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說同性戀最早始於黃帝。清代學者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二中說:「雜說稱孌童始黃帝。」到商代,就有「比頑童」、「美男破產(老)、美女破居」之類的說法。至於流傳在春秋戰國、漢代時期的「龍陽」、「餘桃」、「斷袖」等歷史典故更是膾炙人口。史載龍陽君為魏王「拂枕席」,彌子瑕與衛靈公「分桃而食」,漢哀帝與董賢共寢,董賢壓住了皇帝的袖子,皇帝不忍驚醒他,「斷袖而起」。後代人於是就以「龍陽」、「餘桃」、「斷袖」等來暗指同性戀現象。
從現有的史籍資料來看,中國漢以前「狎暱孌童」僅為君王貴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此風漸漸普及於士大夫及社會民眾,並且多有歌詠之詞。至唐朝與五代期間,男色之風漸衰,但至宋朝又興盛起來,男子公然為娼,聚集於風月作坊,招攬生意。元代男色之風又衰,到明清時期又復盛,尤其是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養相公成風。這些大戶人家買來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賞玩,稱「男風」,小孩被稱為「相公」或「象姑」。當時北京有本叫《朝市叢載》的類似於旅遊指南的書上,載有吟詠相公的詩:「斜街曲巷趨香車,隱約雛伶貌似花。應怕路人爭看殺,垂簾一幅子兒紗。」這種「私寓」制度,直到清末民初,才有伶人出面倡議而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