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和諧社會、怎樣建設和諧社會」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命題中最基本的理論問題。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以社會事務為主要議題,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作出了《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決定》集地中體現了十六大以來尤其是自十六屆四全會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任務以來,全黨、全國人民探索構建和諧社會理論和實踐的創新成果,對於「什麼是和諧社會、怎樣建設和諧社會」這一全體人民共同關注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回答清楚的最基本的理論問題給予了科學地回答,體現了我們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所達到的新的認識高度,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表達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是指導全黨全國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綱領性文件。十六屆六中全會定義的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即「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
全會提出了構建中國特色的和諧社會的總的指導思想和總目標: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全會還提出了到2020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階段性目標和主要任務: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比較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創造活力顯著增強,創新型國家基本建成;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由此,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向全國人民清晰地回答了「什麼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構建和諧社會首先要搞清楚的,並且是對於「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前提意義的最基本的理論問題,使全國人民對於建設一個什麼樣的和諧社會有了更加明確的奮鬥目標,對於凝聚全國人民的共識,攜手共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怎樣建設和諧社會」同樣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一重大命題中的必答題。中國共產黨科學認識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在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和思想觀念等方面所發生的深刻變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科學分析我國進入矛盾凸顯時期所面臨的貧富差距、資源緊張、環境破壞,教育、醫療、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等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努力尋求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辦法和途徑,力求促進社會和諧。在以往理論認識和實踐探索的基礎上,十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遵循「六個必須」原則。即,「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從而為全國人民同心協力建設和諧社會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這「六個必須」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涵蓋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方方面面。
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即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求黨和國家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都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最高價值理念,體現了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高原則。
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即堅持將科學發展觀作為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指導思想,並貫穿於整個和諧社會建設的全過程。同時,在新世紀新階段這一改革發展的關鍵期,要在切實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的同時,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解決經濟快速增長中出現的發展失衡問題,要進一步牢固樹立和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轉變增長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切實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確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為下一階段建設更高層次的和諧社會打牢基礎。
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適應時代和社會發展要求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通過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改革措施的協調性,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通過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同時,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
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即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實現立法與社會發展的和諧統一,通過在民主基礎上制定的法律法規,確定利益主體、界定利益範圍、指導利益分配、協調利益關係,避免社會利益之爭的激化,使社會各階層成員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和諧相處。要通過不斷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機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製度、社會保障制度,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逐步形成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即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在發展的基礎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正確認識和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協調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即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維護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全面把握和正確處理政治領域和社會領域中具有全局性意義的、事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的政黨、民族、宗教、階層、海內外同胞五大基本關係,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的和諧,形成共建和諧社會的最廣泛的力量支持。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思想的提出,是中國共產黨從社會和諧的角度對社會主義基本問題的進一步深入認識,體現了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共產黨以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重大理論創新,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理念的重要升華,十六屆六中全會集其大成,科學地回答了「什麼是和諧社會、怎樣建設和諧社會」這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最基本的理論問題,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境界,成為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新起點,在中國共產黨的執政歷史上,具有裡程碑的重大意義。
(責任編輯: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