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各部門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2020-12-03 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日前決定,向社會公開國務院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接受社會監督,並聽取社會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通知指出,各部門要於近日在門戶網站公開本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不得在公布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

國務院決定向社會公開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日前決定,向社會公開國務院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接受社會監督,並聽取社會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對各部門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各部門要於近日在門戶網站公開本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公開內容包括:項目編碼、審批部門、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對象,以及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具體方式等。各部門分別公開後的一定期限內,國務院審改辦要在中國機構編制網公開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匯總清單。中央政府門戶網站也將適時公開匯總清單。

    通知強調,各部門不得在公布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同時,對國務院此前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落實到位,及時清理修改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通知要求,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認真收集並研究清單公開後各方面提出的意見,進一步梳理本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對取消或下放後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負面清單」管理方向邁進,清單之外的事項由市場主體依法自主決定、由社會自律管理或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依法審批。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有關法律。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是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決策。

    新一屆中央政府組建伊始,就明確提出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減少三分之一。國務院快馬加鞭,持續推進審批制度改革,馬年新春伊始,就在去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再次公布取消和下放一批審批項目,這體現了中央推進審批制度改革的堅強決心。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
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國發〔20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另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並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要繼續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使簡政放權成為持續的改革行動。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督,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64項,另有18個子項)

                           國務院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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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 門 落 實

    發展和改革委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現公布經國務院審改辦審核認定的國家發展改革委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接受社會監督。社會各界如對國家發展改革委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聯繫。
    1、聯繫電話:010-68501297
    2、電子郵箱:
fgwsgb@ndrc.gov.cn
    3、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改辦(郵編:100824)

    科技部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的要求,現將科技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示。

    聯繫電話:010-58881764

    工業和信息化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 [ 2014 ] 5號)要求,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開,請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我部行政審批項目提出意見。

    聯繫人:工業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規司

    電話:010-68205086

    電子郵件:zhouyou@miit.gov.cn

    國家民委

    民政部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我部編制了《民政部保留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予以公開,歡迎社會各界監督,並對我部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公眾可通過我部門戶網站首頁「行政許可與審批」欄目連結進入查詢瀏覽。如有意見和建議,請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通過信函或者電子郵件方式提出。

    聯繫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

    聯繫單位:民政部政策法規司

    郵政編碼:100721

    電子郵箱:mzbxzsp@163.com

 

    司法部   

 

    財政部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力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的要求,現將我部牽頭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社會各界如對我部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意見建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 聯繫電話:010-68553876;

  2. 電子郵箱:CZBTFSWC@163.COM 

  3. 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裡河南三巷三號財政部條法司(郵編:100820),並在信封上註明「行政審批」字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現公布經國務院審改辦審核認定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接受社會監督。社會各界如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聯繫:

    1.電子郵箱:XZSP@mohrss.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裡東街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法規司(郵編:100013)

    國土資源部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的要求,國土資源部現向社會公開目前保留的45項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接受社會監督,並聽取社會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

    聯繫電話:010-66558560、66558550。

    環境保護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要求,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現向社會公開我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接受社會監督。

    社會各界如對我部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點擊網頁下方「意見收集」發表意見。

    2、電子郵箱:ZHBXZSP@mep.gov.cn

    3、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郵編:100035),請在信封上註明「行政審批」字樣。

 

    住房城鄉建設部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的要求,現將我部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社會各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

    (一)電子郵件:xzspgg@mail.cin.gov.cn。

    (二)信函地址:北京海澱區三裡河路九號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郵政編碼:100835),並請在信封上註明「行政審批事項徵求意見」字樣。

 

    交通運輸部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的要求,現將我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社會各界如對我部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意見建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電子郵箱:jtysbfzc@mot.gov.cn

    2.信函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政策法規司(郵政編碼:100736)

 

    商務部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現將我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並徵求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意見。社會各界及公眾可填寫徵求意見反饋表,並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

    1、信函。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辦公廳(郵編:100731)

    2、電子郵件。電子郵箱:xzsp@mofcom.gov.cn

    聯繫人:楊蕊、林子清

    聯繫電話:65198592、65197911

    農業部

    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現將經國務院審改辦審核認定的農業部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予以公布。社會各界如擬就我部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提出意見建議的,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至農業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  話:010-59191813  59192048(傳真)

    電子郵件:nybxzsp@agri.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裡11號(郵編:100125)

    文化部

    現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將我部目前保留的4項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公開。如對我部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有相關意見建議,請將意見內容發送至xzsp@mcprc.gov.cn。

    國資委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要求,現將我委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示。

    稅務總局

 

    2月17日,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公布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其中行政許可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80項,主要涉及稅務日常管理、涉外稅收管理、減免退稅管理和稅務師事務所管理等行政審批領域。

 

    安全監管總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要求,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開發布(見附件),並徵求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裡北街21號(郵編10071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並在信封上註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徵求意見」的字樣。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aqfg@chinasafety.gov.cn。

    3.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至:010-64463814(自動)。

    林業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和《國務院審改辦關於轉送擬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函》(審改辦函〔2014〕6號)的要求,現將國家林業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示。

    一、公示內容:國家林業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徵集意見方式:

    1、電話:010-84238613

    2、郵箱:xzsp@forestry.gov.cn

    3、來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裡東街18號

    知識產權局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現公布經國務院審改辦審核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接受社會監督。社會各界如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聯繫。

    1、聯繫電話:010-62086618

    2、電子郵箱:dailiguanli@sipo.gov.cn

    3、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郵編:100088)

    證監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要求,現將證監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社會各界對證監會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建議,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或者信函的方式向證監會辦公廳予以反饋:

    聯繫電話:010-88060431

    電子郵件:zwgk@csrc.gov.cn

    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A座,中國證監會辦公廳(郵編:100033),請在信封上註明「行政審批項目意見」字樣。

    國防科工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要求,現將國防科工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開徵求意見,請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國防科工局行政審批項目提出意見。

    聯繫電話:010-88581421、88581350 

    民航局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力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號)的要求,現將民航局負責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社會各界如對民航局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意見建議,可通過該電子郵箱(xzsp@caac.gov.cn)反饋。

    外匯局

    檔案局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要求,2月18日,國家檔案局發布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目錄包括4項行政許可及2項非行政許可審批的項目名稱、項目編碼、設定依據、審批對象。同時,國家檔案局作為審批部門,公布了聯繫電話010-66182722,傳真電話010-66182761,電子郵箱fabiaochu@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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