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內蒙古自治區地震預警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4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政策例行吹風會。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賈莉、內蒙古地震局副局長卓力格圖介紹了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內蒙古自治區地震預警管理辦法》
政策例行吹風會發布詞
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 賈 莉
《管理辦法》於2020年1月21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45號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管理辦法》出臺的有關情況作簡要介紹。
一、制定《管理辦法》的必要性
地震預警是減輕地震災害的重要技術手段,也是廣受社會關注、涉及民生安全的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規定,國家支持全國地震烈度速報系統的建設。《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要求,建立健全與災害特徵相適應的預警信息發布制度,明確發布流程和責任權限。《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年)》提出,建設地震預警技術系統,為重大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地震緊急自動處置提供實時地震信息服務。這些規定為地震預警提供了指導依據,但缺少直接、明確的關於地震預警的具體規範。我區是全國地震最活躍的省(區、市)之一,地震活動具有地震多、強度大、分布廣、震源淺、致災重的特點,位於華北重點地震預警區。因此,為了充分發揮地震預警的作用,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出臺一部符合自治區地震預警實際的政府規章十分必要。
二、《管理辦法》的制定過程和立法特點
在《管理辦法》的審查、修改過程中,自治區司法廳會同內蒙古地震局,從自治區實際出發,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立法程序,廣泛徵求了各盟市、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組織進行了立法調研,經過反覆協調、修改和論證,力求使《管理辦法》具有可操作性,並充分體現我區特色。
《管理辦法》共七章三十四條,從立法層面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予以關注。
(一)界定了地震預警的概念。地震預警,是指在地震發生後,利用地震波傳播速度慢於電波傳播速度的原理,提前對地震波尚未到達的地區進行預警,使公眾有數秒至數十秒的逃生時間和避險處置時間。根據這一原理,《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地震預警,是指地震發生後,利用地震預警系統,向可能遭受地震破壞的區域提前發出警報信息。
(二)規範了地震預警系統建設。地震預警系統是一個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地震信息的收集、傳輸、處理和地震預警信息的製作、傳輸、發布都通過這個系統完成。為形成準確、可靠、快速的預警信息,實現地震預警信息的秒級響應,《管理辦法》規定,自治區地震工作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建設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大型水庫、油田、礦山、石油化工、高速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等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建設地震緊急處置系統,安裝地震預警信息自動接收和播發裝置,根據需要可以建設專用地震預警系統;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商場、圖書館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安裝地震預警信息自動接收和播發裝置。
(三)明確了地震預警信息發布。地震預警具有高度社會敏感性,對經濟社會和民生影響大。為了避免造成社會混亂,確保地震預警信息的權威性、準確性、即時性,《管理辦法》明確了地震預警信息實行統一發布制度,規定了地震預警信息的發布主體和範圍、預警信息的主要內容和發布渠道。
(四)規定了地震預警宣傳教育與演練。地震預警對於公眾來說還是一個比較陌生的概念,如何發揮好地震預警的作用,真正取得預警效果,關鍵是要讓公眾了解地震預警,熟悉地震預警應急處置。《管理辦法》分別規定了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蘇木鄉鎮(街道)、嘎查村(社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學校應當組織地震預警應急演練。
三、抓好《管理辦法》的宣傳和落實,保障立法的實施效果
法律的生命力和權威在於實施。《管理辦法》只有得到嚴格執行,才能彰顯其價值和權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落實好《管理辦法》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希望內蒙古地震局會同公安、自然資源、教育和廣播電視等部門,認真學習、廣泛宣傳、深入貫徹落實《管理辦法》,以《管理辦法》的出臺為契機,將執行好、實施好《管理辦法》作為重點工作任務來抓。通過《管理辦法》的實施,使社會公眾都能依法有序規範地開展地震預警活動,營造全民參與防震減災的良好社會氛圍,更好地發揮地震預警防震減災的作用。
內蒙古地震局副局長 卓力格圖
下面就《管理辦法》有關情況作簡要介紹。
一、《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
內蒙古自治區是我國地震最活躍的省(區、市)之一。有記錄以來,我區共計發生5級以上地震55次,其中,7.0—7.9級地震3次、6.0—6.9級地震11次、5.0—5.9級地震41次。3次7級以上地震分別是公元849年包頭市7.0級地震、1954年2月11日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7.3級地震和1954年7月31日騰格里沙漠北7.0級地震。2013年以來,我區共發生4次5.0級以上地震,分別是2013年4月22日通遼市科爾沁左翼後旗5.3級地震、2013年6月20日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5.0級地震、2015年4月15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5.8級地震、2017年6月3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5.0級地震。
破壞性地震在我區存在發生的風險,威脅著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實施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項目可以有效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管理辦法》的出臺將規範、引導社會力量依法有序參與自治區地震預警活動,明確自治區地震預警信息發布和處置規程,避免信息發布不規範引起的社會混亂。
二、《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關於地震預警概念。《管理辦法》明確,地震預警是指地震發生後,利用地震預警系統,向可能遭受地震破壞的區域提前發出警報信息。
(二)關於政府和部門職責。《管理辦法》規定,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震預警工作的領導,將地震預警工作納入本級防震減災規劃。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地震工作管理的部門或者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預警工作的監督管理。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公安、自然資源、教育、廣播電視、氣象和通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震預警相關工作。
(三)關於地震預警系統的建設。《管理辦法》規定,自治區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按照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建設規劃,組織建設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
(四)關於信息發布制度。《管理辦法》規定,地震預警信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布地震預警信息。地震發生後,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預估地震烈度達到6度以上時,向相應的區域發布地震預警信息。
(五)關於宣傳教育與演練。《管理辦法》規定,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蘇木鄉鎮(街道)、嘎查村(社區),應當組織開展地震預警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地震預警應急演練。嘎查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根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開展地震預警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地震預警應急演練。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地震預警知識的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地震預警應急演練。學校應當把地震預警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地震預警應急演練。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地震預警知識的公益宣傳活動。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管理部門應當指導、協助、督促有關單位做好地震預警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地震預警應急演練工作。
(六)關於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毀損、拆除、擅自移動地震預警設施,不得危害地震觀測環境。
(七)關於法律責任。《管理辦法》明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震監測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已經作出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如何保證地震預警發揮減災作用
(一)加大科普宣傳和普法力度。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能否發揮最大作用,社會公眾需要知道地震預警是什麼、參與地震預警活動要遵守哪些制度。內蒙古地震局已經將地震預警列為2020年科普和普法工作的重點宣傳內容。一是在宣傳形式上,堅持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相結合;二是在宣傳內容上,堅持有創新、接地氣,讓社會公眾看得懂、記得住;三是在宣傳對象上,堅持一般和重點相結合,既要對社會進行普遍性的宣傳,還要針對重點建設工程、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人員密集場所進行重點宣傳。
(二)加強地震預警監督管理工作。內蒙古地震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抓好自治區地震預警工作的監督管理,開展重點建設工程、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人員密集場所配套裝置建設安裝情況的執法檢查,督促落實好《管理辦法》,嚴肅處理擅自向社會發布地震預警信息的單位和個人。
地震預警對於社會公眾來說還相對陌生,如何發揮好地震預警的作用,真正取得地震預警減災效果,關鍵是要讓社會公眾了解地震預警,熟悉地震預警處置,自覺遵守《管理辦法》。希望在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管理辦法》宣傳工作的同時,通過新聞媒介廣泛宣傳《管理辦法》,大力開展地震預警科普宣傳工作,提高全社會對地震預警的關心和關注度,讓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建成後能夠真正發揮其減災作用,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內蒙古自治區地震預警管理辦法》
政策例行吹風會答記者問
1.法制日報記者:地震預警的定義,地震預警和地震預報的區別是什麼?
卓力格圖:《管理辦法》規定,地震預警是指地震發生後,利用地震預警系統,向可能遭受地震破壞的區域提前發出警報信息。
通俗的講,就是地震波的傳播速度每秒僅為幾公裡,相對電磁波的傳播速度每秒30萬公裡要慢得多,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通過對地震監測數據進行處理,將地震發生的消息用電磁波手段迅速地傳給破壞性地震波還未到達的地方,這樣就能夠使破壞性地震波還未到達地方的重大建設工程(例如高鐵、核設施等)、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例如化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例如學校、醫院、車站等)和一般社會公眾有幾秒到數十秒的時間,可以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處置或者避險。
地震預報是地震發生以前,對未來有可能發生地震的地點、時間和震級發出預報。地震預警是指在地震發生以後,地震預警系統向破壞性地震波還未到達的地方提前發出幾秒至數十秒的警報,以告知當地採取應急避險措施。簡單講,地震預報是地震發生前做的事,地震預警是地震發生後做的事。
地震預報是一個世界科學難題,目前世界各國還不能科學預報未來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和強度,地震預警在某些方面可以彌補這個缺陷。
2.內蒙古廣播電視臺記者:《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自治區地震工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建設規劃,組織建設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請問目前我區的地震預警系統建設進展情況如何?
卓力格圖:內蒙古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項目作為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於2018年5月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批覆立項,7月正式啟動實施,建設工期5年,預計於2022年建成。建成後,在監視區域發生破壞性地震時5至10秒內向用戶發出地震預警信息,1至2分鐘給出地震基本參數速報結果,2至5分鐘給出地震烈度空間分布圖;30分鐘至24小時給出震源過程的分析結果和災害損失快速評估結果。
在接收到地震預警信息後,社會公眾可以緊急採取逃生避險措施,減少地震人員傷亡和生命財產損失,尤其是學校、醫院、商場、機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震參數速報、地震烈度分布、地震快速評估信息快速確定重點救災區域,輔助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高鐵、地鐵等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工程可以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目前,內蒙古地震局已完成了土建、設備採購等工作,2020年將進行設備的安裝調試,預計年內可進入試運行。
3.內蒙古晨報記者:《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地震發生後,自治區地震預警系統預估地震烈度達到6度以上時,向相應的區域發布地震預警信息。為什麼預警閾值設為6度?
卓力格圖:地震預警主要針對破壞性地震進行預警。地震是否具有破壞性主要是根據國家標準《中國地震烈度表》(GB/T17742—2008)進行劃分。地震烈度達到6度時候,房屋會出現中等或者輕微不同程度的破壞現象,家具和物品移動,個別獨立磚煙囪輕微裂縫。地震烈度5度就沒有這麼嚴重的破壞現象,最多出現輕微裂縫。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