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過國外的朋友們是不是在做攻略的時候都會遇到一個問題,究竟要不要給小費?給多少合適呢?為什麼要給小費啊!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各國或地區的關於消費的那些事兒吧!
01什麼是小費
小費,指給予服務生消費額以外的賞錢,以作表揚個人之用。小費在某些國家被視為陋習或歧視,有的成為一種社交禮儀。但所有國家,小費都不是法定要給,數目也沒有明碼標定,在不同地區的行業都有各種不成文的規定。在某些國家的歷史上,只有上等階級的人給予下等階級的人。在現代,尤其東亞國家,收小費或許被視為自貶身份,例如韓國服務員不會收日本客人的小費,美國也開始有經營者認為應該以較高薪資取代小費。
通常人們準備一些零錢;或超額付款而不取回零錢,零錢便當作小費。
在不同地區,要付小費的行業都不同。一般來說,旅遊、餐飲(特別是高級餐廳和酒吧)、交通(非公共運輸工具)、旅館等的服務生都要給小費,有些地方用洗手間、理髮、送報員、洗潔工也應給。
有些地方,給某些職員小費是禁忌,甚至在法律上禁止,認為等同賄賂[1],例如給政府公務人員、醫護人員、或採訪記者等小費,即使以節日紅包為名,也是犯罪的。當臨近重要節慶如聖誕節,在德國、美國等西方國家,小費習慣上給得較多。
有些國家的服務員所得的小費為其主要收入,例如餐廳酒吧的侍應。但通常亞洲的一些餐廳會把一定比率的「小費」,通常是餐費的10%,直接加入當次消費的總金額,但這種並不是給予個體服務員。
02各國都有什麼標準呢?
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之前是沒有小費的,然而酒店的常規服務外國遊客允許小費,但是許多服務員仍會交公。改革開放後,小費觀念從香港引入,在旅遊相關行業逐漸流行,但這僅是以自願為原則,例如高級酒店、酒店的餐廳、導遊與巴士司機會收取小費。在旅遊新規定出臺後,禁止導遊主動向遊客收小費。
中國香港
在香港,付小費基本上是之前英國殖民地時期所遺留下來的習慣,在酒店與旅遊業比較普遍。付小費的形式是拿出多於帳單面額的款項給予服務生結帳(巴士投幣除外),而無須對方找續。例如帳單為95元,實付100元,5元可視為小費,而不是額外拿出零錢給予。由此客人不論付小費多少,都不會顯得小氣。某些高級餐廳加收餐費的一成不屬於小費。不過大部分餐廳都會要求待應所得小費都必須上繳營業收入。
除自願性質小費外,香港大部分正式餐廳食肆都設有「加一服務費」,即餐牌上食品的價錢需付額外10%費用才是結帳時的實際費用。但絕大多數設有「加一服務費」之食肆所收得的加一收入實際都是算餐廳所有,侍應並未得到該服務費。
無論是自願性小費或「加一服務費」,在香港幾乎大部分餐廳食肆都視為收入來源,並未分配予待應工作員工。
中國臺灣
在臺灣的餐廳並沒有給小費的風俗習慣,但多數比較有制度化的餐廳都會加收價格的百分之十作為服務費,不過這項服務費並不會被獎賞給服務生,而是在法律上被視為營業收入。
餐廳收取額外服務費並不合理,理由是消費定價本身已包含服務的人事成本,不應再次收取,且無額外再提供任何生產物,故無任何經濟意義,且會影響顧客再次消費的意願,因此這樣的行為會阻礙商業活動。
但是國內旅行團所搭乘的遊覽車部分,因為國內遊覽車司機很多是靠行,本薪不高,基於服務品質問題,通常旅行社會計算搭乘的人數向旅客收取一定數額的小費,並給予遊覽車司機一些謝意。
日本
在日本,給小費不是文化的一部分。日本人若收到小費會感到不舒服,你的用意可能被混淆,甚至可能得罪人。
韓國
在韓國,在餐館給小費不是習慣,一些人甚至認為給小費是不當行為。高檔酒店或飯店常常會收10%到15%的服務費,但此費用會被包含在帳單中;顧客不應從帳單中把這一部分錢分離出來留給侍者作為小費。
馬來西亞
在馬來西亞,小費不是慣例。如果服務一直特別好,客人有自由裁量權自行決定是否多付一點錢。但在一些餐廳會有一個強制性的6%的政府稅與一個額外的10%的服務費。
泰國
在泰國,餐廳用餐後常會留一點小費。如果支付高額帳單又拿回小額找零會被認為有點粗魯。例如一頓餐費為950泰銖,用1000泰銖支付,剩餘的50泰銖會被商家留下。而小費的確切支付比例則不被重視。
挪威——丹麥
在丹麥,由於法律規定服務費必須包含在帳單之中,所以顧客不會被要求付小費。然而顧客也可以因為服務員優秀的服務而給其一定的小費。
在挪威,服務費已經包含在帳單中。對於挪威人,給計程車司機或者酒店清潔工付小費較不常見。飯店和酒吧中付小費的情況比較常見,但不是必須的;一般是因為優質的服務或好意而給予小費作為給服務員的獎賞。大多數情形下,小費形式一般為小額的零錢(5-15%)或是結帳時找的零頭。
法國
根據法國的有關稅務的法律規定,餐廳和飯店應該將15%的服務費包含在帳單中。帳單上的「Service compris」表示小費已經被加入到了帳單應付的總金額中。對於較好的服務,付出5%的小費是較為恰當的,但少數服務生在遇到一些更加慷慨的外國遊客時也願意收10%或更多的小費。
德國——奧地利
在德國和奧地利,付小費(即「Trinkgeld」)並不被視為一種義務。店家有時會設立一個小費盒來收集小費。在德國,人們常常不會要帳單的找零;付帳時有時會說「stimmt so」(即「零錢不用找了」),而不是拿到找零以後再留下小費。
在小費不是很常見的地方(例如超市、服裝批發市場等等),有時會看到「Aufrunden bitte」(「請四捨五入付帳」)的標誌,意為帳單金額會按0.10為最小單位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數。這不是一種小費,而是一種慈善募捐;收集到的錢將會投入慈善事業中,且這是完全自願的。
在德國,小費被認為是一種收入;但根據德國所得稅法,小費所得免稅。
英國
在英國,10%的小費常見於餐廳,但不是強制收取的。在大城市,例如倫敦,有時會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可被包含在帳單中或在帳單外另加,常常是12.5%。由於法律上規定可見的價格中應該包含任何應付稅額以及其他必須的費用,僅當帳單中標示出服務費時才必須支付,或商家會在點餐前會有明確的口頭說明。即便如此,若服務的水準較差,特別是不符合商品和服務供應法令1982的要求,顧客可以拒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服務費。
義大利
付小費在義大利不是一般習俗,在特殊服務或高質量服務的情況下可能會給一定的金額。幾乎所有的餐廳(某些位於羅馬的餐廳除外)有設置服務費,服務員不會再額外多收小費;但他們也不會拒絕小費,特別是外國顧客所付的小費。在公共廁所設置小費罐常常是違法的。
西班牙
小費在西班牙並不被認為是必須的,給或不給取決於服務的質量。在酒吧和餐館,西班牙人在結帳以後有時會將零錢留在盤子上作為小費。餐飲業以外的服務業,例如計程車、理髮店和酒店,若是層次較為高檔的服務可能會收取小費。西班牙經濟部部長 Pedro Solbes 曾經於2007年批評說過高的小費加劇了通貨膨脹。
加拿大
加拿大的小費習俗和美國的相似。魁北克省為所有能夠收到小費的職業另設最低工資。其他省也會為「酒水侍者」另設一個最低工資。根據環球郵報記者 Wendy Leung 的報導,餐館的服務員常常會與其他工作人員共享小費,即所謂的「tipping out」。另一份報紙將其稱作「tip pool」:「餐館中的小費共享常常被解釋為支付日常服務中因為失誤造成的損失」。針對這一問題,安大略省省議會議員 Michael Prue 曾經在議會提出了一個關於小費的法案。在2015年12月7日,有報導稱「安大略省禁止僱主將一部分服務員收到的小費據為己有」。「『保護僱員小費法令』規定僱主抽取僱員小費的行為是違法的,除非他們把這些小費拿出來重新分配給全部員工」。
加拿大聯邦稅法將小費視作收入。有小費收入的工作者在法律上有義務將這一部分的收入匯報給加拿大稅務局並付相應的所得稅。2012年7月,多倫多星報的報告稱加拿大稅務局對逃稅的問題十分關注。對四間餐廳的145位侍者的調查顯示,總計$170萬加元的收入未被報稅。2005年,加拿大稅務局稱會密切關注一些理應有小費收入的人群的報稅記錄,以保證他們所申報的稅款數額是合理的。
在美國,小費是常規的社會禮儀。根據定義,給小費是自願的——金額取決於顧客的判斷。對於傳統意義上的餐桌服務,客人在禮節上應付的小費為帳單總額15-20%。對於自助形式的餐廳(服務員只提供酒水服務),顧客在習慣上會給10%的小費。對於優秀的服務,顧客會給予高額小費;反之,中等偏差的服務則會收到相對較少的小費。對於糟糕而粗魯的服務,顧客可能拒絕給出任何小費,而飯店經理會因此注意到他們在服務上出現的問題。另外,高爾夫球場、酒店、門房、外賣、計程車、Spa和沙龍的服務中也會出現需要給出一定小費的情況。相似禮儀也適用於婚禮或者其他儀式上的酒水服務;主人應當在儀式結束後付給工人一定的小費。小費的金額可以在合同中提早商定。
美國的《公平勞動標準法》中,可能收到小費的僱員被定義為通常情況下每月收到$30美金小費以上的個人。聯邦法律允許僱主在制定工資標準時可將小費額計入,以滿足最低工資;一些州和領地(例如阿拉斯加、加利福尼亞、明尼蘇達、蒙大拿、內華達、俄勒岡、華盛頓以及關島)的法律要求不論僱員收到了多少小費,僱主支付的工資都不能低於該州/領地所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而這些州/領地的最低薪資標準都不低於聯邦的最低工資標準)。
若將小費集中起來重新分配(tip pool),則不應分配給僱主或那些一般收不到小費的僱員(例如洗碗工、廚師以及門衛)。
關於小費額度的統計數據較少。根據愛荷華州立大學的研究,在1900年代早期的郊區餐廳,平均$19.78美元的帳單可以收到$3.00美元的小費,即16.1%的小費率,中位數大約在15%左右。2003年,楊百翰大學的一項研究中,作為研究對象的餐廳在1999年至2002年之間的平均小費率為13.57%到14.69%不等。
根據全美餐飲業協會的報告,美國只有少數餐廳採用了無小費的經營方式;一些採用這種經營方式的餐廳因為僱員的流失,最後還是回歸到原有的小費模式。
墨西哥
在墨西哥,小而經濟的飯店一般不特別收小費,但在大型餐館或高級飯店,小費較為常見。一般所付小費的金額在帳單稅前金額的10%到15%之間。由於墨西哥的法律要求標示的價格需為最終的價格,所以增值稅已被加入菜單上的價格之中。因此,墨西哥大部分地區一般的小費金額為稅前帳單的11.5%,即稅後的10%,除了一些稅率特別低的特殊區域之外。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沒有給小費的慣例。 澳大利亞的最低工資大約為 $15.96 每小時 (臨時工為 $19 每小時),這一標準適用於所有職業。
在咖啡館和餐廳(尤其是舉辦大型派對的餐廳)給服務生小費,以及給的士司機和外賣快遞員小費的情況很常見,但不是強制的。小費的比例一般在10%;當要付的餐費和旅費較少的時候,則一般以「不用找零」的方式來給小費。給其他行業的工作人員小費的情況是十分罕見的。在澳大利亞,給小費的情況已經越來越常見。
紐西蘭
小費不是紐西蘭的傳統;但是在最近幾年,小費開始變得常見,特別是在高檔餐廳。這有可能是因為來自於有小費習俗的國家(例如美國)的旅遊者越來越多;這些旅遊者根據他們的習慣來給小費,使小費文化進入了紐西蘭。小費一般用於獎勵高出顧客預期的服務或是一些自願性的服務。紐西蘭政府發布的一些網站建議觀光客「在紐西蘭,小費是不必要的——即使是在飯店或者酒吧。但若是因為良好的服務以及善意,便任憑顧客給一些小費」。2011年,《Sunday Star-Times》的一次讀者投票顯示90%的讀者不願意在紐西蘭因為好的服務而把付小費作為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