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在長期思考後,形成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思想,主導制定了「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並實現了香港、澳門的回歸。
在中華民族謀復興的偉大徵程中,只要和平方式有一線希望,從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就首先考慮儘量避免非和平方式統一。我黨曾兩次與中國國民黨合作,但因國民黨背叛,被迫拿起武器,進行武裝鬥爭。在經歷了艱苦卓絕的解放戰爭,實現了祖國大陸的解放和真正統一之後,中國人民開始考慮用和平的方式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
"一國兩制"政策,最初是針對臺灣問題提出的。改革開放以來,臺灣的情況發生了一些有利於和平的變化,尤其是國民黨開始採取一些措施來緩和兩岸的緊張關係。鄧小平曾多次強調,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要進行兩黨平等談判,推動兩岸和平統一,並正式提出解決臺灣問題的方針,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他還提出用這個方針來解決香港(當然也包括澳門)回歸祖國的問題。
鄧小平曾經說過:
我多年來一直在想,找個什麼辦法,不用戰爭手段而用和平方式,來解決這種問題。我們提出的大陸與臺灣統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統一後,臺灣仍搞資本主義,大陸搞社會主義,但是是一個統一的中國。一個中國,兩種制度。香港問題也是這樣,一個中國,兩種制度。
可見,「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是在和平方式可能實現的前提下提出的。
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於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假如臺灣當局不願通過和談來實現國家統一,不願把和平統一的事業無限地拖下去,中央就會從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採用包括武力在內的非和平手段,使國家徹底統一。只要臺灣當局願意談判,就應該採用和平統一的辦法,否則就應該採用非和平的辦法。
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決定採用非和平的方式來促進祖國的統一?鄧小平思想比較深刻。在他看來,臺灣問題必須解決,而且不能無限期拖延,原因在於:
為此,祖國大陸積極爭取同臺灣當局進行和談,以促進祖國的和平統一。但如果臺灣當局拒絕談判,或以種種理由無限期地拖延國家統一的時間,大陸這方面是否會主動採取非和平方式呢?鄧小平說:
臺灣歸回祖國、祖國統一的實現,歸根到底還是要我們把自己的事情搞好。我們政治上和經濟制度上比臺灣優越,經濟發展上也要比臺灣有一定程度的優越,沒有這一點不行。四個現代化搞好了,經濟發展了,我們實現統一的力量就不同了。所以,在國際事務中反對霸權主義,臺灣歸回祖國、實現祖國統一,歸根到底,都要求我們的經濟建設搞好。
鄧小平的論述,既說明了我們必須先集中力量搞好經濟建設,為國家統一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又說明大陸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做好非和平統一的鬥爭準備。在談判無望,或者臺灣當局無限期拖延國家統一的時間,大陸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發展情況,主動採取包括非和平手段在內的各種手段來實現國家完全統一。
根據「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香港和澳門已經回歸祖國懷抱。鄧小平早已預見,香港、澳門回歸後,「一國兩制」在國際國內各種敵對勢力的操縱下,將面臨種種挑戰,其中包含著對國家統一和主權完整的挑戰。駐軍香港、澳門,是恢復行使主權、維護國家主權的標誌和需要,所以鄧小平從一開始就堅決主張駐軍香港、澳門。
與此同時,如果香港、澳門出現可能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嚴重事件,如出現特區政府無法控制的嚴重動亂,中央政府有權使用包括駐特區軍隊在內的一切手段來維護國家的根本利益不受損害。鄧小平說:
在香港駐軍還有一個作用,可以防止動亂。那些想搞動亂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國軍隊,他就要考慮。即使有了動亂,也能及時解決。
堅持社會主義制度,是大陸主體實現和平統一的重要保證,也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國大陸主體的社會主義制度,如果受到挑戰,將不可避免地重新陷入國土分裂的局面,近代的歷史悲劇將再次上演,這是所有中國人都不能接受和絕對不能容忍的。
臺灣、香港、澳門不能搞破壞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鄧小平指出:
「一國兩制」也要講兩個方面。一方面,社會主義國家裡允許一些特殊地區搞資本主義,不是搞一段時間,而是搞幾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確定整個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否則怎麼能說是「兩制」呢?那就變成「一制」了。有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想的人希望中國大陸變成資本主義,叫做「全盤西化」。在這個問題上,思想不能片面。不講兩個方面,「一國兩制」幾十年不變就行不通了。
這番話告訴我們,中央政府保證臺灣、香港、澳門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臺灣、香港和澳門也必須保證大陸主體的社會主義制度不能夠受到挑戰。由於特區保持資本主義制度不變,鄧小平指出,在特區生活的人們可以不信社會主義,但是不能有任何反對大陸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還必須看到,臺灣、香港、澳門社會結構錯綜複雜,與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的關係錯綜複雜。西方人會利用臺灣、香港和澳門特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來遏制中國的民族復興。要在具體實施「一國兩制」的過程中,高度警惕並堅決反對西方利用臺灣、香港、澳門來反對大陸社會主義制度。
實施「一國兩制」,意味著大陸主體所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沒有向特區推行。特區實行高度自治,有利於保證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因此,鄧小平在提出「一國兩制」方針的時候,就強調特區實行高度自治。與此同時,還明確規定了特區高度自治的限度。
一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源於中央的授權。從古以來,臺灣、香港和澳門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所享有的權力只能是中央賦予的自治權,不能挑戰中央統一行使的主權。對香港和澳門來說,中央在兩個特區駐軍和設立機構,行使維護領土安全和外交事務的職能。在臺灣問題上,政策將比香港、澳門更寬,特別是允許臺灣保留軍事力量,但其職權仍然來自於中央的授權。
二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是有限自治。鄧小平曾說:
我們不贊成臺灣「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沒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而不是一個中國。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因此,特區的高度自治,只限於地方事務方面,而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央人民政府。
此外,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是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自治權。鄧小平說過:
特別行政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幹擾,沒有破壞力量嗎?」 「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
通過鄧小平的論述,進一步明確了特區高度自治的職責。一是特區要行使好高度自治,確保特區繁榮穩定;二是特區不能採取有損國家整體利益的行為。特區發生動亂或作出有損於國家整體利益的行為時,中央有權幹預。
臺灣、香港、澳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推進臺灣同祖國的統一,恢復對香港、澳門的主權,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的事情,本質上是屬於中國的內政。在這一點上,鄧小平是明確的。談及臺灣問題,他說:
我們從建國開始,就一再聲明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我們的任務是一定要解放臺灣。這是我們堅定不移的立場。
當談及香港問題時,他也重申:關於何時收回香港問題,根據國家需要來解決。
在鄧小平看來,推進臺灣與祖國統一,恢復對香港、澳門的主權,完全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情,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是完全按照國家的需要和條件進行的,不允許其他國家幹涉。
出於歷史原因,美國把臺灣作為遏制中國的重要基地,與臺灣當局有著利益關係。而香港、澳門與英國、葡萄牙政府有直接關係。從歷史事實出發,鄧小平實事求是地指出,通過談判取得相關國家合作的必要性,同時他又明確指出,談判必須建立在尊重中國主權的基礎上,不能改變維護國家統一的職權屬於中國內政的根本屬性。
解決臺灣問題涉及中美關係。鄧小平堅持臺灣問題只能通過兩岸協商解決,他說:
作為一個原則問題,我們不能承認在解決這個問題的過程中,其他國家參與什麼保證,包括美國的保證。
鄧小平在這一點上指出,臺灣問題屬於中國內政,根本性質是不容改變的。假如美國幹涉臺灣與大陸的統一,中國只能選擇倒退的中美關係,在這一問題上,中國絕不會退讓。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下的恢復行使對香港、澳門的主權,需要與英國、葡萄牙兩國政府協商,尋求合作,但這是在堅持中國主權獨立原則的基礎上進行的。關於香港問題,鄧小平明確指出:
坦率地講,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中國和英國就是在這個前提下來進行談判,商討解決香港問題的方式和辦法。
也就是說,恢復對香港、澳門的主權,完全是中國政府內部的事情,不需要和別國談。為實現和平過渡,有必要同英國政府和葡萄牙政府談判,談判的主題僅僅是如何確保平穩過渡。鄧小平指出,如果不能保證平穩的過渡,中國政府有足夠的力量重新考慮香港、澳門回歸的時機和方式。同樣明顯的是,香港和澳門實現與祖國統一後,如何實踐「一國兩制」,也完全是中國的內政,其他國家無權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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