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2020-12-15 中國財經信息網

健友股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14日 19:40:23&nbsp中財網

原標題:

健友股份

: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

證券代碼:603707 證券簡稱:

健友股份

公告編號: 2020-106

債券代碼:113579 債券簡稱:

健友轉債

轉股代碼:191579 轉股簡稱:健友轉股

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

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健友股份

」、「發行人」或

「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或「

中金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

辦法》(證監會令[第30號])、《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

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

[2018]11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上

市業務指引》(上證發[2018]42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以下簡稱「

可轉債

」或「健20轉債」)。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

16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

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

(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

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

一、投資者重點關注問題

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要提示如

下:

1、本次發行申購時間為2020年12月17日(T日)9:30-11:30,13:00-15:00。

原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在2020年12月17日(T日)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

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在2020年12月17日(T日)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

配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足額繳付資金。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需在2020年12月17日(T日)11:30前提交《南京健友

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下優先認購表》(以下簡稱「《網下優

先認購表》」,具體格式見附件)等相關文件,在2020年12月17日(T日)11:30

前(指資金到帳時間)按時足額繳納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

購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

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

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為申購。

3、網上投資者申購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中籤後,應根據《南京健友生化製藥

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

中籤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2月21日(T+2

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

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

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包銷。

4、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

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繳款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

者繳款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

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報告,如中止發行,將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

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金公司

承銷,認購金額不足7.80億元

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金公司

餘額包銷。包銷基數為7.80億元,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

可轉債

發行總額的30%,即原

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23,4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

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

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

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債

及可交換債的網上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

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累計計算;投

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

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註銷證券帳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

次數。

6、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申購。

7、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

公司債

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

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

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

公司債

券申購。投資者一旦

參與本次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

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

投資者自行承擔。

二、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分為二個部分

1、向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6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A

股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其中:

(1)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

「健友配債」,配售代碼為「753707」;

(2)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網下認購的方式,在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處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①原有限售條件股東若參與本次發行的優先認購,應按本公告的要求,正

確填寫《網下優先認購表》並準備相關認購文件,在申購日2020年12月17日

(T日)11:30前,將全套認購文件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郵箱

ecm_cb@cicc.com.cn處。具體要求請參考「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三)原有

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配售」。

②參與優先認購的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必須在2020年12月17日(T日)11:30

前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認購資金劃付時請在備註欄註明「原A股有限售條件股

東上交所證券帳戶號碼」和「健20轉債優先」字樣。如原A股有限售條件股東

上海證券帳戶號碼為:A123456789,則請在劃款備註欄註明:A123456789健20

轉債優先。繳款帳戶請參考「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三)原有限售條件股東

的優先配售4、繳納認購資金」部分銀行帳戶信息。

③若未按照上述要求及時繳納認購資金或未及時提交《網下優先認購表》

等全套認購文件或《網下優先認購表》EXCEL及籤字蓋章版內容不一致,發行

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其優先認購無效。若繳納的認購資金不足,

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以實際到帳金額確認有效認購數量。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

2、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網上申購簡稱為「健

友發債」,申購代碼為「754707」。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手(1,000

元),超過1手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手(100

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則該筆申購無效。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

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健20轉債申購的,以

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健20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

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

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

重要提示

1、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已獲得中國證

監會證監許可[2020]2658號文核准。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簡稱為「健20轉債」,債

券代碼為「113614」。

2、本次發行

可轉債

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80億元,發行數量為7,800,000

張,按面值發行。

3、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6日,T-1

日)收市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

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

發行。

4、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6日,

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持有

健友股份

的股份數量按每股

配售0.834元面值

可轉債

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

轉換為手數,每1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0834手

可轉債

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健友

配債」,配售代碼為「753707」。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

照精確算法(參見釋義)原則取整。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網下認購

的方式,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進行。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與

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

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部分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5、發行人現有A股股本934,160,321股,按本次

可轉債

發行優先配售比例

計算,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上限總額為779,089手,約佔本次發行的可轉

債總額的99.883%。其中無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為932,681,326股,可優先認購

健20轉債上限約777,856手;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為1,478,995股,可優先認

購健20轉債上限約1,233手。

6、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

的申購,申購簡稱為「健友發債」,申購代碼為「754707」。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

為1手(10張,1,000元),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

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是1,000手(100萬元),如超過則該筆申購無效。

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7、本次發行的健20轉債不設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健20轉債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

可轉債

發行並非上市,發行人在本次

可轉債

發行結束後將儘快辦理

有關上市手續,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

9、投資者請務必注意公告中有關健20轉債的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申購時

間、申購方式、申購規則、申購程序、申購數量、認購資金繳納和投資者棄購處

理等具體規定。

10、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

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併持有健20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

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本公告僅對發行健20轉債的有關事宜進行說明,不構成本次發行健20

轉債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健20轉債的詳細情況,敬請閱讀《南

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

「《募集說明書》」),投資者亦可到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查詢募

集說明書全文及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

12、投資者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

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環境變化的影響,經營

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次發行

可轉債

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發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間公司股票價格波動和利

率波動導致

可轉債

價格波動的投資風險。

13、有關本次發行的其它事宜,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

《上海證券報》和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

者留意。

釋 義

除非特別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義:

發行人、

健友股份

、公司

指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交所

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指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債

、轉債

指可轉換

公司債

健20轉債

指發行人本次發行的7.80億元可轉換

公司債

本次發行

指發行人本次發行7.80億元可轉換

公司債

券之行為

原股東

指於本次

可轉債

發行股權登記日上交所收市後在中國

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A股普通股股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

指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上交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無限

售條件的普通股股東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

指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上交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

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有限

售條件的普通股股東

精確算法

指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網上優先配售轉債可認購數量不

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原則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

例和每個帳戶股數計算出可認購數量的整數部分,對於

計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數保留三位小數),將所有

帳戶按照尾數從大到小的順序進位(尾數相同則隨機排

序),直至每個帳戶獲得的可認購轉債加總與原股東可

配售總量一致

股權登記日(T-1日)

指2020年12月16日

優先配售日、申購日(T日)

指2020年12月17日,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接受網上投資者申購的日期

有效申購

指符合本次

可轉債

發行的發行公告中有關申購規定的

申購,包括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購數量符合規定等

指人民幣元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

公司債

券。本次可

轉債及未來經本次

可轉債

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發行規模和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

可轉債

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7.80億元,發行數量為7,800,000張。

3、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

可轉債

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按面值發行。

4、

可轉債

基本情況

(1)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期限為發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

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

(2)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

第五年1.8%、第六年2.0%。

(3)債券到期贖回: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期滿後5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

債券面值的109%(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

可轉債

(4)付息方式:本次

可轉債

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

和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①年利息計算

計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簡稱「年利息」)指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自本次

可轉債

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付息

債權登記日持有的本次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②付息方式

本次

可轉債

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本次

可轉債

發行首

日(2020年12月17日,T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自本次

可轉債

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

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

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

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本次

可轉債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持有人承擔。

(5)初始轉股價格:38.04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

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價格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

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

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6)轉股期限: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自本次

可轉債

發行結束之日(2020

年12月23日,T+4日)滿6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2021年6月23日)起至

可轉債

到期日(2026年12月16日)止。

(7)信用評級:主體信用評級為AA級,債券信用評級為AA級。

(8)信用評級機構: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

(9)擔保事項: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未提供擔保。

5、發行時間

本次

可轉債

發行的原股東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為2020年12月17日(T

日)。

6、發行對象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本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12

月16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A股普通股股東。

(2)網上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持有上交所證券帳戶的社會公眾投資

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投資者(法

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3)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申購。

7、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

售部分)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方式進行,認購金額不足

7.80億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申

購數量下限為1手(1,000元),上限為1,000手(100萬元)。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健20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6日,

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

健友股份

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0.834元面值可

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1

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0834手

可轉債

發行人現有A股股本934,160,321股,按本次

可轉債

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

可轉債

上限總額為779,089手,約佔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總額

的99.883%。其中無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為932,681,326股,可優先認購健20轉

債上限約777,856手;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為1,478,995股,可優先認購健20

轉債上限約1,233手。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簡稱為「健友

配債」,配售代碼為「753707」。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

照精確算法原則取整。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網下認購的方式,在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處進行。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股東參與

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

配售的餘額網上申購部分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網上發行

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網上發行申購簡稱為

「健友發債」,申購代碼為「754707」。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張,1,000

元),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

上限是1,000手(100萬元),如超過則該筆申購無效。

8、發行地點

(1)網上發行地點:全國所有與上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

(2)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地點: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進行。

9、鎖定期

本次發行的健20轉債不設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健20轉債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10、承銷方式

本次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承銷,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7.80億元

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金公司

餘額包銷。包銷基數7.80億元,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

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

可轉債

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23,400

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

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

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11、上市安排

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儘快申請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在上交所上市,具體上市

時間將另行公告。

12、轉股股數確定方式

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的計算方式為:Q=V/P,

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

其中:V為

可轉債

持有人申請轉股的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P為申請轉股當日

有效的轉股價格。

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轉股時不足轉換為一股的

本次

可轉債

餘額,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機構等部門的有關規定,

在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轉股當日後的五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不足轉換為一股

的本次

可轉債

餘額。該不足轉換為一股的本次

可轉債

餘額對應的當期應計利息的

支付將根據證券登記機構等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13、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

在本次

可轉債

發行之後,當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及派送現金股

利等情況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

四捨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

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後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

並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董事會決議

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

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票登記日之前,

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

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

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本次可

轉債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

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14、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

可轉債

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9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

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表決。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

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

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上述方案須經參加表決的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

施。股東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

可轉債

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

低於前項規定的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向下修正轉股價格,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及暫

停轉股期間(如需)。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起,

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

之後,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15、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期滿後5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的109%(含

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

可轉債

(2)有條件贖回條款

①在本次

可轉債

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

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權按照本

可轉債

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本次

可轉債

②在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期內,當本次

可轉債

未轉股餘額不足人民幣

3,000萬元時,公司有權決定以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未轉股的本

可轉債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本次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計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本次

可轉債

的贖回期與轉股期相同,即發行結束之日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

易日起至本次

可轉債

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

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16、回售條款

(1)附加回售條款

若本次

可轉債

募集資金運用的實施情況與公司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相比

出現重大變化,且該變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

全部本次

可轉債

的權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後的

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本次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自動喪失該回售權。

(2)有條件回售條款

在本次

可轉債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如果公司股票收盤價在任何連續三十個

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本次可轉

債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回售給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

股價格因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

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

續三十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

重新計算。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

可轉債

持有人持有的本次

可轉債

票面總金額;

i:指本次

可轉債

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計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

數(算頭不算尾)。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

可轉債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

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

可轉債

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

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

可轉債

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17、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因本次

可轉債

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股利分配

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股東(含因本次

可轉債

轉股形成的股東)均享受

當期股利。

18、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日期

交易日

發行安排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T-2日

刊登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發行公告》、《網上路演公告》

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T-1日

網上路演

原股東優先配售股權登記日

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T日

刊登《

可轉債

發行提示性公告》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認購日(繳付足額資金)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認購日(11:30前提交認購資料)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11:30前繳納認購資金

網上申購(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確定網上申購搖號中籤率

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T+1日

刊登《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

進行網上申購的搖號抽籤

2020年12月21日

星期一

T+2日

刊登《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網上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數量並繳納認購款(投資

者確保資金帳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

可轉債

認購資金)

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T+3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

結果和包銷金額

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T+4日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註: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對上述日程安排進行調整或遇重大突發事

件影響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本次公開發行的

可轉債

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6日,T-1

日)收市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

(一)優先配售數量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健20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6日,

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

健友股份

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0.834元面值可

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1

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0834手

可轉債

。(具體參見本公

告「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7、發行方式(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

(二)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1、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方式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認購時間為2020

年12月17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即9:30-11:30,13:00-15:00。

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配售代碼為

「753707」,配售簡稱為「健友配債」。

2、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數量

認購1手「健友配債」的價格為1,000元,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00

元),超過1手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

若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小於或等於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

其實際有效申購量獲配健20轉債;若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超出其

可優先認購總額,則該筆認購無效。請投資者仔細查看證券帳戶內「健友配債」

的可配餘額。

3、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程序

(1)投資者應於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核對其證券帳戶內「健友配債」的可配餘

額。

(2)原無限售條件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

足額資金。

(3)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認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

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認購

所需的款項)到認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

臺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4)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它自動委託方式委託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

點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5)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三)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配售

1、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方式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網下認購的方式,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處進行。

(1)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16日(T-1日)。

(2)優先配售認購時間:2020年12月17日(T日)上午11:30前,逾期

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配售權。

(3)優先配售繳款時間:2020年12月17日(T日)上午11:30前。

2、原有限售條件股東的可優先認購數量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可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上限為其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後

登記在冊的持有

健友股份

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0.834元面值

可轉債

的比例計算

可配售

可轉債

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1手(10張)為一

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0834手

可轉債

3、發送認購資料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若參與本次發行的優先配售,應在申購日2020年12月

17日(T日)11:30之前將以下資料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郵箱

ecm_cb@cicc.com.cn處。郵件標題應為「有限售條件股東全稱+優先認購健20轉

債」。

(1)《網下優先認購表》電子版文件(必須是EXCEL版);

(2)籤署蓋章完畢的《網下優先認購表》掃描件;

(3)《網下優先認購表》由授權代表或經辦人籤署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

掃描件,機構股東由法定代表人籤章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籤字的,無需提供;

(4)機構股東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自然人股東提供

股東身份證複印件;

(5)上交所證券帳戶卡複印件或開戶證明文件(如有)。

《網下優先認購表》見本公告附件。機構股東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

並加蓋單位公章,授權代表籤字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自然人股東由本人或

經辦人籤字,經辦人籤字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網下優先認購表》電子版

文件可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官方網站(http://www.cicc.com)下載,下載路

徑為「業務介紹–投資銀行–項目公告」處。

郵件是否成功發送請以回覆郵件確認為準。若在發送郵件30分鐘內未收到

回覆郵件確認,請撥打諮詢電話010-65353020進行確認。已獲得回覆郵件確認

的,請勿重複發送郵件。

如無法發送郵件,也可將上述全套申購文件傳真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

每一頁傳真須加蓋公章(機構股東)或籤字(自然人股東),並寫明「單位名稱

(或自然人姓名)」、「頁碼、總頁數」和「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號碼為:

010-65353022,並請在發送傳真30分鐘後撥打諮詢電話010-65353020進行確認。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填寫的《網下優先認購表》一旦發送電子郵件或傳真至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處,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撤回。每個股東只能提交一份

《網下優先認購表》,如某一股東提交兩份或兩份以上《網下優先認購表》,則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確定其中某一份為有效,其餘視為無效。

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保薦機構(主承銷

商)不接受原無限售條件股東通過網下認購的方式進行優先認購。

4、繳納認購資金

參與優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必須在2020年12月17日(T日)11:30

之前全額繳納認購資金。認購資金劃付時請在備註欄註明「原A股有限售條件股

東上交所證券帳戶號碼」和「健20轉債優先」字樣。如原A股有限售條件股東上

海證券帳戶號碼為:A123456789,則請在劃款備註欄註明:A123456789健20

轉債優先。未填寫匯款用途或備註內容,或帳戶號碼填寫錯誤的,發行人及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其認購無效。

認購資金到帳情況可向收款銀行查詢,也可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查詢。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認購資金到帳查詢電話010-65353020。

認購資金請劃付至以下列明的收款銀行帳戶。

戶名: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

11001085100059507008

開戶行:

中國

建設銀行

北京市分行國貿支行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號:

105100010123

開戶行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甲1號國貿西樓301B

開戶行聯繫人:

洪瑤

開戶行聯繫電話:

010-65056871

原有限售條件股東須確保認購資金於2020年12月17日(T日)11:30前匯

至上述指定帳戶。未按規定及時繳納認購資金的可視為無效認購,繳納的認購資

金不足的以實際到帳金額確認有效認購數量。請原有限售條件股東仔細核對匯款

信息並留意款項在途時間,以免延誤。

認購資金將直接作為認購款。扣除實際的認購金額後,認購資金若有剩餘,

則餘額部分將於2020年12月23日(T+4日)按匯入路徑返還。認購資金在認

購凍結期的資金利息按國家有關規定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5、驗資

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將對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認購

資金的到帳情況進行審驗,並出具驗資報告。

6、律師見證

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原有限售條件股東優先配售過程進行見

證,並出具見證意見。

(四)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

三、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1、發行對象

在上交所開立證券帳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

規規定的其他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2、發行數量

本次

可轉債

發行總額為人民幣7.80億元,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的具

體數量可參見本公告「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7、發行方式」。

3、發行價格

本次

可轉債

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4、申購時間

2020年12月17日(T日)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

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

5、申購方式

投資者應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以確定的發行

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託。

6、申購辦法

(1)申購代碼為「754707」,申購簡稱為「健友發債」。

(2)申購價格為100元/張。

(3)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帳戶最小申購單位為1手(10張,1,000元),

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出1手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為

1,000手(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則該筆申購無效。投資者各自具體

的申購和持有

可轉債

數量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

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

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

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認定

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為申購。

(4)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

多個證券帳戶參與同一隻

可轉債

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

一隻

可轉債

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

購。投資者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一經申購不得撤單。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

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以T-1日

日終為準。

(5)不合格、休眠和註銷的證券帳戶不得參與

可轉債

的申購。

(6)投資者在T日參與

可轉債

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7、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手續

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上交所的證券帳戶卡,尚未

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申購日2020年12月17日(T日)(含

該日)前辦妥上交所的證券帳戶開戶手續。

(2)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

資金。

投資者當面委託時,應認真、清楚地填寫買入

可轉債

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

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到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

易網點辦理申購委託。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各項內容

無誤後即可接受申購委託。投資者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委託時,應按各證券交易

網點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8、配售規則

投資者網上有效申購數量與最終網上發行數量確定後,發行人與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按照以下原則配售

可轉債

(1)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或等於最終網上發行數量時,投資者按其有

效申購量認購健20轉債;

(2)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最終網上發行數量時,按投資者搖號中籤結

果確定配售數量。

9、配號與抽籤

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採取搖號抽籤方

式確定配售數量。

(1)申購配號確認

2020年12月17日(T日),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

交易的

證券公司

在申購時間內進行申購委託。上交所將於T日確認網上投資者

的有效申購數量,同時根據有效申購數據進行配號,按每1手(10張,1,000元)

配一個申購號,並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0年12月18日(T+1日),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投資者應到原委

託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布中籤率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於2020年12月18日(T+1日)在《上

海證券報》上刊登的《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網上發行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中公布網上發行中籤率。

(3)搖號抽籤、公布中籤結果

2020年12月18日(T+1日)在公證部門公證下,由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籤,確認搖號中籤結果,上交所於當日將抽籤結果傳給各證

券交易網點。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2020年12月21日(T+2日)

在《上海證券報》上刊登的《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

司債券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中公布中籤結果。

(4)確認認購數量

2020年12月21日(T+2日)公告搖號中籤結果,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

認認購健20轉債的數量。每一中籤號碼認購1手(10張,1,000元)

可轉債

10、中籤投資者繳款

2020年12月21日(T+2日)日終,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帳戶有足

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

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定。

11、放棄認購

可轉債

的處理方式

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

的相關規定,放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投資者放棄認購的

可轉債

由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包銷。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

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

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債

及可交換債的網上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

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累計計算;投資者

持有多個證券帳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

累計計算。不合格、註銷證券帳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

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戶,證券帳戶註冊資料

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

進行統計。

網上投資者中籤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

況詳見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於2020年12月23日(T+4日)在《上

海證券報》上刊登的《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

公司債

發行結果公告》。

四、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

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繳款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

款認購的

可轉債

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

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中止發行,

將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籤的

可轉債

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五、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上交所交易

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本次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金公司

銷,認購金額不足7.80億元的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中金公司

餘額包銷。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

可轉債

發行總額的30%,即原

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23,4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

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六、發行費用

本次

可轉債

發行對投資者不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七、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本次

可轉債

發行和發行人的詳細情況,發行人擬於

2020年12月16日(T-1日)15:00-16:00就本次

可轉債

發行在上證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舉行網上路演。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八、風險揭示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就已知範圍內已充分揭示本次發行可能涉及

的風險事項,詳細風險揭示條款參見《募集說明書》。

九、發行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繫方式

1、發行人: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府路16號

聯繫人:黃錫偉、錢曉捷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電話:010-6535 3020

傳真:010-6535 3022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C:\Users\fengyuying\Desktop\Inked1_LI.jpg

附件: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下優先認購表

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

公司債

券網下優先認購表

重要聲明

本表僅供持有南京健友生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進行優先認購。原無限售條件股東的優先認購應當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發送本表進行認購

屬於無效認購。

本表一經申購人完整填寫,按發行公告要求籤署蓋章完畢並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即構成不可撤銷的正式申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本表電子版可在http://www.cicc.com 「業務介紹–投資銀行–項目公告」處下載。

投資者在發送本認購表的同時,須將電子版文件(非掃描件,必須是EXCEL文件)發送至電子郵箱ecm_cb@cicc.com.cn

證券帳戶號碼、身份證明號碼、託管單元代碼等為辦理債券登記的重要信息,以上信息錯誤將導致無法辦理債券登記或債券登記有誤,請參與認購的投資者務必正確填寫。如因

投資者填報信息有誤導致債券無法登記或登記有誤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表共[ ]頁,共[ ]帳戶。投資者可根據需要自行增加行數,無內容的行可自行刪除。

序號

股東名稱

證券帳戶戶

名(上海)

證券帳戶

號碼(上

海)

身份證明號

碼(身份證、

營業執照注

冊號等)

託管單元

代碼

持股數量

(股)

認購數量

(手)

認購金額

(元)

經辦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1

2

投資者承諾:確認以上填寫的內容真實、有效、完整;用於認購的資金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要求;投資者所持股份不存在影響行使本次優先認購權利的情形。

機構股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 (單位蓋章)

自然人股東本人(或授權經辦人)籤字:

年 月 日

網下優先認購表填表說明:(以下填表說明部分無需回傳,但填表前請仔細閱讀)

1、本表可從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為http://www.cicc.com 「業

務介紹–投資銀行–項目公告」。為便於清晰起見,建議投資者填寫本表電子版後,另行列印

籤署蓋章後再掃描發送。

2、原有限售條件股東若參與本次發行的優先配售,應在申購日2020年12月17日(T

日)11:30之前,將以下資料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郵箱ecm_cb@cicc.com.cn處:(1)

《網下優先認購表》電子版文件(EXCEL版);(2)籤署蓋章完畢的《網下優先認購表》

掃描件;(3)《網下優先認購表》由授權代表或經辦人籤署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掃描件。

機構股東由法定代表人籤章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籤字的,無需提供;(4)機構股東提供

加蓋單位公章的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自然人股東提供股東身份證複印件;(5)上交所證

券帳戶卡複印件或開戶證明文件(如有)。郵件標題為「有限售條件股東全稱+優先認購健

20轉債」。

3、身份證明號碼填寫:身份證明號碼為投資者在開立證券帳戶時提供的身份證明資料

號碼,如投資者在開立證券帳戶後已辦理完畢修改身份證明資料號碼的,需提供修改後的身

份證明資料號碼。其中一般法人填寫其營業執照註冊號;證券投資基金填寫「基金名稱前兩

字」+「證基」+「證監會同意設立證券投資基金的批文號碼」;全國社保基金填寫「全國社保基

金」+「投資組合號碼」;企業年金基金填寫「企業年金基金監管機構出具的企業年金計劃確認

函中的登記號」。

4、本表一經填寫並加蓋公章或籤署後,發送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即構成參與

申購的投資者發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約。若因申請人填寫缺漏或填寫錯誤而直接或間接

導致認購無效或產生其他後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5、參與本次申購的投資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證券投資

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購併持有健20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參與優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條件股東須按其認購數量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若繳納的認

購資金不足,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以實際到帳金額確認有效認購數量。申請人

須於2020年12月17日(T日)11:30之前全額繳納認購資金,並確保認購資金於當日11:30

前到達指定的銀行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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