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周某某犯涉嫌非法製造槍枝一案,由思南縣人民法院11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為了擴大法治宣傳效果,此次庭審採用巡迴法庭方式進行,到被告人居住地的村委會開庭審理,邀請了當地百餘名村民參加旁聽,現場開展法治宣傳,以案釋法,在震懾犯罪的同時,也增強廣大群眾的法治意識。
在庭審中,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某違反國家的槍枝管理規定,非法製造槍枝,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非法製造槍枝罪,被告人周某某當庭對本院指控犯罪事實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法院當庭依法判決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製造槍枝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思南縣人民檢察院幹警還以巡迴法庭為契機,向旁聽群眾發放了12309檢察服務中心檢務公開宣傳手冊、禁毒宣傳資料,現場開展法律解答疑惑,促進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丨思南檢察
審核丨馮澤軍 編輯丨曾凡榮
【來源:平安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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