越多,根據央行發布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9年底全國居民存款總額達到了82.14萬億人民幣,人均存款5.86萬左右。
  • 50萬定期存款被別人取走,銀行需要承擔責任嗎?會負責賠償嗎?
    50萬定期存款被別人取走,銀行需要承擔責任嗎?會負責賠償嗎?儘管在微信、支付寶的影響下,銀行存款已經不再是唯一的選擇了,但如果是大額存款,我們基本上還是需要和銀行打交道的。而說起大額存款,一些儲戶可能並不是很放心,假如存在銀行,定期存款可能被別人取走嗎?雖然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很低,但我們不妨做一個假設,假如50萬定期存款被別人取走,銀行需要承擔責任嗎?會負責賠償嗎?在說明這一個問題之前,我先告訴大家,為什麼別人能取走我們的定期存款吧!
  • 3分鐘被無卡盜刷近4萬,法院最終判銀行賠錢,這個舉動是關鍵!
    家住北京的馬女士被人在新加坡登錄手機銀行,轉走她銀行卡中的38000餘元存款。另一位儲戶馬先生則被人在4天內頻繁無卡消費及快捷支付78筆,消費了他卡內6萬餘元。兩人均選擇向法院起訴,要求銀行為自己的損失買單。
  • 客戶經理轉走儲戶69萬存款用於賭博 至今還幻想網賭平臺會返錢
    【客戶經理轉走儲戶69萬存款】6月3日,建行河南平頂山煤炭專業支行內,59歲的紀女士數次哽咽。紀女士哽咽的原因是,她和丈夫的積蓄存在了該行,該行客戶經理董某卻轉走了她大部分錢款。除此之外,董某還以紀女士的名義辦理了貸款和信用卡,歸其個人使用。目前,5萬元的貸款分文未還,已逾期,罰息正在一天天增加。讓董某鋌而走險的原因是賭博。
  • 去銀行存款要注意:銀行職員問你「這個問題」,記得想好再回答
    一般來說客戶的錢被銀行員工私自轉走,銀行也是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畢竟客戶選擇了這家銀行,銀行自然需要保護客戶資金方面的安全。但是法院的判決卻讓很多人「傻眼」,因為要求銀行承擔被轉走款項賠付義務訴求並未被採納。簡單點來說,就是銀行並不需要承擔責任。在這一事件中,其實最該反省的是儲戶自己。
  • 國內又有銀行破產?曾躋身亞洲十大銀行之列,儲戶存款要當心了
    那麼,把錢存到銀行裡真的安全嗎?銀行會破產嗎?銀行倒閉雖然是不常見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是絕對安全的。我國的相關破產法律制度比較完善,雖然銀行很難破產,但並不意味著銀行就不會破產。此前,中國已經有兩家倒閉的銀行。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因巨額「不良」資金導致銀行擠兌,成為全國首家破產的銀行。另一家農村信用社河北省肅寧縣上村農村信用社成為中國首家破產的農村信用社。
  • 獨家:興業銀行泰安分行客戶存款遭盜刷濟南分行行長俞裕輝重視嗎
    運營商財經網 實習生李秀梅/文運營商財經網從一份裁判文書獲悉,興業銀行泰安分行一客戶去銀行辦業務時,發現自己銀行卡裡的四萬多存款不翼而飛了,客戶多次和銀行交涉,銀行卻拒不承擔責任,這位客戶只能通過起訴來維權。
  • 都是灰色 「貼息存款」惹的禍:南京儲戶1億元存款離奇蒸發,行長已...
    ,利率約為15%,比正常存款利率要高很多。身家過億的王炎身邊一直不乏這類理財經理,也多次聽說過銀行業內的類似業務,以為撞上了「好事」,異乎尋常的高額利息,多少讓他放鬆了警惕。存款的當天,在銀行大堂,銀行櫃員登記了他們常用銀行卡的帳號。存款後不久,三人名下的銀行卡分別收到640萬、61萬和30萬利息的簡訊提示。一切顯得那麼順當。
  • 內蒙古陝壩農商行一員工夥同他人騙貸 挪用客戶資金60萬
    2014年8月8日曹永蘭以代理人的身份,將五星支行發放給韓傑、潘存瑞銀行卡內的授信貸款各30萬元,直接轉入曹永蘭的個人銀行帳戶使用。   事後,韓翠雲以回去等消息、貸款未辦理下來等理由搪塞韓傑、潘存瑞,隱瞞貸款被挪用事宜。2017年11月,陝壩農商行向韓傑、潘存瑞催要上述貸款,並訴至法院判決兩戶承擔還款責任,遂由韓傑、潘存瑞向公安機關報案致本案案發。
  • 銀行員工透露:現在的儲戶太「精明」
    尤其是在今年這樣的形勢下,銀行給出的存款利息就更低了。好在錢放銀行,是可以保本的,至於能給到多少利息,多一點少一點其實影響不到。但是如果你在銀行存的錢比較多,那對於存款方式的選擇就很重要了。100萬存款,5%的利率和4%的利率,一年下來的利息差距過萬。所以,在如今這樣的大環境中,定存給到4.875%的利率,值得存嗎?
  • 去銀行存款時,要注意三件事,回答「這個問題」時,千萬要想好
    如果存錢時不注意這三件事,儲戶丟了錢就得自認倒黴了,所以在銀行存錢時一定要小心謹慎。 保管好密碼 首先,我們應該特別注意保護我們的隱私。不要把你的密碼隨意洩露給其他人,包括銀行職員。前段時間,發生了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情。儲戶到銀行辦理業務時,儲戶的理財經理「趁機」拿走了其身份證和銀行卡,然後將錢轉到銀行櫃檯。
  • 攬儲季再現貼息存款 存款失蹤讓儲戶心有餘悸
    臨近6月底,又到了年中攬儲時點,讀者付女士這幾日如往年一樣照例這時在信箱中收到了貼息存款的小傳單。去年她辦過一次這個業務,在定存的基礎上多拿了幾個點的利息,她覺得還不錯。但今年還要不要再辦她十分猶豫,畢竟前段時間杭州本地銀行的「存款失蹤」、「員工捲款潛逃」等事件均是「貼息存款」惹的禍,讓她心有餘悸。  「貼息存款到底還能不能辦?」
  • 銀行存款自動轉存?看似方便,卻會損失大筆利息!郵儲成典型?
    而銀行存款利率最高的一般是大額存單,但是這幾乎都要二十萬起步,很少有人會涉及大額存單業務,絕大多數人去銀行都是進行普通存款,而且會因為想要享受更高的存款利率選擇定期存款。而在三種定期存款的期限中,不同的儲戶會根據自己的情況作出不同的選擇,只要是對現金需求變動大的,一般都不會選擇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