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自傳》一書,實際上是它的作者,富蘭克林寫給他兒子威廉.富蘭克林的一本家書。這部由作者1771年動筆,1788年完成的自傳,主要分為正傳和續傳這兩個部分,前後歷時了有17年之久。在本書中,富蘭克林以拉家常的方式,把自己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娓娓道來。整部自傳,既無譁眾取寵之狀,也無盛氣凌人之勢,有的僅僅是長輩對子女,對後輩的慈愛。《富蘭克林自傳》這本書,可以說是富蘭克林對自己人生的寫照。他以回憶過去的形式,把自己畢生的經歷寫在了這本小小的書裡。它引領著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決心努力成為一個,像作者一樣善良和優秀的人。而他也成為了一代人的榜樣。
富蘭克林,他出身於社會最底層,生於貧寒,長於貧寒。通過自身的不懈努力,他改變了人生,改變了命運,過上了富裕的生活。而這本書,就是作者在回顧自己一生幸福時,所見所聞的一些人和所經歷的一些事。他就像是在給孩子們講故事一般,用他那緩慢而又溫和的語氣,向我們講述著屬於他的故事。而我們只要靜靜地聽著,讀著,吸取一些他想告訴我們的經驗和教訓,就可以了。
1706年富蘭克林降生在新英格蘭地區的波士頓,家裡一共有17個孩子,而他算是最小的一個兒子,排行15,他的後面還有兩個比他小的妹妹。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富蘭克林的家境是有多麼的艱苦,貧寒。他的父親是一位從事蠟和肥皂的小商人。幸運的是,小富蘭克林他進過幾年學校,但是最後,還是因為家境窘迫而遺憾輟學。在富蘭克林12歲的時候,因為對書籍的喜愛,在他哥哥的印刷鋪裡當上了學徒。當然,當學徒的日子是非常艱苦的,然而,他卻充分的利用了學徒的閒暇之餘,刻苦學習 ,閱讀了大量的書籍。為他的後來打下了基礎。但是,時間長了,學徒的生活也變得十分枯燥乏味起來。又加上與哥哥之間的矛盾和爭執,竟獨自一人帶著那點微薄的盤纏離家出走了,來到了費城這個人生地不熟的他鄉。
1728年富蘭克林與人合夥開辦了印刷所,從此他的事業便蒸蒸日上,家庭也幸福美滿。創造了一個美國夢的傳奇故事。他創辦了費城圖書館,組建了費城聯合救火隊。發明了避雷針、新式火爐和新式路燈。並起草了「獨立宣言」。他因為善行而備受景仰、因為才華而獲崇拜、因為愛國而受人尊敬、因為仁慈而得到愛戴。他詮釋了什麼是美國夢,定義了什麼是美國人,是他生活的時代和國家中最偉大的,最出色的人。他就是———班傑明富蘭克林。
「在人與人的交往中,對人生的幸福最重要的莫過於真實、誠意和廉潔。」這是富蘭克林人生的信條。在他看來,讀書是他打開幸福之門的鑰匙。書是無價之寶,讀書對他來說就是他最大的快樂。讀書對我們來說也是要如此,養成一個喜愛讀書的好習慣,才能打開屬於自己的智慧之門。讀好書,看好文,才能開闊我們的眼界,增長我們的知識。
在書中,富蘭克林向我們列舉了一些他所具有,所養成的完美品德,其中包括有:節制、緘默、有序、決心、節儉、勤奮、真誠、正義、中庸、整潔、冷靜、純潔、和謙遜。他的堅持不懈,讓他擁有了這些良好的品德,而這些品德都是值得我們去學習和擁有的。然而光是這些完善的品德,還不足以防止過失的發生,壞的習慣必須打破,好的習慣必須培養,然後我們的舉止行為才能夠堅定不移始終如一的正確。
富蘭克林,他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去崇拜、去尊敬、去學習。這本「富蘭克林自傳」它值得任何一個人去閱讀、去借鑑、去運用。這本書承載著富蘭克林一生不斷追尋和探索的奧義,它不會因為時代變遷而被替代。永遠是人類最珍貴的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