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網絡謠言需「四味藥」

2020-12-21 中國江蘇網

  9月19日、20日,來賓市警方先後通報兩起網民因散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被處罰的案例:男子韋某將多段視頻剪輯拼湊,歪曲事實傳播,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女子黃某將外地事件移花接木至來賓,被警方處以500元的罰款。(9月21日《南國今報》)

  類似隨意編造信息、嫁接圖片,發布虛假網帖、蠱惑網民,終而受到懲處的案例不勝枚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新聞中的兩名主人公韋某和黃某,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

  為何有了懲處類似問題的法律依據,卻還是堵不住這個違法漏洞、治不了此類社會頑疾?顯然,光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條款還難以掐斷「虛假網帖」的出口,畢竟受到法律制裁,不僅有個比例的問題,也有個概率的問題,不是所有違法者都能納入法治視野、受到相應懲罰。因此,筆者認為,治理「虛假網帖」,還需用好「四味藥」,配好藥方才能猛藥去痾。

  第一味藥——實名註冊。虛擬空間看不見臉、見不著名、難以追蹤索跡,這讓很多人產生了無限自由的錯覺,敢於無視法律。事實上,很多網絡犯罪難追查、難取證、難結案。這歸根結底,還在於沒有在網上全面推開實名制。近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相繼印發《網際網路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和《網際網路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大力推進網絡實名認證、實名註冊,猶如一場治理網絡違法犯罪的「及時雨」。試問,帶著證件上網、拿著名牌說話,有誰還敢對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負責?有誰還敢隨意觸碰法律紅線?

  第二味藥——掛鈎徵信。事實上,「虛假網帖」表面看是違法問題,本質上確是誠信問題。的確,行政拘留和罰款能夠對違法者能夠產生一定的警示和威懾。但總的來看,違法成本並不高,不乏有屢次網上造謠而被拘留或被罰款者,累教不改。在徵信機制不斷健全的今天,相關方不妨考慮將網上造謠與徵信機制鉤掛,讓蠱惑網民、欺騙社會的不誠信行為,在其個人誠信帳單上留下永久印記,加大其違法成本,倒逼其自警自律。

  第三味藥——依法嚴懲。不可否認,法律仍是治療「虛假網帖」的主要手段。在網絡信息高度發達的當下,「虛假網帖」傳播速度快、影響面廣,危害不容小覷,必須要加大懲處力度,為潔淨網絡生態兜住底。職能部門要加強網上巡察和網下追逃力度、建立聯合辦案機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斷提高違法犯罪的發現率、查處率。特別是,對於一些存在追查難度的案件,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讓每一名違法犯罪分子都付出應有代價,擴大法律法規的震懾效應。

  第四味藥——社會監督。俗話說,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虛假網帖」可以欺騙很多人,卻騙不了所有人。對於「虛假網帖」,每一名網民如果都肩負起了監督舉報的責任,第一時間與政府相關部門互動聯動,形成監督懲處閉環,那麼「虛假網帖」必然無處遁形、沒有市場。

  藥到方能病除。相信,用好這「四味藥」,就容易讓不法分子牢記「網上發聲前,請先動動腦」,以此進一步潔淨網絡生態,還社會大眾一片晴朗的網絡天空。(陳孝斌)

9月19日、20日,來賓市警方先後通報兩起網民因散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被處罰的案例:男子韋某將多段視頻剪輯拼湊,歪曲事實傳播,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女子黃某將外地事件移花接木至來賓,被警方處以500元的罰款。(9月21日《南國今報》)類似隨意編造信息、嫁接圖片,發布虛假網帖、蠱惑網民,終而受到懲處的案例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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