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第一個好消息是:昨天,市工商局宣布,《無錫市美容美髮行業預付卡消費爭議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制定,下月1日起實施。《辦法》所稱的預付卡,是指美容美髮行業的經營者為經營目的而發行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和有價憑證。
說停業就停業?還不退費?不可以!
《辦法》規定,經營者需要暫停營業的,應當提前15日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費者,預付卡有效期限相應順延。
同時,需要變更經營地址、註銷、整體轉讓經營資質或者暫停營業超過30日以上的,應當提前30日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公告等形式告知消費者。因經營不善等原因,不能正常經營的,應在中止(終止)經營後的30日內對其發行的預付卡進行妥善處理,清償卡內餘額。
《辦法》提出,經營者未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消費者在交付預付費15日內,享有無條件退卡權。
遇到暫停營業超過30日以上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費,經營者應當在15日內按照約定的折扣率或優惠價格扣除已消費金額後退還餘額。超過15日未退款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逾期未退的,應按實際退費餘額每日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預付卡有效期說改就改?不可以!
針對預付卡能用多久的問題,《辦法》也要求:「不記名」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三年,屆滿後經營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辦理一次延期手續,且延展期限不少於一年。延展期限屆滿後,卡內尚有資金餘額的,消費者經協商可以選擇繼續使用或換卡。經營者應當提供配套服務,消費者也可以在支付一定違約金後選擇退費。
記名預付卡不得設有效期,記名預付卡持有者有權自行轉讓持有人資格,但應當提前告知經營者,並辦理轉讓手續。
「退費」、「折扣」有了計算方法
《辦法》提出:經營者發行具有儲值功能的預付卡,其相對應的折扣率或優惠價格應當在首次充值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消費者。未盡告知義務的或告知不明確、不合理的,消費者再次充值時,不論金額大小,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首次充值時經營者的承諾給予消費者折扣率或優惠價格。
具有固定金額的有價憑證,在金額內使用時按照雙方約定的條件執行。超過部分消費者需要用貨幣支付的,應當享受經營者對社會公眾承諾的折扣率或優惠價格。
此外,對於銷售預付卡沒有籤訂書面合同或者約定不明的,消費者要求退卡,經營者應當按照以下的退卡標準在扣除已消費金額後,一次性返還預付費用餘額。
(一)雙方約定消費者享受單次服務價格優惠的,已消費金額應當按照約定的優惠價格計算;
(二)雙方約定消費者享受明確的贈送金額或服務項目的,單次服務價格的優惠折扣率為:(預付費用總額/贈送金額或贈送服務的折算金額+預付費用總額)×100%;
(三)雙方約定消費者在有效期限內不限次享受服務的,已消費金額計算方式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數/有效期限內天數)×100%×預付費用總額。
提示商家:一旦上黑名單,會有信用懲戒
預付卡一直是消費投訴的「重災區」,去年全年,市「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受理的預付式消費投訴案件有223起。
市消費者委員會工作人員介紹,《辦法》實施後,在處理消費者和經營者因預付卡消費發生爭議時,一旦發現經營者有未盡書面告知義務的或告知不明確、不合理等情形的,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關閉攜款逃逸的,將及時移送商務、工商、市場監管等有關行政職能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而因經營不善等原因關門攜款逃逸的,還會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系統黑名單,上報省級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作為信用懲戒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