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年限是什麼意思?應該怎麼計算?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年限聽說過嗎?攤銷一詞在會計上經常被提到,很多非專業人士對攤銷的含義都不太清楚,那麼到底什麼是攤銷呢?如何規定土地使用權攤銷的年限呢?下一步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歡迎閱讀!
攤銷法是一種會計處理方法,即對除固定資產以外的可長期使用的經營性資產,按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攤購置成本,與固定資產折舊法相似。攤銷費計入管理費用,使當期利潤減少,但對經營現金流量無影響。
一般攤銷資產,如大型軟體、開辦費等無形資產,它們能在較長時間內對公司的經營和收入作出貢獻,因此其購買成本也應分攤至合理的年份。
分攤期一般不超過10年,如採用直線法和加速法分攤無形資產的折舊費用。就金額而言,一般而言,攤銷成本比折舊成本要小得多,也就是說,大多數公司的固定資產要比無形資產大得多,所以攤銷成本和折舊成本一般都是一目了然的。
各種情況下土地使用權的攤銷
1.作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應該單獨核算,按規定計提攤銷。
2.當土地是企業購買來建造廠房、辦公樓等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時,在資本化期間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的累計攤銷記入建造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即「在建工程「,完工後停止資本化,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計提的累計攤銷一般計入管理費用。
3.,當企業自用廠房、辦公樓等出租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時,與出租土地使用權相關的土地使用權也應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因此出租土地使用權也應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核算。
4.公司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在增值後出售,並在公司董事會做出相關決議後,從無形資產中轉出,用於房地產投資。
5.買地、買樓的價款應在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建築物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難以合理分配的,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6.企業(房地產開發)取得的土地用於建設房屋建築物,並用於對外銷售的,其帳面價值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應計入建造成本。
7.購置費中含有土地使用權價值的企業取得的建築物,如果該價值不能在地上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之間合理分配,則將土地使用權價值與建築物一併計入固定資產,以后土地使用權價值隨該固定資產的折舊而增加。
8.對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應按月計提攤銷,每月增加當月攤銷,每月減少當月不計提攤銷。(無形資產部分所述需要攤銷的情況)
9.如果是單獨計價的固定資產,則不作折舊處理。
所以不同情況的土地有不同的攤銷方式,根據土地使用權的劃分對攤銷一併進行了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