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城市留下記憶
讓人們記住鄉愁
全省首名文化遺產檢察官
近日正式上崗
組團式保護+全過程監督+一攬子措施
守護歷史記憶
他們有何「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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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上午,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和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共同籤訂《關於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合作的工作機制(試行)》。廣州市文物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單位有關領導及嶺南建築研究中心等行業代表受邀出席聯籤儀式。
此舉正是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廣州市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關於支持和促進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中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監督」而作出的一大創新舉措。
作為廣州歷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組成部分,黃埔區有著厚重的文化底蘊,當中,尤以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發祥地——南海神廟,近現代中國革命策源地和「將帥搖籃」——黃埔軍校,抗戰史跡——東江縱隊會址舊址,嶺南建築瑰寶——玉喦書院等名勝古蹟享譽中外。
2015年7月開展檢察公益訴訟試點以來,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結合黃埔區豐富文化遺產資源的區域特點,共受理涉及文化遺產保護的行政公益訴訟線索26條、立案審查24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22份,行政機關整改率為100%。2015年7月試點並於2017年正式施行的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加大了文化遺產的公益保護力度。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立足新職能,積極當好「公共利益」代表,主動將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到行政公益訴訟的重點範疇,相應地開展了守護「鄉愁記憶」公益訴訟專項行動。
*整改前後
如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10月辦理的一宗涉歷史建築保護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承租人擅自在歷史建築內經營餐飲場所,產生了消防安全隱患,上述現象已破壞了不可移動文物本應有的文物價值以及歷史風貌,該院及時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成功督促屬地經濟社與承租人終止租賃合同,收回該處歷史建築的使用權,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不能單靠檢察機關單打獨鬥,需要與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立足檢察公益訴訟職能,積極與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等相關單位一同破解文化遺產保護難題,以「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歷史文化街區、名村、傳統村落」共同構成「點線面」相結合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實現「組團式保護」。
如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7月辦理的一宗涉不可移動革命文物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九佛革命烈士紀念碑」於2006年6月被確定為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又於2009年8月被公布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整改前後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該紀念碑周邊出現雜草叢生、垃圾棄置的現象,破壞了革命烈士紀念設施本應有莊嚴、肅穆、清靜的環境和氛圍。該院及時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相關行政機關及時對上述問題予以整改,並對其他三處烈士紀念設施同步進行檢查,另還出臺《黃埔區革命烈士紀念設施維護管理使用規定》,切實把全區的烈士紀念設施管好用好,充分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育人明志作用。
黃埔區於2020年6月30日啟動了66個重點舊村改造項目的籤約拆遷工作,力爭在2022年底前將黃埔港、科學城、知識城打造成粵港澳大灣區現代服務創新區、制度創新先行區、知識創新示範區。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和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在服務區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依託上述工作機制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和城市更新同步」的全過程監督制度,以「動態巡查+靜態審查」監督模式,讓黃埔獨有的文化遺產被嵌入城市肌理、融入文化語境,成為無法複製的「黃埔韻味」。
公益訴訟檢察制度的生命力不應該只是寫在法律當中,應該有更多的有機載體,這樣才能更有力量、更加有效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當中,用最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優效果。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率先在全省檢察機關創新設立兩名「文化遺產檢察官」,專門辦理涉文化遺產方面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並為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諮詢服務。同時,廣州市黃埔區文化廣電旅遊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黃埔區分局各指定一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特邀檢察官助理」,根據需要邀請有關專家參與,解決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中的專業性問題。另還因地制宜,在工作聯動機制和聯席會議、案件線索移送、工作宣傳等多方面進行緊密合作。
檢察公益訴訟和文化遺產保護,關乎的都是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以法律監督權和行政執法權有機融合共同推動文物遺產保護,這是一種可推廣、可複製的監督形式,使「讓城市留下記憶,讓人們記住鄉愁」真正成為現實生活中的能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