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042 證券簡稱:朗科科技 公告編號:2020-12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
及超募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2020年10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臨時)會議、11月13日召開的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繼續使用超募資金及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決定繼續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5,000萬元的超募資金和閒置募集資金(含利息和理財收益)進行現金管理,用於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中低風險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本次投資授權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即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公司獨立董事、保薦機構均出具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發布的《關於繼續使用超募資金及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2020-106)。
根據上述決議,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11,000萬元、超募集資金6,000萬元共計17,000萬元購買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北京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產品基本情況
1、產品名稱:單位結構性存款
2、產品編號:DFJ2012110
3、產品性質:保本浮動收益型
4、認購期:2020年12月14日9:00-12月15日9:29
5、投資冷靜期:2020年12月15日9:30-12月16日9:30
6、結構性存款期限:90天
7、起息日:2020年12月16日
8、到期日:2021年3月16日
9、清算期:存款到期日(或北京銀行提前終止日)北京銀行向存款人支付本金,存款到期日(或北京銀行提前終止日)後3個工作日支付收益(如有),本金及收益支付幣種與結構性存款本金幣種相同。
10、購買金額:17,000萬元人民幣
11、資金來源:公司部分閒置募集資金和超募集資金
12、本金及收益:北京銀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並根據本說明書的相關約定,按照掛鈎標的的價格表現,向存款人支付收益(如有,下同)。預期到期年化收益率:1.35%-3.65%(年化收益率,下同)。
13、收益計算及分配
除結構性存款協議另有約定外,北京銀行在產品說明書約定到期日向存款人支付全部本金,並按照下述約定,向存款人支付收益(如有):
(1)存款收益與Libor價格水平掛鈎
本存款所指Libor價格為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
(2)關於掛鈎Libor價格水平的約定
掛鈎Libor價格水平為上一個倫敦工作日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發布的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簡稱「價格」),該價格在彭博資訊(BLOOMBERG)參照頁面「US0003M index」每日公布。如果屆時約定的數據提供商彭博資訊提供的參照頁面不能給出本產品說明書所需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的價格水平,北京銀行有權選擇市場認可的合理的價格水平進行計算。
(3)存款收益的確定
存款收益根據所掛鈎的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表現來確定。如果屆時彭博資訊因任何原因未能公布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北京銀行有權選擇市場認可的合理的價格水平進行計算,下同。
預期到期年化收益率=R1%×M/D+R2%×N/D(按照四捨五入法精確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預期到期收益=本金×預期到期年化收益率×實際存款天數÷[365](按照四捨五入法精確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R1%表示預期到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R2%表示預期到期最低年化收益率
D表示存款期限
M表示存續期內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水平在目標區間內的日曆天數
N表示存續期內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水平不在目標區間內的日曆天數
預期到期收益率的提示:上述預期到期年化收益率計算公式,僅適用於按照本產品說明書約定到期日到期的情形,一旦發生產品提前終止等特殊情況,產品實際收益率將由北京銀行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確定。
(4)收益測算/假設情景分析(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假設預期到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2.80]%,預期到期最低年化收益率為[1.35]%,存款期限[90]天,本金[5000]萬元(年化收益率、收益按照四捨五入法精確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產品說明書約定到期日收益取決於所掛鈎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水平的變化。具體情景分析如下:
情景(1):最有利情況
存續期內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水平始終在目標區間內,則存款人的預期到期
收益計算如下:
預期到期年化收益率=[2.80]%
預期到期收益=[50000000.00]×[2.8]%×[90]÷[365]=[345205.48]元
情景(2):存續期內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水平在目標區間內的日曆天數[80]天,存續期內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水平不在目標區間內的日曆天數[10]天,則存款人的預期到期收益計算如下:
預期到期年化收益率=[2.8]%×[80]/[90]+[1.35]%×[10]/[90]=[2.64]%
預期到期收益=[50000000.00]×[2.64]%×[90]÷[365]=[325479.45]元
情景(3):最不利情況
存續期內三個月Libor美元利率價格水平始終在目標區間之外,則存款人的預期到期收益計算如下:
預期到期年化收益率=[1.35]%
預期到期收益=[50000000.00]×[1.35]%×[90]÷[365]=[166438.36]元
本存款中示例均採用假設數據,並不代表存款人實際可獲得的收益。
14、收益情況:本次購買北京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產品預計將會為公司帶來約153萬元收益。
15、公司本次購買北京銀行理財產品的出資17,00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16.92%。
二、本次理財產品風險提示及防範措施
根據《北京銀行結構性存款風險揭示書》,本單位結構性存款可能面臨但不限於以下主要風險:
1、存款不成立的風險:發生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銀行有權宣布本存款不成立,客戶將承擔本存款不成立的風險:①符合結構性存款協議約定的存款不成立的條件(如有);②本存款投資冷靜期結束時募集資金總額未達到必要的規模下限(如有);③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政策或要求出現重大變更,或者金融市場情況出現重大變化,經北京銀行謹慎合理判斷難以按照結構性存款協議約定向客戶提供本存款。
2、市場風險:由於金融市場內在波動性,市場利率可能發生變化,掛鈎標的價格走勢可能對產品結構不利,這些都可能使客戶收益低於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運用資金而產生的收益,甚至可能使客戶面臨收益遭受損失的風險。
3、流動性風險:本存款不允許客戶提前終止,客戶需要資金時不能隨時變現,可能使客戶喪失其他投資機會。
4、提前終止及再投資風險:結構性存款期限內,如果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法定公眾節假日調整或者其他情況,或北京銀行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產品的其他情形,北京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產品,一旦本產品被提前終止,則本產品的實際結構性存款天數可能小於預定的結構性存款天數,存款人無法實現期初預期的全部收益,並且可能屆時面臨較差的再投資環境和機會。北京銀行行使或不行使提前終止權均不必然保證提高產品收益或減少損失,北京銀行不因行使提前終止權而承擔任何責任。
5、信息傳遞風險:客戶可根據結構性存款協議以及客戶權益須知所載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詢本存款的相關信息。如果由於客戶原因所致聯繫信息有誤、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本存款信息,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另外,客戶預留在北京銀行的有效聯繫方式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北京銀行;如客戶未能及時告知,北京銀行很可能在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客戶,由此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6、法令和政策風險:本存款是針對當前的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發生變化,將影響本存款發行、投資、兌付等工作的正常進行,進而可能造成本產品的收益降低。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戰爭、自然災害、瘟疫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場危機、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變化、重大政治事件、銀行系統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網絡故障、通訊故障、電力故障、計算機病毒攻擊及其它非北京銀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現,可能對本存款的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導致本存款收益降低。對於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北京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8、數據來源風險:在本存款年化收益率的計算中,需要使用到數據提供商提供的掛鈎標的的價格水平。如果屆時本協議中約定的數據提供商提供的參照頁面不能給出所需的價格水平,北京銀行有權選擇市場認可的合理的價格水平進行計算。
9、欠缺投資經驗的風險:本存款的年化收益率與掛鈎標的/資產的價格水平掛鈎,收益計算較為複雜,存款人須按照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進行產品認購。如影響客戶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三、關聯關係說明
公司與北京銀行無關聯關係。
四、風險控制措施
儘管本次北京銀行的理財產品風險屬於保本浮動收益型,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針對投資風險,除嚴格執行公司有關對外投資的內部控制規定外,為有效防範投資風險,公司擬採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將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等的相關規定對投資理財產品事項進行決策、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風險,以保證資金安全性。
2、建立跟蹤監控機制,公司財務總監負責及時分析和跟蹤委託理財產品投向,並按季度上報董事會委託理財進展情況和異常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以控制投資風險,並及時向總經理和董事會匯報。
3、公司內審部負責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短期中低風險理財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的審計與監督,每個季度末應對所有理財產品投資項目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的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發生的收益和損失,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4、獨立董事和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將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現金管理的進展和執行情況、相關產品投資以及相應的損益情況。
6、公司委託理財受託方應為正規的商業銀行,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7、理財產品不得質押,理財產品專用結算帳戶(如適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開立或註銷理財產品專用結算帳戶的,投資期滿後資金應轉回募集資金專戶存放。
五、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及超募資金購買銀行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短期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是在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授權的額度和期限範圍內實施的,是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的,不會對公司日常資金的正常周轉產生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通過適度的低風險短期理財,能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資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六、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本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資金5,000萬元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開展人民幣結構性存款業務,收益起算日為2019年11月14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2月14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85%,實際收益為48.25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2月17日到帳。
2、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3,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15,000萬元共計18,000萬元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開展人民幣結構性存款業務,收益起算日為2019年11月15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2月15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85%,實際收益為173.55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2月17日到帳。
3、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9,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3,000萬元共計12,000萬元購買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強支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19年12月6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3月5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80%-3.90%,實際收益為111.47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3月5日到帳。
4、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2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2,800萬元共計5,000萬元購買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公結構性存款(100%保本掛鈎利率)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19年12月6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3月6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75%,實際收益為46.75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3月6日到帳。
5、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8,000萬元購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陽分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2月12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5月12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43%/3.70%/3.8%,實際收益為74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5月12日到帳。
6、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資金5,000萬元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開展人民幣結構性存款業務,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2月18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5月18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43%/3.70%/3.80%,實際收益為46.25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5月18日到帳。
7、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3,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15,000萬元共計18,000萬元購買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公結構性存款(100%保本掛鈎利率)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2月18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5月18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70%,實際收益為164.22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5月18日到帳。
8、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9,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3,000萬元共計12,000萬元購買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強支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3月9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6月7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15%一3.80%,實際收益為114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6月8日到帳。
9、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2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2,800萬元共計5,000萬元購買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公結構性存款(100%保本掛鈎利率)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3月9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6月9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75%,實際收益為47.26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6月9日到帳。
10、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8,000萬元購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陽分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5月12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8月12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65%/3.30%/3.40%,實際收益為68.13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8月14日到帳。
11、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資金5,000萬元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開展人民幣結構性存款業務,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5月18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8月18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65%/3.35%/3.45%,實際收益為43.13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8月18日到帳。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3,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15,000萬元共計18,000萬元購買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掛鈎型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5月25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8月25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3%,實際收益為149.72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8月25日到帳。
13、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9,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3,000萬元共計12,000萬元購買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6月8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9月9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15%一3.1%,實際收益為91.97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9月7日到帳。
14、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2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2,800萬元共計5,000萬元購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6月10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9月10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65%/3.30%/3.40%,實際收益為41.25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9月10日到帳。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8,000萬元購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陽分行對公結構性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8月14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11月14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1%/2.9%/3.0%,實現收益為58.27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11月18日到帳。
16、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資金5,000萬元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對公結構性存款掛鈎匯率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8月18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11月18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00%/2.90%/3.00%,實現收益為36.25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11月18日到帳。
17、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3,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15,000萬元共計18,000萬元購買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公結構性存款(100%保本掛鈎利率)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8月27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11月27日,預期年化收益率2.95%,實現收益為133.84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11月27日到帳。
18、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9,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3,000萬元共計12,000萬元購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對公結構性存款掛鈎匯率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9月8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12月8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00%/2.90%/3.00%,實現收益為87.10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12月9日到帳。
19、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2,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3,000萬元共計5,000萬元購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對公結構性存款掛鈎匯率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9月10日,產品到期日為2020年12月10日,預期年化收益率1.00%/2.90%/3.00%,實現收益為36.25萬元,實際收益已於2020年12月10日到帳。
20、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8,000萬元購買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陽分行資產管理類理財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11月18日,產品到期日為2021年2月18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50%,預期收益約為70萬元。
21、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資金5,000萬元購買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單位客戶智能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11月19日,產品到期日為2021年2月19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70%,預期收益約為46.25萬元。
22、公司已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1,000萬元、部分超募資金17,000萬元共計18,000萬元購買廣東華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單位客戶智能存款產品,收益起算日為2020年11月30日,產品到期日為2021年3月2日,預期年化收益率3.70%,預期收益約為170.20萬元。
七、備查文件
《北京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產品說明書、存款協議、風險揭示書及業務回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證券代碼:300042 證券簡稱:朗科科技 公告編號:2020-12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持股5%以上股東部分股份補充質押
及解除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鄧國順先生郵件,獲悉鄧國順先生將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辦理了補充質押及解除質押業務,具體事項如下:
一、股東股份補充質押及解除質押的基本情況
1、本次股份補充質押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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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解除質押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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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東股份累計質押情況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東所持質押股份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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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上述表格中的限售和凍結數量指的是高管鎖定股。
二、備查文件
1、《股票質押交易協議》;
2、《解除股票質押申請表》;
3、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下發的《證券質押及司法凍結明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