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俊謂民被訟累,我被藉以漁利,是虐民也。昔先父嘗曰:居官宜明如鏡、清如水,萬不可貪愛財帛,貽去後罵名。言猶在耳,敢違嚴訓乎?署試七閱月,地方安謐。
——《潤東吳沙亂石橋何氏族譜·何士俊自序》
【今譯】
何士俊認為,老百姓被訴訟所累,如果當官的還藉此漁利,那就是凌虐百姓。當年何士俊的父親何麟趾曾經說過:當官應該像鏡子一樣明澈,像水一樣清白,千萬不要貪愛財物,這樣才能避免在後世留下罵名。當年的話至今在耳邊迴響,又怎麼敢違背嚴厲的家訓呢?在衙署工作的七個月,地方都很安寧。
【出處】
《潤東吳沙亂石橋何氏族譜》是周勇在上海中心圖書館訪得,該譜以南宋何鑄為始。南宋高宗年間,何鑄為御史中丞,秦檜命其審嶽飛案,何鑄察嶽飛之冤,與秦檜不合被貶,遂舉家遷居潤東。何鑄下傳至21世,何希綬、何希雲兄弟遷居沙洲(即揚中),至今有將近300年的歷史。
潤東吳沙亂石橋何氏26世之何士俊,乃揚中歷史上唯一的舉人。目前在譜牒中找到他字跡三篇,尤以《譚氏族譜序》最長。據《揚中家族故事》之《何門光榮——何舉人家族故事》(周勇/撰)所載,何士俊在他22歲時,父親撒手人寰,母親撐持家業;何士俊中舉後,亂石橋何繩武堂特意送來「教子成名」的匾額,算是「大孝顯親」了。
何士俊在《自序》最後感嘆:「惟自問一生際遇無常,艱苦備歷,差甚自信者,幸未背先人之訓,失其正入以邪也;幸未背先人之訓,失其正入以邪,致祖宗之積累與當躬之遭際俱消磨於烏何有之鄉也。願與族人交勉之,且願後世子孫永守之。」這是他不違父訓,乃至不違祖訓的由衷感慨,也可以作為《何氏家訓》組成部分吧。
【露布】
擬從揚中諸家譜中,搜尋孝德故事,選其精要,整理為《揚中二十四孝》。要求——
(一)古代孝德人物,截至清末,不含民國;
(二)家譜所載,能出示原文,並註明卷幾;
(三)故事感人,但合情合理,且行文簡短;
08 #揚中二十四孝#之《養親不薄》(錢氏)
09 #揚中二十四孝#之《守制續譜》(梁氏)
10 #揚中二十四孝#之《孝譽鄉黨》(奚氏)
11 #揚中二十四孝#之《不違父訓》(何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