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男子穿和服賞櫻被打」事件最近在網上引發關注,凡是有爭議的事件自然要選擇站隊,出於對暴力的反感以及對自由精神的認同,我投票站到了支持男子有穿和服自由的這一邊。
當然我知道這樣做會有很大的風險,網上的討論充斥著憤怒的謾罵與憎惡,平時生活裡難得一見的民族情緒似乎瞬間被點燃了,很多人一副正義凜然鐵血丹心的樣子,似乎不容褻瀆。真的是這樣嗎?若真能如此,當是我們中華之幸,民族之幸。
武大的回應說,一男子沒提前預約。這話當然是避重就輕,預約了就可以進嗎?很顯然不是。因為多年來都有不成文的規定,穿和服是不得入內的。據一位武大校園了解此事的學生講。
為什麼?我沒去過武漢,更沒機會了解武大櫻花的歷史。原來有些櫻花樹就是抗日戰爭年代日本鬼子栽種的。況且大家都知道櫻花是日本的國花,就像和服就代表著日本一樣。所以賞櫻花可以是我們現時國人的樂好,卻不可以穿這種具有某種象徵意義的服飾入場,想當然就更不歡迎小日本客人了。
之所以在文中要用「日本鬼子」、「小日本」其實都自帶民族情緒的詞彙,是因為吾本受早期抗日題材電影薰陶多年,內心其實就根植著「厭日」「拒日」的思想。就像在購買汽車家電等等這種小事上,無論它的性能質量有多好,我都是有意迴避與拒絕的。我是國貨堅定甚至帶點偏執的支持者。
只是對於那些購買和使用日產商品的國人,我也不能多說什麼,那是別人的自由,我無權幹涉,我不能就此推論別人就是媚日親日分子,要是放在戰爭年代一定就是漢奸走狗之類。你有你排斥的理由,別人也有喜歡的權利,以往的民族恩怨與仇恨不該在這時候過多介入。
武大給出的第二條解釋是,保安長時規勸不聽,遊客先對女保安言語挑釁。從流出的視頻裡公眾並沒有看到這兩點,當然可以腦補一下,規勸是少不了,年輕人又自以為是,想要強行闖入,起衝突就在所難免。只是就像視頻裡一男子連續的追問,「你們憑什麼打人?」在我看來,打人的粗暴比和服能有的象徵性更可怕。我們這社會太多暴力,動不動就要用拳頭說話,讓你不服也得服。真的就能服軟嗎?
不由得想起過往的一則事件,甚至還鬧出了國際事端,引得外交部關注與發言。中國公民被瑞典警察強行帶離滯留的酒店,凌晨被扔到了墓地。現在來看,他們的做法可能還更「溫和」些,要不然放在國內,發生肢體衝突揍其一頓帶去警局可能要受更多的皮肉之苦。
其實現在想想,武大穿和服不能賞櫻就和我拒買日貨一樣,都帶有一點樸素的民族情懷,是該認同還是支持,是要推而廣之繼續放大還是儘量縮減不能恣肆?也許還存有爭議。當然個人有個人的自由,似乎又不能強求效法。只是我想進行一個簡單的類比,若完全不準穿和服入園賞櫻,那日產汽車是不是也不能允許上路行使,尤其是像南京這樣的城市,似乎更應該有強烈的民族情緒。事實真的要發展到這一步嗎?顯然,聽來就有些荒唐可笑。
所以問題其實是兩點,男子能不能穿和服賞櫻,以及該不該被打?有人覺得穿和服就該被打。那其實再簡單不過,你用日貨嗎?如果用或用過,你也該被打。而賞櫻本身似乎也有點問題。
20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