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按銷售顧問承諾早應開業的虎嗅健身房仍是一片狼藉,實習生 王增勇 攝
健身房多次推遲開業時間,辦卡人想要退卡拿回餘額卻不容易。1月9日,長沙市民陽小姐和60餘名消費者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
在為期數日的採訪中記者發現,除虎嗅健身房存在誇大宣傳、制定霸王條款等問題外,多數消費者也不了解商家經營狀況,甚至不知道健身房的具體位置。律師建議,辦理預付式消費卡前應明確商家資質和經營狀況,切勿貪圖一時小利。■見習記者 黃亞蘋
投訴
實際經營狀況與宣傳不符
60多位會員多次退卡無果
「銷售顧問承諾2017年11月開業,如今健身房內只有幾臺跑步機。」1月9日,回憶起在虎嗅健身房辦卡的經歷,陽小姐忿忿地表示,健身房曾因場地裝修、建設器材、消防改造等原因兩次延遲開業時間,她提出退卡要求,卻遭到健身房拒絕。
同日下午,三湘都市報記者來到位於湘江中路某樓盤五樓的虎嗅健身·遊泳會所。該樓盤一樓,一塊註明「健身房效果圖」的易拉寶格外引人注目,恆溫泳池、多功能訓練區、綜合操房等效果圖赫然在列。進入健身房內,多功能訓練區堆放了水泥、沙子等建築用料,四季恆溫遊泳池目前還是一塊水泥地……據了解,健身房還在試營業階段,跑步機、橢圓機、臥舉床等設備可正常使用,而這一對外開放面積與此前宣稱的3800平方米減少近3/4。
「健身房是由爛尾樓修建的,不可能開設遊泳池。」湘春路社區工作人員表示,社區辦事處從未受理其場地證明、營業執照辦理等資質審核任務,也從未有過任何溝通。
此外,在一份由會員方琦提供的會籍申請表上,備註一欄已註明「2017年11月26日前整體裝修完成」的字樣,而正在現場施工的員工確認,工程整體完成時間在2月中旬。據陽小姐不完全統計,目前要求退卡的會員已超過60名,金額超過10萬元。
員工
以各種理由剋扣工資
每月只發1000元
在為期數天的採訪中,更有多名員工表示,虎嗅健身房還多次剋扣員工工資。虎嗅健身顧問提供的一份健身薪資待遇表顯示,虎嗅健身以個人業績為依據,將銷售顧問的底薪和業績提成劃分為11個等級,最高提成比例為18%。
「我一共做了10.8萬元業績,排名公司第二,按照待遇計算,應發工資兩萬多元。」健身顧問歐陽表示,入職3個月,公司只發了3000元工資,剩餘工資要求籤署保密協議後發放。
另一銷售顧問「發仔」表示,工作期間內虎嗅健身多次因沒有按時上交定金本、銷售協議不合規等理由扣除工資,每次數額都不少於200元,「上了3個月班後才說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直接被開除掉。」
歐陽口中的保密協議,是已離職健身顧問與虎嗅健身於1月5日籤署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該協議要求,銷售顧問自離職之日起半年內,乙方不得經營同類業務或在與甲方5公裡範圍之內有競爭關係的健身房、健身會所、私人工作室等其他用人單位任職。
回應
銷售已外包
未承諾開業時間
面對憤憤不平的消費者和等待結算工資的銷售顧問,健身房方面又作何回應呢?
「公司從未承諾具體開業時間,為保障會員正常利益,目前提供會員免費健身服務。」對於健身房遲遲無法開業的原因,公司法人代表何永紅解釋稱,健身設備的加固工作都需要經過檢測公司檢測,遊泳池的修建也需要獲得資質認證,從而影響了開業時間。
對會員的退卡要求,股東許先生強調,《會籍申請表》的具體細則已指出,個人原因退卡不退會費,「創始會員的招募外包給了預售團隊,2017年11月的開業時間是預售團隊的銷售話術,與我們無關。」
隨後,記者就此事先後諮詢了湘春路社區、通泰街工商所以及開福區商務局,三方負責人均表示,按照《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此事不屬於他們的監管範圍。開福區商務局則認為,消費者應將有關情況向開福區文體局反映。關於此事的後續進展,記者還將持續關注。
律師說法
合同涉嫌「霸王條款」
湖南博泰律師事務所彭安康律師指出,《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會員提供的《入會申請》系健身房單方制定,許多格式條款存在免除自身責任的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
他強調,從會所名稱「虎嗅健身·遊泳會所」可知,健身房若只是以遊泳池為賣點,但實際沒有,存在消費欺詐,「多名辦卡消費者也表示,健身房多次推遲開業時間,也違背對消費者的承諾。」他建議,消費者應留存合同、會所宣傳資料等,以便向有關職能部門投訴。
提醒
辦理預付式消費卡要明確責任
根據商務部制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的第二十一條規定,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需依照用途卡章程或協議約定,在提供退卡服務時應將資金退至與退卡人同名的銀行帳戶內,並留存銀行帳戶信息。
在採訪中,多名消費者表示,辦卡時未實地走訪過健身房,甚至不知道健身房的具體位置。
湖南雲天律師事務所楊親輝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者應慎重辦理消費類儲值卡,最好籤訂書面合同,明確預付式消費卡的適用範圍、期限、功能、轉讓閒置等約定,並理性把握預存的額度,避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