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學裡面,性一直存在,但對性的態度千差萬別。談性色變者有之,痴迷於性事者有之。《金瓶梅》沒有像《紅樓夢》那樣受歡迎,大概與其中過多的涉性描述有關。色情小說,之所以不入流,與其過度專注於性事的渲染有很大關係。
《廢都》的賣點恰恰是作家莊之蝶與唐宛兒的那些風流韻事。裡面對性事的描述之細令人震驚。如果不署名,我深信,任何一個三流作家都可以寫出《廢都》。不能因為王朔也是作家,就說是文人相輕。王朔雖然也被冠以「流氓作家」的名號,但他的作品,不曾有過對性事的赤裸裸的描述。王朔的流氓,僅僅表現在用語的「痞性」上,比如說「摸自己的雞雞長毛了沒有」,「去你的王八蛋」。最肉麻的一段話,也許就是關於那堂最生動的「政治課」,說我爬上她的床,發現她那裡很黃,沒生過孩子已經是萬幸——只是從側面去誘導讀者進行幻想。
《廢都》不僅寫到了唐小宛上廁所的細節,還寫了她把來月事的那玩意當成印泥在樹上打下記號的情節。說是扒廁所並不為過。還有關於柳月的,莊之蝶居然趁她睡覺之時,用一枚杏仁去搞惡作劇,最後驚喜的發現,杏仁被含住了。還有一處就是用羽毛來進行手法上的創新,等溪水流出錦繡的草叢後,再用一片瓦輕輕蓋上——這簡直是褻瀆神明啊。而最讓人惱怒的,莫過於如此露骨的描寫之後,還添加一個括號,說此處省略幾百字字樣。意思是,如果不省略,那肯定還得寫下部。
雖然說,作者虛構了四個主人公,但除了作家莊之蝶,其餘三個沒什麼戲份,根本無法讓讀者感興趣。而此書引起爭議的,恰恰是裡面不厭其煩的性事描寫。這就很難讓人願意承認這是一部有多出色的長篇小說。只要是會寫小說的人,都可以寫出這樣的作品。如果因為對性事進行了過度細化的描述,就變成了傑出的作品,那也太不把傑出當回事 了。
正如《洛麗塔》被當成名著讓很多讀者感到不舒服一樣,那已經不僅僅是色情那麼簡單了,簡直是教人犯罪。一個五十多歲的鰥夫,喜歡上了一個12歲的小姑娘,不管是真實經歷還是純屬虛構,都很難讓人從裡面看到積極的東西。如果成年人愛上未成年可以正常化,可以想像,我們的保護未成年法將成為一紙空文,道德倫理法制將一團糟。
聖人也說了,食色性也。文學避不開性。但性也有正常的與不正常的,有美好的與齷齪的,合法的與不合法的。太專注於細節的表述,就淪為低級庸俗了。如果是為了掙錢,不具名寫幾部地攤小說即可。通過描寫男子之間點事來吸引眼球,實在對不起一身光潔的羽毛啊。
想當初,《廢都》被禁長達16年之久,也不是沒道理。有幾個讀者能從中看到「深層次」的意義?都是奔著那些帶有腥味的文字去罷了。文學可以描風寫月,但如果釋放太多讓人不安的因素,受到約束也是理所當然了。相對於現在網絡的開放性,當時人們對性的認知大部分來自書本,禁書,也就能最大限度的減少其負面影響。現在之所以重見天日得以公開再版,應該早考慮到人們對性的認知已經不是二十年前的水平了,也就沒有關禁閉的必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