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騰訊老乾媽事件登上熱搜(6月30日)已過去4天。前期,騰訊強大的公關團隊用自嘲的方式送給了網友們一個大大的瓜,吃瓜的熱潮褪去後,事件諸多細節實在是不可思議。
匪夷所思的合同。
一般在談合作前,肯定是要去公司實地拜訪的,難道從開始談合作到合同籤訂,騰訊都未去過老乾媽公司一次?雖說騰訊有錢,但這畢竟也是1600多萬的合同呀!
籤合同前,甲乙雙方肯定會通過郵箱進行一些溝通,包括營業執照、開戶行資料等,難道嫌疑人在營業執照、開戶行方面都騙過了騰訊?
溝通問題。
一般來說,談合作使用的肯定是公司的官方郵箱,但嫌疑人不可能有老乾媽公司的官方郵箱,難道是用QQ郵箱和騰訊溝通的?
嫌疑人和老乾媽合作長達一年之久,要知道,這一年裡,騰訊製作了大量宣傳物料,其中包括宣傳海報、遊戲套裝等,從確定宣傳方式到物料製作,再到上線宣傳,這中間需要甲乙雙方做大量溝通,試問,怎麼溝通?全程線上?一次實地拜訪都沒有?不可思議!
騰訊為什麼不向老乾媽催款。
裁定書是4月24日生成的,也就是說在4月24日之前,騰訊就未收到過廣告費,既然嫌疑人無視合同拒付騰訊廣告費,為什麼騰訊不聯繫老乾媽更高級別的負責人而是直接啟用公檢法?
嫌疑人犯罪動機。
從貴陽警方的通報中我們可以知道,嫌疑人費盡心思策劃1600多萬的大騙局就為了騙取網路遊戲禮包碼進行轉賣。這些遊戲禮包很值錢嗎?在騰訊QQ飛車遊戲官網可以看到,飛車紫鑽10元/月,豪華紫鑽貴族15元/月,最貴的套轉432元。從這些付費服務的價格推測,遊戲禮包碼的售賣價格應該不高。另一方面,嫌疑人肯定要低於市場價售賣才能和官方搶客戶,這樣的話,嫌疑人的獲利將再打折扣。再者,QQ飛車本就不是時下流行的遊戲,所以嫌疑人的禮包碼能賣出去多少呢?
《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50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50萬元以上就要至少坐10年以上的牢,且不說嫌疑人冒充老乾媽使用假公章,僅騙騰訊1600多萬的廣告費就夠他們喝一壺的了。
為了賣幾個遊戲禮包碼犯這麼大的罪,這很明顯是穩賠不賺的「買賣」。
另一方面,騙廣告本身就有很高的風險,廣告一旦被老乾媽看到,騙局會馬上穿幫,這和在網上發帖說自己冒充老乾媽騙人是一樣的呀!(令人震驚的是,老乾媽偏偏就沒發現有人給他們打廣告,你說氣人不氣人)
而且,廣告合作總有合同到期的時候,合同到期騙局必然會穿幫,這就好比提前在死亡筆記上寫下自己的名字,只能等「死」了。
到這,我已經覺得嫌疑人腦子進水了。
嫌疑人膽子忒大。
從三個嫌疑人拙劣的詐騙過程和所獲利益看,背後不像有更大的詐騙集團。這恰恰也是令人不明白的地方,三個人怎麼就敢「花」騰訊1600萬的廣告費。
打個比方,大家用心去感受一下。假如你去超市買東西,超市在搞促銷活動,每滿100元送肥皂一塊,但你只消費了90元,為了得到肥皂,你跟超市說你是一家餐飲公司的老闆,如果今天破例給你肥皂,你明天會在這個超市購買40萬元的大米,事實上你不是什麼老闆,也不打算在超市花40萬購買大米,那樣說只是為了讓超市破例給你肥皂。
那麼問題來了,拿到肥皂的你難道不害怕嗎?如果超市真的進40萬元的大米怎麼辦?明天超市會不會聯繫我?超市聯繫我該怎麼辦?這些問題絕對會在你腦子裡轉不停,可這一切就為了一塊肥皂,這情節想想都覺得荒誕。
最後再說一點,「騰訊老乾媽」事件和「比亞迪李娟」事件有幾分相似,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查查。
李娟以比亞迪的名義,和三十餘家廣告公司籤訂了總價11億元的合作協議,為比亞迪執行多場線上線下活動,服務執行完之後,這三十多家墊付費用的廣告公司沒有收到尾款,卻收到了李娟被拘的消息。李娟沒有拿比亞迪一分錢,卻主動騙取三十多家廣告公司為比亞迪服務,最後又自己舉報自己有一套來源不明的價值1200萬的房子,把自己送進了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