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受害人家屬委託代理律師正式通過新晃縣第一中學向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
2001年,新晃縣下崗職工杜少平採取不正當手段,違規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場土建工程,並聘請羅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對代表校方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鄧世平產生不滿,懷恨在心,於2003年1月22日夥同羅光忠將鄧世平殺害,將屍體掩埋於新晃一中操場一土坑內。
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公開審理當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8年不等有期徒刑。
至此,操場埋屍案大部分涉案人員均得到法律制裁,2020年1月3日,津雲新聞記者從鄧世平女兒鄧冷處獲悉,家屬已委託代理律師正式啟動鄧世平的工傷申請,代理律師周兆成證實此事,介紹了為鄧世平申請工傷的意義,並回應了後續是否提起民事訴訟等問題。
津雲新聞記者:為什麼這個時候啟動鄧世平老師的工傷申請?為鄧老師申請工傷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周兆成: 2020年1月3日上午,我們正式將《新晃侗族自治縣工傷認定申請表》、《律師代理意見》以及相關證據等材料通過郵政快遞正式遞交給被害人鄧世平老師生前所在單位---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
作為被害人鄧世平老師家屬代理律師,我早在2019年6月23日遺骸鑑定為鄧世平老師後,就第一時間飛赴湖南新晃,代表被害人鄧世平老師家屬,就「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以及相關撫恤問題」,與新晃縣第一中學現任主要領導及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領導進行交流,並且深入的交換了意見。
鄧世平老師生前所在單位新晃一中以及新晃侗族自治縣相關職能部門對「鄧世平老師被害案」非常的重視,對被害人鄧世平老師的家人也非常同情。之所以當時沒有立即啟動對《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主要是因為當時「鄧世平老師被害案」尚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作為家屬以及代理律師出於慎重的考慮,因此沒有立即啟動申請。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已經對「鄧世平老師被害案」審理結束並當庭宣判。案件事實已經查清,16年前,新晃一中職工鄧世平老師在工作崗位上負責工程質量管理,由於在工作中狠抓工程質量,抵制豆腐渣工程,因此得罪施工方---黑惡勢力頭子杜少平、羅光忠,最後在工作中慘遭殺害,這完全符合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因此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完全具備事實和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同時,依據2006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釋義的函》(勞社廳函【2006】497號)規定,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是指受到的暴力傷害與履行工作職責有因果關係。
在本案中,由於被害人鄧世平老師在工作中受到暴力傷害,與其在學校擔任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時,能夠堅持原則,嚴格監督工程質量,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腐敗問題堅決抵制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被害人鄧世平近親屬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有充分的事實及法律依據,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依法對工傷認定申請予以認定。
津雲新聞記者:工傷的界定標準是什麼?申請「操場埋屍案」工傷賠償的流程是什麼?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周兆成: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被害人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後,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由此可見,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會很快對《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依法作出認定。
津雲新聞記者:賠償標準是什麼?鄧世平老師擬申請多少賠償?
周兆成:具體賠償標準將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津雲新聞記者:鄧世平家屬將為其申請烈士稱號,是否有此事?您對此如何看待?
周兆成:此前,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新晃 「操場埋屍案」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故意殺人罪進行當庭宣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也已經對該案背後的「保護傘」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公開宣判。
被害人鄧世平老師的女兒表示,作為被害人鄧世平的家屬,對這二次庭審和判決結果都非常滿意,鄧世平女士表示,至於是否考慮給父親申請烈士,其家人和父親一樣,對名譽都不是很看中,順其自然,家屬現在的訴求是期望鄧世平可以早日安葬。
鄧世平老師雖處平凡的崗位,卻是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為了抓好教育工程質量,可謂兢兢業業、剛正不阿,始終能夠堅持原則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在16年前,就能夠勇敢的與黑惡勢力作殊死鬥爭!寧死不屈,最終埋屍於操場之下! 在如此平凡的崗位上,卻做出了「驚天地、涕鬼神」的英雄之舉,對於這樣的英雄就應該值得敬仰!
隨後,作為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我也會向有關部門依法申請鄧世平老師為烈士,建議新晃一中在此犧牲的操場建立紀念碑或塑像,對這樣的英雄進行謳歌。
津雲新聞記者:鄧世平家屬是否會提起民事訴訟?
周兆成:操場埋忠骨,青天慰亡靈。作為被害人鄧世平老師家屬代理律師,我們絕對不能讓英雄鄧世平老師鮮血白流!我們要讓製造「操場埋屍」這一慘絕人寰血案的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付出代價,還要讓他們付出經濟代價。
所以,我們打算近期將針對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16年前殘害鄧世平老師的犯罪行為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給被害人家屬民事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從而維護被害人家屬的合法權益。(津雲新聞記者勞韻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