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支兵、見習記者曾子怡
對於開車不久的新司機,尤其是女司機來說,可能對車輛投保的" 全保",還無法理解通透。
南昌的朱女士就是其中之一。2019年下半年,她買了一年不到的新車臨近續保。在接到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銷售人員促銷電話後,她在該公司給愛車購買了一份保險。她清楚地記得,銷售人員當時稱" 除了四個車輪不保,其餘都保"。不過,在今年年初出險後,她理賠遭遇了難題。
消費者
銷售人員稱" 除了四個車輪不保,其餘都保"
朱女士回憶說,她的愛車是2018年11月份購買的,第一份保單是在4S店購買的。
2019年9月,她陸續接到一些保險公司的營銷電話,希望為她的愛車續保,其中就有自稱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營銷人員的電話。
" 那段時間,電話銷售員總是給我打電話,讓我去他們公司實地了解一下。我想著之前買的保險快到期了,就去了他們公司。" 朱女士說,到了他們公司後,銷售員就推薦了各種保險。
" 我當時有些不耐煩,就表明了我是新買沒多久的車,其他險種我不放心,我要買『全保』的車險。" 朱女士說,之後一位自稱是資深銷售的年輕小夥子就過來了,介紹了保險。
朱女士回憶稱:" 當時我還特意問了那位資深銷售,這份保險有什麼不保?他只說『除了四個車輪不保,其餘的都保!』 "
朱女士說,因為對保險也不是很懂,以為花的錢越多,保障就越全面,聽說是" 全保",就籤字交錢了。
記者注意到,朱女士的這份車輛保單,包含了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100萬元)、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保費合計4000餘元。
出事故
車輛在小區地下停車場起火了
今年1月4日,朱女士突然接到小區保安的電話,稱她的車在地下停車場起火了。
" 當時公安、消防都來了,我也叫了保險公司的人來。" 朱女士說,因為是安置房,各項配套設施都不齊全,目前對於起火原因,還沒有一個權威的結論。不過,當時臨近春節,朱女士準備了一些過年用的酒水等物品放在車上,也一併不見了。因為起火面積較大,7座的轎車被燒的僅剩下車" 殼"。
朱女士說,考慮到自己給愛車買了" 全保",希望保險公司能積極介入開展理賠事宜,不過查勘員到現場後,讓她大吃一驚。" 到現場後,他的態度很不好,當場拿著保單就跟我說,他們公司是絕對不會賠錢的。" 朱女士回憶說,因為保險公司不配合,她自己花錢找了評估公司對損失進行鑑定。
經過評估,保守估計維修好這輛車需要花費七八萬元,這對朱女士來說不是一筆小錢。她說,既然當時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銷售人員稱" 除了四個車輪不保,其餘都保",那就應該拿出積極的態度來,處理此事。
理賠時
保險公司認為,這是刑事案件,得先破案
在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的理賠人員看來,事情並不像朱女士想像的那麼簡單。該公司一位理賠人員指出,朱女士車內的財物被盜了,車窗玻璃碎了,明顯不是一起簡單的事件,而是一起刑事案件。既然是刑事案件,就需要公安、消防等部門出具的權威結論。
" 如果是人為縱火,我們還可以根據第三者責任險進行理賠。但現在朱女士所具備的條件,與保單上的條款不符,我們怎麼去理賠呢?" 該理賠人員說。
記者走訪了紅谷灘新區的公安、消防等部門,他們均表示,目前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還無法出具結論。
而擺在朱女士面前的難題是,車輛在4S店停放,每天都需要支付一筆費用。
朱女士說,她的保單顯示這份保險包含了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100萬元)、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但保險公司現在既不管車輛的損失,也不補償車輛維修期間的費用,實在令她無法理解。
而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工作人員則稱,修理期間費用補償險、機動車損失保險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均屬於附加險,是要在主險生效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理賠。因為朱女士的車輛損失,目前不確定是由於什麼原因造成的,因此主險、附加險均無法理賠。
再求證
是銷售人員主動推薦不買盜搶險和自燃險
回過頭來,朱女士還是質疑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的銷售人員在賣保險給她時,存在誤導和以偏概全的情況。
3月9日下午,在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辦公室,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朱女士沒有給車輛投保盜搶險、自燃險,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公司是無法進行理賠的。
針對朱女士所說的,當時銷售人員聲稱" 除了四個車輪不保,其餘都保" 這句話,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 不可能會說這樣的話。"
而在朱女士看來,如果當時銷售人員沒說這樣的話,她肯定不會在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投保,畢竟市場上名氣大、服務好的保險公司有很多。
記者提出希望查看朱女士購買保險時的音視頻資料,但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未予以提供。不過,中華財險江西分公司找到了銷售人員與朱女士的微信聊天記錄。
記者注意到,在2019年9月29日上午,銷售人員主動說" 我幫你弄個方案,有些險種不需要保的"" 幫你取消了盜搶(險)、自燃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