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員工一天盜走ATM機198萬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半

2020-12-18 環京津網

【建行員工一天盜走ATM機198萬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半】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銀行加鈔員侵佔ATM現金的案件。建行員工盜取ATM機現金獲刑5年半,據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姬曉軍原系中國建設銀行渭南分行ATM管理中心加鈔員,主要從事ATM機加鈔工作。2014年3月29日22時30分許,姬曉軍利用職務便利,在臨渭區前進路建行營業廳ATM取款機設備間內,將鈔箱中135萬元現金盜走。當日23時40分許,又在高新區渭化家屬院物業社區服務中心西側建行ATM取款機設備間內,將鈔箱中63.11萬元現金盜走。兩處被盜現金金額共計198.11萬元。據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姬曉軍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yx)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相關焦點

  • 銀行員工一天盜走ATM機198萬,巨額現金竟埋於大桐樹下
    近年來,涉及ATM機的監守自盜案件時有發生。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則離奇案件,被告人原系中國建設銀行陝西渭南分行ATM管理中心加鈔員,利用職務便利,兩次從ATM裡盜走現金198.11萬元。被公安機關抓獲後,被告人因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圖片來源:攝圖網銀行員工盜取ATM機198萬元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起銀行加鈔員侵佔ATM現金的案件。
  • 離奇案件:銀行員工一天盜走ATM機198萬,巨額現金竟埋於大桐樹下
    近年來,涉及ATM機的監守自盜案件時有發生。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則離奇案件,被告人原系中國建設銀行陝西渭南分行ATM管理中心加鈔員,利用職務便利,兩次從ATM裡盜走現金198.11萬元。盜得現金後,被告人還將60餘萬元埋在一個景區的樹下,並通知其妻子去取錢,剩餘錢款被告人隨身攜帶揮霍。
  • 建行員工ATM機盜200萬,巨額現金埋樹下,獲刑五年半
    案發後,其家屬向銀行交回錢款,加鈔員本人在五年半後,才被警方抓獲。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則職務侵佔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1975年生的姬某某,高中文化,曾是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職工,主要從事ATM機加鈔工作。
  • 陝西一銀行加鈔員一天盜走198萬元!錢藏大桐樹下讓妻子取!
    被告人分別兩次從ATM裡共盜走了198.11萬現金,被告人盜走現金後,將60.62萬元埋當地某景區一大桐樹下,並通知其妻子張某甲去取錢,剩餘錢款被告人隨身攜帶揮霍。(圖片來源於網絡 與文字無關)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姬某軍原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職工,主要從事ATM機加鈔工作。
  • 陝西一銀行加鈔員一天盜走198萬元!錢藏大桐樹下讓妻子取
    被告人分別兩次從ATM裡共盜走了198.11萬現金,被告人盜走現金後,將60.62萬元埋當地某景區一大桐樹下,並通知其妻子張某甲去取錢,剩餘錢款被告人隨身攜帶揮霍。 該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姬某軍原系中國建設銀行渭南分行ATM管理中心加鈔員,2019年12月12日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於臨渭區看守所。
  • 建行員工盜取ATM機近200萬現金 埋於景區樹下再通知妻子取錢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姬曉軍,原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職工,主要從事ATM機加鈔工作。2014年3月29日22時30分許,被告人姬曉軍利用職務便利,在臨渭區前進路建行營業廳ATM取款機設備間內,將鈔箱中135萬元現金盜走。當日23時40分許,又在高新區渭化家屬院物業社區服務中心西側建行ATM取款機設備間內,將鈔箱中63.11萬元現金盜走。
  • 陝西某銀行ATM加鈔員盜竊巨款終鋃鐺入獄
    被告人分兩次從ATM裡共盜走了198.11萬現金。被告人盜走現金後,將60.62萬元埋當地某景區一大桐樹下,並通知其妻子張某甲去取錢,剩餘錢款被告人隨身攜帶揮霍。該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姬某軍原系中國建設銀行渭南分行ATM管理中心加鈔員,2019年12月12日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渭南市公安局臨渭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於臨渭區看守所。
  • 涉違法放貸、信用卡詐騙等三罪名 棗莊農商銀行前員工被判12年半
    來源:網貸天眼6月22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一審判決,對棗莊農商銀行前員工王某見判處有期徒刑12年半。判決書指出,王某見涉三項罪名分別為:違法發放貸款罪、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經審理查明,2014年4月,被告人王某見明知其兄經營的祥泰浪潮公司申報的200萬貸款不符合貸款審批條件,而予以審批發放,導致該筆貸款至今未能收回,造成棗莊農商銀行直接損失198.07萬元。根據判決書顯示,王某見還涉詐騙他人錢款900餘萬,通過做過橋資金賺利息差額。
  • 「職業取款人」被判3年有期徒刑
    &nbsp&nbsp&nbsp&nbsp為電信詐騙團夥轉取贓款屬「共同犯罪」 「職業取款人」被判3年有期徒刑&nbsp&nbsp&nbsp&nbsp本報訊(記者 張源源 實習生 楊思昊) 在電信詐騙中,有一類「職業取款人」,他們輾轉各地為詐騙團夥取款
  • 典型案例:湖南男子買水獺當寵物養死了,結果被判六年半
    昨天的瀟湘晨報刊發了這樣一則消息:湖南男子買水獺當寵物養死了,結果被判六年半。事情是這樣的:謝某為滿足養水獺當寵物的個人愛好,在明知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前提下,還是通過網絡聯繫到了2位賣家以38000元的價格購買了7隻,但由於沒有飼養經驗,今年1月15日被逮捕時7隻水獺已經死了3隻,且由於家人反對,此前欲將剩餘水獺出售給別人,最終2月21日謝某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和罰金2萬元(賣家已另案處置)。
  • 建行員工違規辦理信用卡獲利343萬
    利用偽造的銀行流水違規辦理信用卡獲利343萬,這名建行員工攤上事了!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原建行大慶分行信用卡中心業務員趙某在任職期間,指使他人通過偽造銀行印章的方式製作假銀行流水,並在建設銀行陽光支行網點將申請人資料違規提交到信用卡審批系統,由趙某完成審批,最終收取好處費累計達343.3萬元。事實上,近來多家銀行被爆出內部人員利用信用卡業務便利牟利事件,監管部門對相關違法行為重拳出擊。
  • ATM機「罷工」?保定一市民存款被「吞」近萬元
    原標題:ATM機"罷工"?保定一市民存款被"吞"近萬元本報訊(記者程功、實習記者趙晨旭、通訊員王笑炎)近日,保定劉女士在中國建設銀行保定淶源支行(以下簡稱建行淶源支行)ATM存款時,有9700元錢被機器"吞掉",工作人員迅速解決,當天下午如數返還。工作人員介紹,一天中午,劉女士急匆匆地直奔建行淶源支行營業櫃檯,神情緊張。
  • 建行員工違規辦理信用卡獲利343萬丨金融...
    來源:新浪財經利用偽造的銀行流水違規辦理信用卡獲利343萬,這名建行員工攤上事了!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原建行大慶分行信用卡中心業務員趙某在任職期間,指使他人通過偽造銀行印章的方式製作假銀行流水,並在建設銀行陽光支行網點將申請人資料違規提交到信用卡審批系統,由趙某完成審批,最終收取好處費累計達343.3萬元。
  • 老人被「熟人」冒名註冊微信偷綁銀行卡盜走六萬多元
    之後將銀行卡的錢充值到微信零錢上,再通過微信轉帳到其本人的2個微信號,使用刷微信二維碼付款等方式將被害人銀行卡裡的錢盜走。被害人的銀行卡每月都會打進一筆一千多的款項,趙某城每月通過微信轉帳的方式盜取一次,並持續了一年多。儘管每月有了這固定的「收入」,趙某城仍不知足。
  •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罰金、退賠、有期徒刑五年半
    彭山區法院一審判決後,袁某某認為量刑過重不服上訴,市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判處四川志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單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繼續追繳志得公司及袁某某非法吸收的資金,退賠各集資參與人。
  • 80後女碩士朋友圈裡買了只寵物,結果被判有期徒刑!養這種動物前...
    36歲女碩士因為買了兩隻這樣「平平無奇」的烏龜當寵物,結果被判有期徒刑。昨天上午(4月28日),下城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案件。1984年出生的王女士碩士畢業,從事期貨工作,由於平時工作比較忙,養龜成了她解壓力放鬆的方式。
  • 【正義酷】男粉絲用女主播裸照敲詐:敲詐4萬多被判一年半
    【正義酷】男粉絲用女主播裸照敲詐:敲詐4萬多被判一年半 2021-01-04 16:4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某女子從ATM機撿走5500元,涉嫌盜竊被刑拘,你怎麼看?
    今天,收到的諮詢是:某女子從atm機撿走了5500元,涉嫌盜竊被刑拘了,對此,你怎麼看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具體來看看。2020年9月2日,某派出所接到了轄區群眾孫某報案說自己在一銀行ATM機辦理現金匯款時,最後一筆匯款5500元沒有到帳,疑似被盜了。
  • 分手後盜刷前女友信用卡5萬餘元 成都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5年
    有一天,家住成都的範女士突然收到某銀行發來的郵件,郵件顯示她的信用卡最近消費了7995.7元,但她最近並沒有使用信用卡,範女士立刻報案。經過公安機關偵查,嫌疑人被抓獲,是範女士的前男友吳某。那麼,吳某是怎麼盜刷了範女士的信用卡呢?
  • 新城地產前董事長王振華被判五年|他大概是好人
    以猥褻兒童罪,王振華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正在全國網友義憤關注下,王振華辯護律師竟然發表聲明,提起上訴,要求二審判無罪。我曾經聽過這麼個小故事,想在此分享給大家:話說一個人人交口稱讚的善人,捉到一烏龜。從這點來說,判五年有期徒刑,王振華都難以贖罪。王振華還算是個善人。王振華父子坐擁260多億的財富,寧可花幾百萬聘用律師辯護,也不會對女童賠償的。正是因為王振華們的大力支持,律師行業才得以長足發展,難道這不是善人所為麼。判有期徒刑五年,王振華仍然覺得冤枉了。是什麼給了他底氣呢?大概還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