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導,蘋果公司同意支付高達5億美元以了結訴訟,該訴訟指控蘋果公司在發布新機型時悄悄減慢舊款iphone的速度,以誘使用戶購買替換手機或電池。
初步提出的集體訴訟和解方案於周五晚間公布,需要得到加州聖何塞地區法官達維拉(Edward Davila)的批准。
該法案要求蘋果公司向消費者支付每部iPhone 25美元的賠償金,賠償金的高低取決於有多少部iPhone符合條件,最低支付金額為3.1億美元。
法庭文件顯示,蘋果否認有不當行為,並在全國範圍內和解,以避免訴訟的負擔和成本。
這家總部位於加州庫比蒂諾的公司周一沒有立即回復記者的置評請求。
周五的和解協議涵蓋了運行iOS 10.2.1或更高版本作業系統的iPhone 6、6 Plus、6s、6s Plus、7、7plus或SE的美國用戶。它還包括2017年12月21日之前或之後運行iOS 11.2的iPhone 7和7 Plus的美國用戶。
消費者稱,安裝了蘋果軟體更新後,他們的手機性能受到了影響。他們說,這誤導了他們,使他們相信他們的手機已經接近生命周期的終點,需要更換新手機或新的電池。
蘋果公司將這些問題主要歸咎於溫度變化、高使用率和其他問題,並表示其工程師迅速而成功地解決了這些問題。分析師有時將iPhone的減速稱為「節流」。
代表消費者的律師稱和解是「公平、合理和充分的」。
他們稱每臺iPhone 25美元的賠償「在任何程度上都是相當可觀的」,他們的賠償專家認為每臺iPhone可能的最高賠償金額是46美元。
這些律師計劃申請至多9300萬美元的律師費,相當於3.1億美元的30%,外加至多150萬美元的。
在iphone運行緩慢引起最初的強烈抗議後,蘋果公司進行了道歉,並將更換電池的價格從79美元降至29美元。
此案是「關於蘋果公司設備性能訴訟」,加利福尼亞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第18-md-028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