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刻印章的材質有什麼講究嗎?今天這一期,小編就來給大家說說!
古代印章的材質分很多種,在秦王朝前,雕刻印章所用的材料大都是
金、銀、銅、犀角、象牙等,但從出土的戰國時代的官、私印來看,絕大多數是銅質,也有
玉印、石印,但犀角和象牙印尚未見過。 秦漢至南北朝印章仍使用在封泥上,最多見的也是銅印,間有
玉、金、銀、鐵等。在封建時代不僅印名有等級區別,官印印材也有等級限制,其次序是金玉最貴,銀次之,鋼又次之。但對於私印印材卻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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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以後,印章是加蓋在絹紙上的,不受封泥限制,印型也逐漸有所增大,印材以銅質為多見。宋代出現了瓷印,則又是一種新型的印材。這時私印印材的範圍更廣,有竹木,有金石,有玉,有銀,有角,有牙。
總之,在明以前的官印中銅質最多,私印印材較廣,明以後的印材主要是花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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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刻印章時,印章上文字或圖像有
凹凸兩種形體,四下的稱
陰文,反之稱
陽文。但古代的稱法和現在正相反,因為古人是按照印章印在封泥上的印記來稱陰陽文的,在封泥上呈現的陰文,在印章上卻是陽文;在封泥上是陽文的,在印章上卻是陰文。 因此,為了避免誤會,就把陰文稱為
白文,陽文稱為
朱文。有的印章中雜有白文朱文,就稱朱白間文印。一般說來,古印中多為白大印,字體幽雅有古意,筆勢壯健,轉折處宜一氣呵成。白文印字體一般肥而不失之於臃腫,瘦而不失之於枯槁,得心應手,妙在自然,最忌矯揉造作。 朱文印
始於六朝,盛行於唐宋,字體清雅,筆鋒盡露,但筆跡不能粗、粗則顯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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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印章,不論官私,一般是先雕泥範,然後用翻砂法或拔蠟法冶鑄而成,這就稱為鑄印。古代印章大多是連印文一起鑄成的。 非金屬印如玉石等,不能冶鑄,只能用刀鑿刻。也有金屬印章先鑄成形,然後鑿刻印文的,一般稱這種印為鑿印。 鑿印有工整和粗劣之分,有官印因急於封拜,不待範鑄而匆匆鑿成應用、因而被稱為
急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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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刻字,另一面刻姓名,或一面刻姓名,另一面刻職位稱號,或一面刻姓名,另一面刻吉語、圖像等,凡兩面都刻有印文的則稱為
兩面印。 多面印即類推。兩面印、多面印一般不能有印鈕,只在中間鑿一小孔以便穿帶,所以又稱穿帶印。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印章套在一起以便攜帶的稱為
子母印或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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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認為印章是作為信用的象徵,故把
名印作為
正印,
字印作為
閒印雜用。名印就是只刻姓名,一般只在名下加印、印信、印章、之印私印等字樣,而氏字與其他的閒字雜字都不用,用之則表示不敬。字印亦稱表字印。 漢晉時代的字印必連姓,後代或連或不連。字印一般只加印字或姓字,如趙氏子昂。姓名、字並刻為一印的稱為;名字合印。也有將籍貫、姓、名、字、號、官職等並刻一印的稱為總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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