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簡稱:廣匯汽車 股票代碼:600297 編號: 2020-066
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提示性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廣匯汽車」、「發行人」或「公司」)
公開發行 337,000.00 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廣匯轉債」,
代碼「110072」)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1484 號文核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為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本次發行的《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及《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公開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已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14 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投資者亦可在上海證券交易
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查詢《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公開發行可
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全文及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
投資者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查詢募集說明書全文及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
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
要提示如下:
1、本次擬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337,000.00 萬元,發行數量為
3,370,000 手(3,370 萬張)。
2、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債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
放棄優先配售部分)採用網上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
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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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廣匯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 年 8 月 17 日,
T-1 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廣匯汽車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 0.415 元面值可
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 1
手(10 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 0.000415 手可轉債,不足 1 手的部分
按照精確算法原則處理(參見《發行公告》釋義部分)。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
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配售簡稱為「廣匯配債」,配售代碼為「704297」。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與
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 T 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
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 8,110,301,750 股,全部為無限售條件股份,按本次發行
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可優先認購廣匯轉債上限總額為 3,365,775 手,約佔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 3,370,000 手的 99.875%。
4、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
額的申購,申購簡稱為「廣匯發債」,申購代碼為「733297」。每個帳戶最小認
購單位為 1 手(10 張,1,000 元),每 1 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 1 手的必須是
1 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是 1,000 手(1 萬張,100 萬元),如超過該申
購上限,則該筆申購無效。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
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
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參與
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為申購。對於
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證券公司在中籤認購資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
為其申報撤銷指定交易以及註銷相應證券帳戶。
5、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
本次發行數量的 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
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 70%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
簡稱「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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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對認購
金額不足 337,000.00 萬元的部分承擔餘額包銷責任,包銷基數為 337,000.00 萬
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
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可轉債發行總額的 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
101,100.00 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
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
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6、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的股權登記日為 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
該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均可參加優先配售。
7、本次發行的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為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
8、本次發行的廣匯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廣匯轉債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9、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
投資,認真閱讀 2020 年 8 月 14 日(T-2 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
券報》的《發行公告》和募集說明書摘要及披露於上交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說明書全文。
一、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債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 年 8 月 17 日,T-1
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以上原股東均為無限售條件股東。
(一)優先配售數量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廣匯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 年 8 月 17 日,
T-1 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廣匯汽車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 0.415 元面值可
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 1
手(10 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 0.000415 手可轉債,不足 1 手的部分
按照精確算法原則處理。
(二)原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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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股東的優先認購方式
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認購時間為 2020 年 8 月 18 日
(T 日)上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即 9:30~11:30,13:00~15:00。如遇
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配售代碼為「704297」,
配售簡稱為「廣匯配債」。
2、原股東的優先認購數量
認購 1 手「廣匯配債」的價格為 1,000 元,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 1 手(1,000
元),超過 1 手必須是 1 手的整數倍。
若原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小於或等於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其實際有效
申購量獲配廣匯轉債,請投資者仔細查看證券帳戶內「廣匯配債」的可配餘額。
若原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超出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該筆認購無效。
3、原股東的優先認購程序
(1)原股東應於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核對其證券帳戶內「廣匯配債」的可配餘
額。
(2)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 T 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
應根據自己的認購量於認購前存入足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
(3)原股東當面委託時,填寫好認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
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認購所
需的款項)到認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
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4)原股東通過電話委託或其它自動委託方式委託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
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5)原股東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三)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
購。
具體申購方法請參見本公告「二、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二、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在申購日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統的
正常交易時間,即 9:30~11:30,13:00~15:00,通過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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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點,以確定的發行價格和符合《發行公告》規定的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託。申
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本次可轉債申購代碼為「733297」,申購
簡稱為「廣匯發債」。申購價格為 100 元/張。參與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的每個證券
帳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 1 手(10 張,1,000 元),每 1 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
1 手的必須是 1 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數量上限為 1,000 手(10,000 張,100
萬元),如超過則該筆申購無效。投資者各自具體的申購併持有可轉債數量應遵
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
資者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
模申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
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
券帳戶參與廣匯轉債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廣匯轉債申
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確認多個
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稱」、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一經申報,不得撤單。不合格、休眠和註銷
的證券帳戶不得參與可轉債的申購。
2020 年 8 月 18 日(T 日),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
的證券公司在申購時間內進行申購委託。上交所將於 T 日確認網上投資者的有效
申購數量,同時根據有效申購數據進行配號,按每 1 手(10 張,1,000 元)配一
個申購號,並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0 年 8 月 19 日(T+1 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廣匯汽
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
中公告本次發行的網上中籤率。
當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採取搖號抽籤方式確
定發售結果。2020 年 8 月 19 日(T+1 日),根據本次發行的網上中籤率,在公證
部門公證下,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共同組織搖號抽籤。
2020 年 8 月 20 日(T+2 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廣匯汽車
服務集團股份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中公告搖號中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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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廣匯轉債的數量並準備認購資金,每一中籤
號碼認購 1 手(10 張,1,000 元)。
T+2 日日終,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帳戶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認
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
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
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 1 手。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網上投資者連續 12 個月內累計出現 3 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 6 個月(按 180
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債及可交換債的網上
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債及可
交換債的次數合併計算。
網上投資者中籤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
況詳見 2020 年 8 月 24 日(T+4 日)刊登的《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公開發
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果公告》。
三、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
次發行數量的 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
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 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
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籤的可轉債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四、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交所交易
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以
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對認購金額不足 337,000.00 萬元的部分承擔餘額包銷責任,
包銷基數為 337,000.00 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
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可轉債發行總額的 30%,
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 101,100.00 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 30%
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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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
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五、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1、發行人: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閔行區虹莘路 3998 號
聯繫人:許星、董昊明
聯繫電話:021-24032833
傳真:021-24032811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 48 號中信證券大廈
聯繫電話:010-60837682
聯繫人:股票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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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頁無正文,為《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提
示性公告》之蓋章頁)
發行人: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為《廣匯汽車服務集團股份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提
示性公告》之蓋章頁)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