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史能不能這樣寫?
哈佛大學出版社於2009年9月出版了《新美國文學史》(A New Literary History of America)。該書由美國著名音樂學家馬爾庫斯(Greil Marcus)和哈佛大學教授索勒斯(Werner Sollors)共同主編。
陣容豪華的《新美國文學史》
馬爾庫斯身兼作家、音樂學家、歷史學家、音樂評論家和文化批評家。在他的努力下——他寫作了大量的學術和評論文章——搖滾樂衝出了單純的音樂界而走向了更大的範圍,特別是被人們置於文化和政治的框架之下去考察,這造就了搖滾樂的文化意義,也使馬爾庫斯聞名於世。索勒斯是哈佛大學教授,研究領域包括美國文學、美國研究、少數族裔、比較文學等,出版過《既不黑、也不白,但又兩者都是:異族文學中的主題探索》《多語言的美國文學選集》《異族文學選集》等。說索勒斯是位大牌學者,應該不算誇張。
不僅兩位主編在各自領域頗有聲望,該書還聚集了12位編委,基本上都是美國各界相關研究領域的知名學者。而全書的撰寫者更是達到了200餘位,且大都出自包括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普林斯頓大學在內的美國名校,也有來自海外包括加拿大、英國、德國的眾多名校的專家學者,他們為本書撰寫了225篇文章,陣容堪稱豪華。
英文中有一個詞叫做tome,是指那些「又大又厚的學術著作」。《新美國文學史》就是這樣一本「又大又厚的學術著作」,雖然只有一冊,但正文頁數達到1095頁(全書總頁數達到1128頁)。
該書出版伊始,即受到學術界和媒體的廣泛關注,廣受好評,也頗具爭議。包括《紐約時報》《紐約書評》《華爾街日報》《出版商周刊》《觀察家》《芝加哥論壇報》《財富》《高等教育紀事》在內的各路媒體,紛紛刊發書評,對該書進行了詳細的評論,該書還被評為「2009年最佳非小說類書籍」。
《新美國文學史》「新」在哪裡?
那麼,這本以「新」命名的美國文學史究竟「新」在哪裡?或者說,這本「新」文學史的寫法與以往的文學史有何不同?這樣一部又大又厚的學術著作,何以引發人們廣泛的關注,爭議的焦點又在哪裡呢?
《新美國文學史》的「新穎」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它擴大了「文學」的內涵和外延。從某種程度上說,是泛化了文學的概念。這樣一來,它所探討的內容,就不單單包括詩歌、書信、小說、回憶錄,還把演講、電影、音樂、藝術等等囊括在內。如此,內容就自然而然顯得博大龐雜。這無疑是該書最大的特徵,也是引發學界巨大爭議之所在。嚴格地講,該書所探討的眾多主題,似乎並不屬於「文學」的範疇,比如:拳擊比賽(boxing matches)、電影(movie)、私刑(lynching)、控制論(cybernetics)、裡根(Ronald Reagan)、歐巴馬(Obama)等等。因此,很多學者質疑:這還是「文學」史嗎?或許稱作「文化史」更為貼切一些,但該書的編者對此有自己的見解。
第二,把文學的產生同歷史緊密結合起來,重在探討:文學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是如何產生出來的。或者說,其意義在於「通過文學看歷史」;當然,這話也可以反過來說,「通過歷史看文學」。正因為如此,該書所涉及的時間跨度,應該是迄今為止美國文學史中最大。該書最早寫到的年代是1507年,也是「美國這個名字開始出現在地圖上」的時候。這應該算是從16世紀寫起了。而在此後,該書主要以19世紀和20世紀的文學為主,但最晚則一直探討到「2008年11月4日,歐巴馬」,即歐巴馬獲選美國總統時為止。至少從目前看,現有的各種權威的美國文學史中,還沒有寫到2008年的,這也凸顯了該書的「新穎」和當代性。
第三,文學史寫法不同凡響。過去的文學史,通常都是編年史的寫作方法,即或以時間為主,或以作者或流派為主,或以文學主題或者文學術語去勾勒。當然,自上世紀下半頁開始,文學史的寫作手法已經有所不同。比如,《哥倫比亞美國文學史》就打破了編年史的寫作方法,採用一個主題為一章的寫法,將內容鬆散地組成在一起。《劍橋美國文學史》也與編年史式的傳統寫法不同,以散文作品、詩歌、文學批評為主,兼顧時間順序,多有交叉。而《新美國文學史》則在這些基礎上,向前推進了一步。主要是以時間為經、按主題寫作,即主要選取美國歷史上的重要時間段,進而探討相關的主題。這個時間段,可以是年,比如,「1507:『美國』這個名字開始出現在地圖上」;也可以具體到月或者日,比如「1925年6月,劉易斯(Sinclair Lewis)」、「1666年7月10日,布萊德斯特律(Anne Bradstreet)」;甚至還有具體到幾點幾分的,比如「1906年4月18日凌晨5:14,舊金山大地震」。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該書中所有文章皆為原創作品,且每一篇文章都獨立成文,引人入勝。
為什麼要「這樣」寫文學史
《新美國文學史》之所以如此寫作,背後自有編者非同尋常的、獨特的編輯和創作理念。
首先,該書編者認為,他們試圖「透過文學的透鏡重新審視美國的經驗」。文學在他們眼裡,不單單指那些傳統意義上的文學文本。他們認為凡是與美國經驗有關的,或者說,凡是透過文學的透鏡能夠看到的美國經驗,都應該是可以被討論的對象。這樣的「文學觀」自然會導致非同一般的文學史寫作方法。
其次,編者認為,新的美國文學史,書寫的是一個「人為製造出來的國家的故事」,而這些故事在很多方面都先於美國社會就存在了。他們說:「美國文學不是繼承而來的,而是創造出來的。」在美國歷史上,沒有什麼傳統能夠獨領風騷,也從來就沒有固定的文學形式,美國歷史,包括了文學史、社會史、政治史、宗教史、文化史、技術史,但它們一直都是一個「人們如何理解」的問題,也是人們理解之後如何向其他人講述的問題,在這裡,大家都既是個體,也是整體中的一部分。這樣來看文學與歷史的關係,自然會把文學與歷史有關的其他內容涵蓋進來。
再次,編者毫不諱言,他們自己就把該書稱作是「一部廣泛意義上的文化史」,而且明確表示,在本書中,「文學並不單單指那些被書寫的文字,而且還應該包括人們的言說和表達、創作,而不管它們採取的形式是什麼」。按照這樣的理解,所有與美國有關的表達形式都被收入在內了,這自然包括了詩歌、小說、戲劇、散文這些傳統的「文學」形式,還包括了地圖、歷史、旅遊日記、布道、公開的演講、私人的信件、政治辯論、高等法院的判決、文學史與文學批評、民歌、雜誌、戲劇表演、布魯斯、哲學、繪畫、戰爭回憶、博物館、圖書俱樂部、爵士樂、鄉村音樂、電影、廣播、搖滾樂、卡通、說唱等,不一而足。
當然,這只是編者的一面之詞,但我們完全可以想像,這樣的理解與觀念引發學術界的廣泛爭議應該在情理之中。
「新」文學史引發極大爭議
對這樣「新」文學史,人們最自然而然的反應就是:這還是「文學史」嗎?文學史能這麼寫嗎?
美國《華爾街日報》在2009年11月26日發表了題為《滿是語詞的大熔爐》的書評,其副標題或許有相當的代表性:「一部厚厚的文集抹去了文學、歷史和流行文化之間的界限」。確實,人們的疑問恰恰就聚焦在《新美國文學史》究竟是「文學史」還是「文化史」。
2009年11月1日,美國埃默裡大學英文教授波爾林(Mark Bauerlein)與杜克大學英文與女性研究教授沃爾德(Priscilla Wald),應邀在《高等教育紀事》上專文討論了該書。主編之一的索勒斯也參與進來,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波爾林在文章中說,這部書已經完全是「文化史」了,而且,就連過去原有的高雅文化和低俗文化之間的區別也煙消雲散了。他質疑說,在這裡,《深喉》中的豔星拉弗雷斯(Linda Lovelace)所佔的篇幅居然與伊莉莎白·畢曉普(Elizabeth Bishop,美國20世紀最重要的、最有影響力的女詩人之一)一樣多,而美國著名搖滾歌手貝裡(Chuck Berry)所佔的篇幅甚至超過了哈特·克萊恩(Hart Crane,美國當代著名詩人),而舊有的主要敘事與概念在其中卻沒有位置。他還對這部文學史中所涉及的一些文學品質提出了質疑,其中提到了裡根的演講等。他還談到了文學教學,認為該書所談到的文學史是支離破碎的。學生到課堂來學習的時候,原本就對英國文學和美國文學沒有多少概念,而在學習之後,他們的文學史知識不過是更加凌亂了而已。在美國,基礎教育階段對文學史的學習零散而不系統,而《新美國文學史》對此現狀的改變沒有做出努力。他認為,對於美國文學基礎好的人來說,該書會有啟發,讀起來也有趣;但對於那些基礎不好的人來說,這本書不過是一些學者個人的觀點集合而已。最後,他直言不諱地指出,這不是美國的文學史,而是多元文化主義浮現的戲劇性事件。
沃爾德在回應中承認,這確是多元文化主義浮現的戲劇性事件,但她對此有自己的看法。她認為,自己從《新美國文學史》中看到的是一種無所不包的精神,或者不妨看做是巴赫金所描述的狂歡,而不是對方所認為的一種道德劇。她認為,文學史是稜鏡似的,她與波爾林在什麼是抒情、什麼是格言上都有不同的看法。她舉出克羅福爾(Joshua Clover)所撰寫的關於鮑勃·迪倫(Bob Dylan)的一章為例,說明克羅福爾筆下的迪倫就是一個觀察文學史轉折點的絕佳稜鏡。同時,沃爾德認為,文學史是離不開語境的,對方所討論的一些所謂的品質問題都離開了語境。特別是對沃爾林所提出的幾個問題,她倒認為是「闡釋」的問題而不是「歷史錯誤」。她還特別提到,自己和波爾林之間的分歧,實際上在於如何看待「歷史」的問題。她除了稱讚該書的歷史觀和歷史視野而外,還認為兩位主編提供了一種文學史的範式,即允許讀者去觀看那些發生了演變了的事件、觀點,以及文學形式、人物和創新的發展進程。「該書是鼓勵讀者積極參與到歷史研究之中的——看到歷史事件之間的關聯,爭取搞懂歷史。」
主編索勒斯也對兩位學者的爭論做了簡短的評論。他首先談到了該書理想的讀者問題。他說,他希望《新美國文學史》的讀者不僅只是學者、專家,還應該包括教師、學生以及普通的讀者和世界各地有興趣的人們。其次,他回應了關於教學的疑問。他認為,一般的教學模式是要學生去思考那些固定的作品,但他更希望去討論這些作品成型的過程,鼓勵讀者去思考他們是如何被創造出來的。再次,關於文學性的問題,他說,我們是希望以文學為中心的,但依舊把所有形態的作品都包括在內了。他特別提到了「美國製造」(Made in America)的概念,認為是這一概念擴大了他們的選材,凡是與美國製造有關聯的,全部可以入選。最後,他特別提到並引用了沃爾德的話:「該書是鼓勵讀者積極參與到歷史研究之中的——看到歷史事件之間的關聯,爭取搞懂歷史。」他認為,這話比自己說得都好。
文學史「可以這樣寫」的理由
在人們質疑「文學史能這樣寫嗎」的背後,其實蘊含著這樣的問題:新世紀的文學史,應該如何寫?如果我來回答自己提出的「文學史能不能這樣寫」的問題,答案是:可以這樣寫。我認為,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對文學歷史的理解和寫作,應該有更為開放的態度。
在我看來,《新美國文學史》為我們當下「重寫文學史」至少提供了三個方面的理由或啟示。第一,文學史的寫法並無定法,或者說,並沒有一個大家必須去遵循的統一寫法。對作者或者編者來說,關鍵看其對文學史的理解。應該說,只要有不同的理解,就可能帶來獨特的寫作手法。第二,文學史的寫作當然應該以文學為主,但不能把文學同其他種類隔離開來。如果把文學定義在文字、寫作、表達這樣更為寬泛的意義上,那麼,把文學同歷史、文化等放在一起來談,就並無不可。由此可見,關鍵是我們如何去理解「文學」以及「歷史」。第三,這樣的文學史作為一種嘗試,至少讓我們看到或者領悟到,「文學史,原來還可以這樣寫」,它拓展的絕不僅僅是文學史的寫法,更是我們怎樣看待文學與歷史之間關係的一種思想和理念。
《新美國文學史》的耐人尋味之處在於,21世紀的美國學者對美國成因的重新理解、對文學現象的獨特認識、對歷史重構的嶄新態度在該書中表露無遺。相信這對我們當下理解和寫作中國乃至世界文學史,具有一定的啟發意義。(郭英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