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盛食具指進餐時所使用的盛裝食品的器具,約相當於今天所說的餐具,包括有盤、盆、碗、盂、缽、豆、殷、敦、俎、案等類。古人的盛食容器種類繁多,葷素有別,不僅功能明確,造型和裝飾也別有趣味。
盤:新石器時代已廣泛使用陶盤作為盛食器皿,自此而後,盤一直是餐桌上不可或缺的用具,直到今天仍與我們朝夕為伴。盤包括陶、銅、漆木、瓷、金銀等多種質料。最為常見的食盤是圓形平底的,偶有方形,或有矮圈足。
碗:碗似盤而深,口大底小,多為圓形,也是中國炊食用具中最常見、生命力最強的器皿。碗最早產生於新石器時代早期,歷久不衰且品類繁多。
缽:碗中較小或無足者稱為缽,或寫作缽,也是盛飯的器皿,後世專以缽指稱僧道隨身攜帶的小碗,故有「託缽僧」之謂。
盆:盤之大而深者為盆,從「鍋碗瓢盆」這一習語中可知,盆自然是用於炊事活動的。新石器時代的陶盆均為食器,式樣較多,與今天所用基本無別。
豆:盤下附高足者稱為豆,豆即是此類物品的泛稱,也專指木質的豆,陶質豆稱為登,竹質的豆則做籩,都是盛食的器皿。新石器時代晚期即已產生陶豆,沿用至商周時期,漢代已基本消亡。商周時期,豆均是專以盛裝肉食的,廣泛用於祭祀場合。
俎(zǔ):平板下安有足謂之俎。俎即可用來放置食品,也可用作切割肉食的砧板,故鴻門宴上張良自謂「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案:案的形態功用與俎多有相似,但秦漢及其後多言案而少稱俎。食案大致可分兩種,一種案面長而足高,可稱几案,既可作為家具,又可用作進食的小餐桌;另一種案面較寬,四足較矮或無足,上承盤、碗、杯、箸等器皿,專作進食之具,形同今天的託盤。
簋(guǐ):青銅質圓形帶足的大碗稱為簋,專指商周時期的盛食器。在青銅器產生之前,此類器物是陶質或竹木質,功能與碗相同。與豆不同的是,簋專盛素食,秦漢之際,作為實用器的簋已不復存在。
盒:兩碗相扣成為盒。盒產生於戰國晚期,流行於西漢早中期,有的盒內分許多小格,自西漢至魏晉流行於南方地區,被稱為八子樏,後也發展出方形,統稱為多子盒,無蓋的多子盒又叫格盤,此類器具均是用來盛裝點心的,但扣碗形的食盒也一直在使用,不過由陶器變成漆木器或金銀器了。
敦(duì):青銅質盛食器,存在於商周兩代,盛行於春秋戰國,進入秦漢便基本消失。敦呈圓球狀,上下均有環形三足(或把手)兩耳(或無耳),一分為二,蓋反置後把手為足,與器身完全相同,用來盛裝黍、稷、稻、梁類穀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