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餘檢 陳若星
今天(3月31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宣判了全國首例涉偽劣口罩公益訴訟案。
法院判決被告支付賠償款82.35萬元,這個金額是銷售商品價款的三倍。罰款由公益訴訟起訴人代領後,轉交依法成立的全國性公共衛生類社會公益基金組織,專門用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公共衛生公益事項支出。
該案系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全國法院審理的首例銷售偽劣口罩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首例涉公共衛生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首例懲罰性賠償直接用於疫情防控公益事項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3月31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組成七人合議庭,在線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由余杭區檢察院提起的蔡某、姚某銷售偽劣口罩民事公益訴訟案。
2020年1月24日,蔡某經姚某介紹,在明知無生產日期、質量合格證及生產廠家信息的情況下,購買普通防塵口罩,並向他人出售,姚某從中獲取「好處費」。經統計,已流入市場的口罩有9550個,銷售金額為76400元。
1月24日至1月31日,蔡某自行購買普通防塵口罩,並向他人出售。經統計,已流入市場的口罩有28400個,銷售金額為198100元。
經查,前述口罩已被銷往湖北、廣東、浙江等全國21個省市,用於物資捐贈、藥店超市銷售、單位保障、民眾自用等。
經鑑定,上述宣稱具有病毒防護功能的口罩,實測過濾效率分別為6.5%、20.1%、8.7%,均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對具有防護功能口罩應達到的過濾效率≥95%的要求,不具有疫情防護功能。
(涉案口罩,不具備防護效果)
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據此向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提起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蔡某、姚某發布警示公告、召回已銷售商品、支付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三倍的懲罰性賠償並賠禮道歉。
法院審理後認為:兩被告明知其銷售的口罩不符合疫情防護標準,仍以虛假宣傳方式對外宣傳其口罩達到N95口罩防護標準,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害社會公共衛生安全,依法應承擔相應民事侵權責任。
法院判令:被告蔡某、姚某共同支付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229200元;被告蔡某支付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賠償款594300元;兩被告在全國性媒體上賠禮道歉、發布警示公告,召回所銷售的已流入市場且尚存的偽劣口罩。
01為什麼本案在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集中管轄發生在杭州市轄區內的網際網路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本案被告涉嫌通過網絡實施侵權,損害公共衛生安全和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屬於網際網路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且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均位於杭州市餘杭區,故應由杭州互聯法院管轄。
02被告的行為是否侵犯公眾利益?
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可知,口罩是預防新冠肺炎病毒的重要防線。蔡某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銷售的口罩,無法達到防止飛沫、病毒傳播的目的,被不知情的佩戴者應用於各種日常生活、工作場景,不僅將使用者本人置於感染風險,更無法阻隔病毒傳播,給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極大的風險,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隱患。因此,被告在新冠疫情期間銷售偽劣口罩損害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及公共衛生安全,侵害公共利益。
03起訴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除法條列舉的侵權類型外,人民檢察院提起其他類型民事公益訴訟,要麼需依據其他單行法的授權,要麼基於對民事訴訟法「等」字概括開放表述的解釋,系對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現有範圍的拓展。法院認為,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的背景下,被告銷售口罩的行為除涉及消費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還涉及侵害不特定社會公眾的重大公共衛生安全利益,而本質上公共衛生安全的核心是社會公眾的健康權,「食品藥品安全」亦屬於公共衛生安全的題中之意,既然人民檢察院可對公共衛生領域侵害「食品藥品安全」行為提起公益訴訟,同理亦可對公共衛生領域妨害傳染性疾病防控,足以侵害不特定社會公眾健康權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
04被告為什麼要承擔賠償性懲罰責任?
懲罰性賠償實質上是一種利用私法機制實現本應由公法擔當的懲罰與威懾目的的特殊懲罰制度,懲罰的目的並非為了救濟私人權益而是為維護公共利益。公益訴訟起訴人在消費領域為保護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訴訟,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在符合該條規範要件的前提下提出懲罰性賠償請求。加大對嚴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符合當前司法政策精神。本案被告主觀上明顯具有有意無視他人權益的惡性,其就已流向市場的偽劣口罩數額範圍內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責任,符合法律規定。
05賠償款為什麼歸於公益?
民事公益訴訟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而提起,訴訟利益亦歸於社會公共利益。現階段,全社會對新肺炎疫情防治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財力,未來還將繼續投入難以估量的社會、經濟成本,故本案訴訟所獲賠償款應直接用於全社會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善後等公共衛生公益事項活動,款項應由依法成立的公共衛生類社會公益基金組織保管、使用。
06被告的行為是否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餘杭區檢察院已對蔡某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